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新闻通气会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新闻通气会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厉行禁毒的坚定决心。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通气会,介绍2017年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发布2016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审判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并公布8起体现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新闻通气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向大家介绍了2017年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情况。

当前,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仍然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在2015年达到最高值后,近两年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2万件,同比下降3.74%;广东、四川、湖南、云南等多个省份毒品犯罪数量相对较多;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和“零包”贩卖、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多发;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初步呈现出海洛因、冰毒、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毒品“三代并存”的态势。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严惩走私毒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2017年,全国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 733人,重刑率为21.9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89个百分点。今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何信泽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达37公斤,数量巨大;被告人刘帮利用信息网络,通过快递方式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及片剂5 000余克,且系毒品再犯;被告人龚金洪吸毒后持菜刀砍死2名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民法院依法对何信泽、刘帮、龚金洪分别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的政策立场。

在禁毒法制建设方面,2017年人民法院继续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

继2015年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6年制定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文稿已趋于成熟,拟尽快出台。证据规则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职责划分,分别规定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收集、审查证据的具体要求,对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确保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待文件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将组织开展文件解读、培训等工作,并督促各地法院认真贯彻执行。

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人民法院切实履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禁毒宣传等综合治理工作。

人民法院按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和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将禁毒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督查落实。在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开展“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中,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参与,集中力量对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及时审判、依法惩处,取得了良好效果。人民法院针对毒品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毒品问题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此外,人民法院还注重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时机,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除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外,部分毒品犯罪高发地区的人民法院也在国际禁毒日期间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播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形成全国法院广泛、同步开展禁毒宣传的整体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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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介绍了本次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之毒品犯罪》(以下简称《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报告的数据来源和分析过程。

一、关于主要内容

《分析报告》从案件基本情况和案件特征分析两个方面,对2016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

在案件基本情况方面,近两年毒品犯罪案件呈小幅度下降趋势,2017年较2016年发案数量同比下降3.97%,已结案件同比下降3.74%;2017年新收毒品犯罪被告人数下降8.55%,2017年生效判决文书认定的犯罪人数为9.93万人,同比下降14.32%;近两年,重刑人数为4.61万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1.48%,比重较高,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31个百分点;毒品犯罪案件罪名集中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共计占比98.38%,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占比最高罪名,达64.78%;云南省紧邻“金三角”,仍然是境外毒品向国内渗透的主要通道;毒品犯罪常见的关联罪名包括盗窃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冰毒、海洛因、麻古为涉案数量最多的毒品。

在案件特征方面,2017年武装贩毒案件和大宗毒品贩毒案件都有上升;网络毒品犯罪发案量较高,与2016年相比,2017年网络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占比增长较快;从案件数量看,住所地,酒店,路边、街道成为查获毒品案件数较多的地点;2017年累犯、再犯人数在全部毒品犯罪被告人数中的占比较2016年略有上升。

二、关于数据来源

《分析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为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的汇集数据。

本次发布的《分析报告》,主要采用大数据平台汇集的全国法院审理的结构化案件数据、半结构化裁判文书两部分数据。在时间维度上,按月、按年对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客观反映毒品犯罪案件的案发趋势、地域分布及犯罪分子的量刑情况。在案件特征方面,通过对文书数据的分析挖掘,对毒品种类、藏毒方式、特殊群体等焦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客观体现毒品犯罪的主要特征及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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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统计口径

《分析报告》中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共计11个罪名。《分析报告》主要涉及案件数量、被告人数量、生效判决人数三类数据。案件数量和被告人数量主要从新收、已结两个维度进行统计,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均为一审。生效判决人数基于已结案件进行统计,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为一审、二审、复核案件。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和艰巨的禁毒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禁毒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努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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