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公務員年終獎令人羨慕,作為事業單位的教師應不應該有?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包括年終一次性獎金、精神文明獎、年終考核獎、維穩獎,安全考核獎等名目(各地不盡相同)。上述每一項獎有的最高可以得一個月左右的工資,有些單位年底得到手的獎金有幾萬元。同樣是國家工作人員,收入差距大,這是造成老師不滿地方。

公務員年終獎令人羨慕,作為事業單位的教師應不應該有?

01 老師該不該得年終一次性獎金?

按照《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髮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

(1)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

(2)事業單位在實行績效工資前,仍可以對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當年12月份本人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中小學教師、護士提高10%)。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後,不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由此可見,事業單位不能得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

公務員年終獎令人羨慕,作為事業單位的教師應不應該有?

02 老師該不該得年終目標獎勵工資?

2017年2月,中小學年度目標考核獎的話題被推倒輿論口。《全民職教》上推送《機關事企單位目標獎3.8萬,教師只發1000,四川邛崍3000教師維權》後成爆文。在四川省邛崍政府看來,老師們應該發年度目標考核獎,只是發的只有公務員的1/38,也因此引來全縣3000教師聲勢浩大的維權行動。4月初傳來消息,四川邛崍教育局長、成都市教育局長和四川省教育廳某副廳長因違紀被查。

目前,全國各地中小學教師年終目標考核獎的發放情況:一些地方與公務員同等發放,一些差額髮放,一些地方不發放。各地因為經濟差異,因為執行政策的差別,導致教師群體和公務員群體收入差別比較大。

把中小學教師的年終目標考核獎與政府公務員和其他事業單位等額髮放,是將中小學教師參照公務員管理,這是符合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按照2018年《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師是特殊的公務員,其收入應該不低於或略高於公務員收入水平,教師群體更應該發放年終目標考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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