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AA制”自駕游出事故 駕駛人賠償乘車人二十四萬

原定“AA制”自駕遊結伴出遊,不料途中發生事故,致乘車人受傷構成十級傷殘。乘車人據此向駕駛人索賠,近日,通州法院審結此案,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二十四萬餘元。

原、被告和朋友自駕前往外地旅遊,被告吳先生駕駛小客車發生單方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車上人員(本案原告蔣女士)受傷。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被告吳先生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事故發生後,蔣女士被送往當地醫院接受緊急處理,並住院治療。後經司法鑑定,構成十級傷殘,蔣女士據此向吳先生主張因此次交通事故產生的殘疾賠償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鑑定費各項費用。

被告吳先生則表示,雙方系AA出遊,原告系成年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發生交通事故系當時車輛撞到了斜坡,被告自己也輕微刮蹭受傷,對於原告主張的各項損失不同意賠償。

經開庭審理查明,原被告系朋友關係,二人結伴前往外地自駕旅遊,被告駕駛小客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傷。法院認為,原告乘坐被告駕駛的車輛發生事故,致使原告受傷,故原告因本次事故產生的合理損失,應當由被告予以賠償。

關於賠償金額,經審理查明,原告於本次事故受傷出院2個月後,又與朋友出去旅行,故上述事實足以證明原告傷愈狀況良好,其所需的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等期限相應較短,故對於原告傷情出具的誤工期鑑定意見,法院以較短的期間計算相應賠償項目。經核算,被告應當給付原告的殘疾賠償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共計二十四萬餘元。故最終法院判決被告給付原告二十四萬餘元。

判決後,錢笑法官提示大家,遠遊、自駕游出行,應提前學習必要的安全知識,並做好應急預警,出行遊玩時,應注意自身與他人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避免因此給自身及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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