03.03 在公安局上交赃款和取得被害人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用户5497840447046


上交赃款和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都是将来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量刑产生影响的情节,就这两个情节本身看,有区别,但对量刑的影响上区别不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上面显示的只是书面上的差异,现实中,对于被告人没有退赔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家属给以谅解的少之又少,所以,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一般是建立在被告人的退赔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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