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男子醉駕撞死四兒童,言稱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他應該承擔什麼樣的具體責任?

會思考的皂角樹


一鍵代償觀點:這已經不是賠錢能解決的問題了,醉駕撞死人,屬於重大交通事故,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事情簡介:

近日,在河南開封尉氏縣的一段尚未正式通車的路段,一名司機醉酒駕駛撞上一輛電動三輪車,當場造成四名兒童死亡。然而,司機在下車後非但沒有意識到自己問題的嚴重性,反而口出狂言:“就是再撞死兩個我也賠得起。”

看完新聞視頻,說難聽一點,就這種態度,著實應該從重處罰;但是迴歸理性角度來說,這起事故又是雙方的責任。

孩子家長存在監護失職

雖然在這起事故中,四個小孩子都發生了不幸,但是除了該名司機的責任外,還有其家長的責任。因為,這個路段是沒有正式同行的路段,按道理來說無論是車輛還是行人都是不應該在此路段上停留甚至是出現的。

但是,在這件事故中,四名未成年的孩子騎著電動車在這條路上玩兒,本來就是存在安全隱患的。只是,很不幸又碰上了這麼個司機,所以慘劇就發生了。因此,從這個方面來說,孩子的監護人是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可能這樣說會讓人覺得對這個家庭有些殘忍,但是法律就是需要有公正性和嚴肅性的,這一點不能改變。

肇事司機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當然,在這起事故中肇事司機方面那指定是罪無可恕了。首先就是醉酒駕駛,這就不說了,我們都知道這是要扣分罰款。然後就是醉酒駕駛致人死亡,一般來說,只要是酒駕,那基本上發生事故後就是全責了。

而在這起事故中,造成了四名兒童當場死亡,這就屬於重大交通事故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說,該男子除了要對其家屬進行民事賠償之外,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雖然該男子的態度讓人很不舒服,但是因為沒有涉及到逃逸,所以這種情況,從法律角度來說一般也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該男子能夠在監獄中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罪過吧。

最後也是希望各位家長能夠盡到一個監護人最基本的職責,時刻注意潛在危險對孩子的威脅,這種事不知道就已經是有錯了;而對於廣大司機而言,酒後駕駛都是知道有錯的,如果知錯犯錯,那就真的罪不可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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