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历史上辽宁的丧葬文化

丧葬文化的历史由来已久,从远古时代开始丧葬就成为了人们非常重视的习俗。而不同的地区也有着不同的丧葬文化,即使是同一个城市也有着好几种不同的丧葬形式。

历史上辽宁的丧葬文化

下面的辽宁文化为您带来辽宁各地的丧葬文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鞍山地区

临终病人弥留之际,在家的亲人须守护在病榻前,谓之“送终”。病人断气后,首先放一秤杆于其右手上,再请帮忙装殓的人为之梳洗、穿寿衣。穿戴齐整后,移放堂屋灵床上;其灵床的放置很在讲究,死者为男性,灵床停放于堂屋左侧;死者为女性,则停放于堂屋右侧。

然后,将死者生前用过的床铺草,搬到屋外烧掉,再在屋门口的树干上捆扎几张黄表纸,直到第三天亡人的“三朝”时,才能将此纸烧掉。


义县地区

义县汉民葬礼从人死到入殓、入葬、祭祀、葬后有许多程序。人将死时要事先给亡者穿上准备好的寿衣、寿帽、寿鞋。停放在“”春凳子上谓之“停床”。按照佛经信仰头必须向西方,也就是向西方极乐世界撒手归西。

要把尸体用白布从头到脚全蒙上,用青麻绳拌脚,口中放一枚铜钱,左右手各放一块面饼。断气后,由其子用木勺敲上门坎,向西喊三声:“爹(妈),三条大道从中间走”,谓之“指冥路”。


北镇地区

北镇虽然保留了自己的丧葬习俗,但是也避免不了受到汉族丧葬习俗的一些影响。与汉人同样,北镇满人寿衣也分衬衣、棉衣、袍衣、褂衣、大挂衣,五、七、九件不等。

为表示对死者的哀悼,服孝期间与汉人同样,不准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三年之内逢春节不贴年画、对联。停止嫁娶事宜。每年清明及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腊月三十是上坟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地区

蒙古民族在游牧时期,人死后多野葬。游牧时期结束定居后,受汉族和其他民族丧俗的影响,也有了火葬和土葬。

野葬人死后用白布裹上或用白布罩上,然后放在勒勒车上,任其在草原上行驶,尸体颠落何处,此处便是葬地,任飞禽野兽春啄,以为吉祥。倘亡者尸体在原野无损,则请萨满跳神超度亡灵。


岫岩地区

满族先人早期认为人死有灵魂,灵魂是不死的,进而又认为灵魂就是鬼魂,具有一种超人的力量,能保护或危害活人。因此,其丧葬习俗已由抛尸于野、“不封不树”,进而有了墓葬、土葬以保存尸体。

肃慎、挹娄人时,无停尸之仪,无哭丧之礼,无服丧之制,“贵壮贱老”。到了勿吉时,已发展为“其父母春夏死,立埋之”,并且已于“冢上作屋,不令雨湿”,开始重视亲情了。这时的满族先人还实行火葬、天葬、水葬。


备材:在老人50岁以上时,子女为老人上山砍木头,一般是果松(红松),请木匠做两口鞑子荷包(棺材)准备着,俗称“旗材”。城市里一般都不备材,人死后,直接到棺材铺购买。

丧仪:早期满人讲究丧礼。当家中死者弥留之际,便更易新衣,俗称“穿寿衣”。灵床放在南炕前,头西脚东。断气之际,全家老小不许哭喊,静静地等候老人安静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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