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青春,在拼搏中飛揚

19年前,她是西南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生,懷著對法律的虔誠,帶著父母的叮囑,她走進了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從進院的那一天起,她立志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一名優秀的、值得人民信賴的法官。她就是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主任、“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李春麗。

最初的幾年裡,李春麗在書記員崗位上,她積極協助審判人員做好庭前準備、案件調查、訴前保全等工作,所協辦的百餘起民商事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2011年,經過組織嚴格審核,她被任命為咸陽中院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法庭審判長。到法庭工作的第一天,她就受理了一起三名女工訴咸陽某單位勞動合同糾紛案件。家處外地的三名女工,隨夫落戶到咸陽某單位,成為具有臨時身份的單位清潔工,一干就是十多年。由於受當時政策的限制,所在單位不但沒有給她們辦理養老統籌等社會保險,反而在機構精簡過程中,解除了與她們的勞動合同。三名女工萬般無奈,請了律師幫助訴訟。

這是李春麗接觸的第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一連幾天,她一頭埋在法律書堆裡,查找有關資料,翻閱相關案例。對當事人,她耐心聽完她們的訴求理由。隨後,她多次同廠裡溝通,上門做當事人思想工作,但三名原告提出只要統籌社保,不要金錢補償。由於沒有相關規定,經合議庭合議,維持了一審原判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書送達以後,當事人沒有絲毫怨言,說了一句:“李法官,我們知道你盡力了,不怪你!”案件審結後,這件事始終放在李春麗的心上。一年後,咸陽市出臺了居民辦理社保有關規定,她及時聯繫了三名當事人和廠法務部,通過努力,廠裡將欠繳的社保費一次性予以補繳,併為她們重新安排了工作。

從事審判工作的16年裡,李春麗常常告誡自己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多向單位老同志學習。對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她先熟悉案情,找準案件爭議焦點,以便較好地掌控案件的審理。今年,她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10萬元的逾期利息。原告在起訴時已認識到約定過高,主張了3萬元利息,但沒有得到一審法院的支持。由於一審對判決理由沒有進行相關論述,致使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對立情緒嚴重。被告上訴後,李春麗約談了雙方當事人,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銀行關於逾期貸款利息計算規定一一釋明,平穩了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案件得到了順利審結。

多年養成的工作習慣,不僅規範著她的言行,而且影響著身邊的同事。法官助理燕璇談到李春麗時,深有感觸地說:“李主任從書記員做起,到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審判長、宣教處處長、速裁中心主任,每一個崗位都留下了她紮實的腳印。”

這些年來,李春麗帶領的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法庭獲得了“全國三八紅旗先進集體”“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陝西省婦女兒童維權示範崗”稱號,並榮立集體一等功,她本人在人民大會堂作了典型發言,受到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見。在擔任咸陽中院宣教處處長期間,該院宣教工作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網絡宣傳先進單位”。該院微電影、微視頻、官方微信、微博發展迅速。對於這些成績,李春麗說:“成績是大家的,是集體智慧的結晶,我僅僅是一名組織者。”(

解光輝 崔存文 本報記者 劉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