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南靖:通报1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南靖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山城镇荆江社区居委会委员黄琳燕违规重复领取社保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山城镇荆江社区居委会委员黄琳燕隐瞒其已按照政府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标准在山城镇人民政府报销社保、医保款16951元的事实,先后三次违规从荆江社区居委会重复领取社保、医保款合计5802元。2018年6月,南靖县纪委给予黄琳燕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项。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措施贯穿民生领域整治的各个方面,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要以“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为载体,通过跟踪民生资金流向,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督检查,推动民生资金落实并发挥效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各环节,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聚集,深化一线监督工作,确保监督无死角、线索不遗漏;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民生领域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既要毫不手软追究直接责任,也要严肃认真追究领导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双问责”。(南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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