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阿湖鎮財政所強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

本報訊 近年來,新沂市阿湖鎮財政所按照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三個關鍵環節,確保鄉鎮財政資金透明、安全、有效使用。

信息通達,暢通監管渠道。該所建立信息及時傳遞制度和資金監管聯絡員制度,指定專人作為資金監管信息聯絡員,具體負責收集、整理、傳遞和記錄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資金監管工作情況、發現的問題、結果及建議等。

公開公示,確保陽光運行。該所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辦法和流程的通知》要求,對用於鄉村等基層組織的各類財政資金,包括鄉村基本支出、補助性資金、項目類資金等進行公開公示。一是建立公開公示制度;二是推進公開公示內容全覆蓋;三是創新公開公示模式;四是暢通監督渠道。各行政村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箱,隨時接受群眾查詢和舉報監督,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同時,對公開公示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對未公開公示或公開公示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其進行整改。

抽查巡查,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該所一是核實信息,合力推進。核實基礎數據,重點對易發生變化的五保戶供養人數、優撫對象人數、低保救助人數、涉農補貼面積、在校學生人數、寄宿生生活補助人數等基礎信息進行核實,並出具審核意見。2018年以來,該所開展抽查巡查30多次,及時發現並糾正了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以有關政策文件、管理辦法、資金文件等為依據,通過電話尋訪、實地查看、走訪農戶等多種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納入鄉鎮財政監管範圍的補助性資金的補助對象、發放標準、發放程序、財務管理等情況,以及項目類資金的使用和實施情況進行了抽樣檢查或巡視檢查。二是結合抽查巡查情況實行績效考評,獎優罰劣。2018年,該所對18個行政村進行了全覆蓋的檢查,檢查面達到了100%,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高,有力促進了財政“兩基”建設和鄉鎮財政職能轉型,確保了鄉鎮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石 盛 蔣 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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