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在自己的果園裡,蓋幾間彩鋼房,算不算違章建築?

陽臺園藝師


果園地屬於農業用地。在農用地建房是有嚴格規定的。

1.建造房屋必須是在建設用地上,依據《土地管理法》的第四條規定,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2.如果確需建房,那就需要審批。按照規定,涉及到農用地轉用的有嚴格的程序,一般情況下是個人申請,鄉鎮接到申請後組織規劃所、土地所踏勘,新建和擴建的還要上報縣(市)規劃部門審核,要上報縣國土部門審核,省國土部門審批。

3.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屬於違法佔地,國土部門可以拆除並罰款。達到刑法標準(耕地10畝,基本農田5畝)的要以非法佔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4.如果建臨時性的,比如彩鋼棚,面積不超15平,還是可以的,面積大了絕對不行。

5.現在對違法建設,違法建築打擊力度非常大,衛星檢查也很準確,因此建房需謹慎,不要觸犯法律。


麥秸堆上數星星


在自己的果園裡,蓋幾間彩鋼房,算不算違章建築,這得看你這房子建的大小和用途,並且,還要看你有沒有經過報備。

正常情況下,在果園裡建設的彩鋼房,一般屬於果園看護房,用於臨時存放農具和果實成熟時的看護,這屬於設施農用地。但是,國家對看護房的面積有規定,就是必須是單層,面積不得超過15平方米。這樣小型臨時性建築,即使沒有申請,也不會當做違章建築拆除。但是,本題說的是蓋幾間彩鋼房,那肯定就超出看護房的範疇了。

根據國家規定,設施農業 生產中所必須的設備、原料和農產品臨時存儲、分揀包裝場所用地,可以確定為附屬設施用地。晾曬場、糧食烘乾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也可以確定為配套設施用地。

國家對於農業設施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生產結束後,經營者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土地復墾,佔用耕地的應復墾為耕地。 所以,合乎規定的果園看護防,不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等我們的承包期結束,退出果業生產時,自己拆除即可。

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國家嚴格控制規模,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5%以內。同時,這些用地要儘量利用荒山荒坡、灘塗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閒置的土地,不佔或少佔耕地。對於這些土地,應該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農業部門備案,不符合設施農用地有關規定的不得動工建設。 國家對設施農用地進行嚴格管理,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看護房等不得超過用地標準,禁止將設施用於其他經營。

根據以上規定,農民在自家果園內建設15平方米以內的彩鋼房,不會成為違章建築。但是如果建設幾間彩鋼房,要按照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的管理辦法,進行縣級備案,經批准後才能建設,未經批准的,肯定視做違章建築。所以,針對本題,在自己果園裡建設幾間彩鋼房,肯定超過看護房的標準,能不能算做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這要看你是否進行了報備和審批,如果依法進行了報備和審批,那就不屬於違章建築。如果私自建設,那肯定是違章建築,應該進行依法拆除。


齊東晏子


筆者正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看了網友們關於此問題的答覆,謬誤之處甚多。特作如下答覆,並結合本地操作的具體情況作一簡要介紹,以正視聽,以期能幫助更多對此問題困惑的人和需使用設施農用地的人,以免遭受更大的損失。

在果園裡搭建彩鋼房,是一種使用設施農用地的行為,必須按使用設施農用地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辦理。未經過批准的,不得擅自修建農用設施;經過批准的,不得擅自擴大用地規模和進行非農化建設。

第一、關於設施農用地的基本知識

(一)設施農用地的分類:(1)生產設施用地(直接用於農產品的生產,如直接用於工廠化作物栽培、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2)附屬設施用地(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如農業生產管理用房及生產道路用地),(3)配套設施用地(如晾曬場、糧食烘乾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那麼,根據分類,首先就應弄清楚在果園搭建彩鋼房,其用途到底是什麼,如是作為上述三類中的生產設施,其用地還有可能批准;如是非農化使用(如農家樂、農業項目以外的加工作坊等),其用地為違法用地,所搭建房屋屬應拆除對象。

(二)設施農用地的用地規模及佔地要求。設施農用地的規模須嚴格按國家規定執行(可詳見國土資發〔2014〕127號文件《國土資源部 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就提問中的情況來看,可以使用的設施農用地規模應控制在該果園用地總規模的5%以內,且不得佔用基本農田。那麼,在果園搭建彩鋼房,如其用途、用地規模符合設施農用地的要求,且未佔用基本農田,其用地可按程序進行備案審批。

第二、關於設施農用地的備案流程

(一)基本程序依次是:經營者申請、鄉鎮申報、縣級審核。這其中,經營者申請需提供的資料比較多,有些專項性還比較強,當地鎮街有材料清單,需申請者高度重視,及早準備。

(二)筆者本地的具體流程:

(1)經營者提出用地申請,由經營者向項目所在地的鎮街提出用地申請,須按材料清單提供完整的申報資料,並對環保、復墾及因經濟發展調整土規佔用時自行拆除等作出書面承諾。

(2)鎮街填寫申報單並向區土管會辦公室函報。鎮街填寫申報單後需將申報事項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如畜禽養殖需徵求環保局意見,佔用林地需徵求林業局意見),在此基礎上向土管會辦公室(國土房管局)函報。

(3)區國土房局初審後報區土管會審定。

(4)經營者提出備案申請。在區土管會審議通過的基礎上,由經營者持設施農業建設方案、法人證件等相關資料向區農業和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設施農用地備案。

特別提醒,隨意在果園裡搭建彩鋼房屬違法行為,其搭建的房屋為違章建築。如確需建設農用設施,在符合用地條件的情況下,需按程度進行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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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明確的是:果園是你的:但是你承包的土地是集體的。

2為了看護果園和存放果實:在果園地蓋一間15平米以下:不高於三米的釆剛房原則上是可以的。

3但是你蓋的房超出了15平米,高度超出了三米那性質就不一樣了。




手機用戶6666孫振州


自己的果園裡蓋幾間彩鋼房子,算不算違章建築?關於這個問題,桂農通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判定:

第一,果園所在是否屬於承包的耕地還是林地?

農村的所有土地,都歸國家所有或是集體所有,都是國家的,農戶家庭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這一點要明確,不存在自己的或是他人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農村的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而農用地又細分為耕地、林地、草地等。

法律規定,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如果你的果園屬於承包耕地的,別說是彩鋼房不允許,就是果樹也不允許種到農田裡去,如果是法律頒佈前就已經種下的另當別論。

如果是林地上種的果樹,管理上就沒有這麼嚴格,蓋幾間房用作看守房或是工具房、農資倉庫等,按照相關規定是可以的。

第二,房子的面積在果園中佔的比例有多少?

在農業規模生產中,配套一定面積直接用於設施農業用地是可以的,具體分為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配套設施用地,但都不得超過一定的比例面積。

如: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要控制在5%以內,最多不超過10畝;

南方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種植面積500畝、北方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超過上述種植面積規模的,配套設施用地最多不得超過10畝。

具體用途規定原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下發《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中有詳細的說明。

我不知道你的彩鋼房用途是什麼,如果是用於農業生產配套用,可以按以上規定來建設,並非不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仍按農業用地來管理,但要求生產結束後恢復原狀。

第三,是否所有的農用地中都不能蓋房子?

如果你建設的彩鋼房被列入非農建設範圍,不是不能建設,但一定要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再建,否則就是違法建築。這個一般不容易批,控制很嚴格。

如經營性的糧食存儲、加工和農機農資存放、維修場所;以農業為依託的休閒觀光度假場所、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以及各類農業園區中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銷等用地。

去年底以來各地拆除的“大棚房”違法建築,就大多數屬於這一類問題,建設的時候沒有辦好審批手續。

因此,是不是違章建築,一要看你的果園屬於什麼地,二是看你的面積佔比有多大,三要看你的房子主要用途是什麼,屬不屬於附屬的農業設施。明確了這幾點才好確認是否違章建築。如果還不明白,最好諮詢當地的國土管理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林業部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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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在自己承包的這個果園裡面,蓋幾間彩鋼房,算不算違章建築?


1,我們首先來看一看哈,如果你在這個自己的果園裡面,這個果園是你自己的承包地,有原始的是承包合同,這個承包地,已經進行了這種確權的這種行為。

你在這個土地是屬於是屬於你的,屬於你經營的這種範疇,屬於農業活動這個範圍裡面。法律的層面上來講,這個土地是合理合法合規的,是滿足要求的,沒有任何問題。



2,我們就談一談哈,在你承包確權的,這個土地上建設這種彩鋼房。


有規定,對這些在農村承包土地上,在流轉的土地上,進行這種看護房的這種建設,他都有要求:第1個,你不可以用永久性的建築,第2點你的這個房子不能損壞,農田,不能破壞農田,不能夠損壞這個農田的性質,它屬於農業項目的性質,這個不能改變。3,這個房子能便宜隨時移走或者是撤走和拆掉。


你這個題目問題上來說,你是用的這種輕鋼的這種房子,它是可以具有可拆卸的,可以搬走可以移動的,他沒有這種永久性的建築。第2點那你建這個彩鋼房,如果你只是用於,你這個瓜果的臨時存放,或者是儲存或者是人員看護,他是可以的,它是合理的,它也是合法還是合規的。


3,說你這個看護房或者是你這個彩鋼房,它適用於什麼農家樂啊?用於別人吃飯呢?或者讓別人住宿啊?那在這種情況下你就不符合要求了。


為什麼?你改變了這個土地的事屬性,因為你這個土地,本來就是屬於這種農業性的土地,但是你現在把這個農業性的土地,把它變成了商業性質的,變成了經營性質的,變成這種服務性質的,那就不行了。


這樣就是對你在承包的這個果園裡面,這種彩鋼房是否合法合規,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親愛的三農回鄉創業的朋友們,是否能給你提供一些幫助,如果能給你一些幫助,給一個點贊吧,

如果覺得能夠幫助到身邊的朋友,就轉發給他哦,這也就是《三農創業坑》的最初出發點,本文章原創,請監督版權,謝謝!


饅想你


在自己果園裡建幾間彩鋼房算不算違建,這事兒題主說的不清不楚,沒人能給你下定論啊。

比如,你的彩鋼房面積多大?具體用途?是否有合法手續?這些都決定了它是不是違建,並且,照題主這麼描述,很容易聯想到“大棚房”。

最近,全國上下都在打擊“大棚房”,咱們先看看“大棚房”的構成要件:

(1)在各類農業園區內佔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閒度假設施等。

(2)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3)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如果這三點都不佔,那麼被強拆的可能性就很低了,接下來就是看你是否有合法手續,簡單說就是你有沒有履行申報手續,上級有沒有做批覆,如果你是做農具、化肥、農藥以及果品存儲的話,只要履行相應手續,一般都會獲得批檢的,前提是不要改變彩鋼棚用途、面積不超過皮膚標準,比如少批多建一個偌大的大棚,拿來做農家樂、休閒度假村,那樣的話肯定會涉嫌違建。

現在的農業用地使用再也不是幾十年前想耕種就耕種,想開荒就開荒的狀態,國家對於基本農田的監管極其嚴格,任何在土地上的施工建設都必須獲得批覆,若不然就是程序不合法,私自建好都會面臨行政處罰或者是被強拆,極其不划算,只要按照正常流程申報,是用於農業發展的基建項目,國家也是支持的。

綜上所述,題主所描述比較籠統,無法給你一個正確答案,但有一點,你若沒有申報就建設,違建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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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了多位高手的回答,感覺誤人子弟比較多。土地政策不是區域性政策,全國應該是統一的。現在全國性的治理大棚房和設施農用地,有標準,有依據,那些說不超過30平的,說村裡同意就行的,都是在瞎扯淡,誰的錢是大風颳來的?你這樣不懂裝懂騙人家把錢打了水漂,於心何忍?

從山東來說,農業設施用地不超過總面積的千分之三,上限是400平方。但有一個前提,永久性基本農田不允許建設任何設施,只能在一般農用地等其他土地上建設。看護房不能超過22.5平方,堅決不允許兩層及以上的看護房。

所以,建議你到當地的農業部門或國土部門瞭解一下政策,才能做到投資萬無一失。村裡是無權批准你建房的,一定注意這一點。


barkley1189653051


在自己的果園裡蓋彩鋼房,也算是違章建築。讓靈子來跟大家討論一下啥是違建,啥樣的不算違建。


違章建築,顧名思義就是違規、違章在不該建房子的地方,蓋了房子,這自然是不允許的,但是由於之前對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不夠嚴格,導致很多村子裡有亂搭亂建違章建築的現象,大家都打著建造大棚房的旗號蓋起了私人會所,有的甚至在耕地上開辦起了工廠。從去年年底開始,靈子的家鄉開始了嚴格的拆除違建工作。


先來說說題主所說的在自己家的果園裡,蓋了幾間彩鋼瓦房,這當然算是違建,雖說果園已被自己承包,承包人對耕地有使用權和處置權,但這不意味著可以亂蓋農房,彩鋼房、大棚房都不可以,這屬於違規改變耕地用途,被發現就要拆除,毫不含糊,而且沒有一點補貼,所有的損失都由個人承擔。

很多人想著在拆違建時再“敲詐”一把,醒醒吧,不可能,你這本來就屬於亂搭亂建,沒給你罰錢就不錯了,還妄想著得到補償,這些都是不可能的。拆違章建築可跟拆遷農房不一樣,農房拆遷或許能拆成個富二代,拆違章建築就是自己花了好錢建造的房子要白白被拆,如果有在屋內搞經營的,損失估計就更大了。


不過拆除違章建築並不是不近人情,像很多果園都需要搭建一個小的看護房,為了在水果成熟的時候,好有個人在那兒看著果園,防止被偷,有時候還要把一些農具化肥存放在裡面,這些其實是可以的,以此為目的搭建一個小房子是可以的,但是也有面積限制,省裡規定看護房面積在22.5平房以下的可以不用被拆,再超過這個面積也是不可以的。


靈子


凡事沒有經過政府同意的話,都算是違建。

一,會以你沒有手續為由。

二,會以你佔用土地為由。即使地是自己的,但是沒有重新去申請。

三,會以你破壞環境為由。

四,會以你汙染資源為由。

五,只要你沒有經過申批,要拆你根本不用理由。

總而言之,你沒有去找政府重新辦理或登記,在他們沒有允許的情況下,私自任意搭建的都算。當然,除非你有很好的人脈關係。

我有個朋友,他們生活也算是比較儉補。好在他們在農村,有一塊自己的土雞,於是,他們想在自己的土地,種點水果,然後養些雞鴨。可是呢,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被某城管部門知道,就上來叫他們拆除,如果不拆除,他們就會執行強制拆。

我們老百姓哪裡會知道,以為自己的土地,想怎麼用就行,可是現在政策有所改變,不在是以前,自己的地想怎麼弄就怎麼弄了。凡事都要經過上報。否則後果都不用我說了。

可是同樣是隔壁村,那人卻可以在他們村,買山,買地,搭建活動房,也不見有人來阻止。說實話,那人確實很有錢。

所以說,人比人真的比不了。

但是,政策我們還是要遵守的,不然,苦的都是我們老百姓,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吧。所以個人建議,請及時去政府申報一下,現在不是都鼓勵大家回農創業嗎,再者,各地政策不同,不是特別嚴重的話,應該都會審批下來吧。

最後,祝您搭建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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