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何看待哈醫大保安阻攔救護車事件?

夜雨如書


我們來分析下里面的細節

一,病人當時已經在重症監護室了,轉院的原因是無力承擔醫藥費,拖回當地的醫院,後期親屬湊錢,想著換個醫院醫療下試試

其實這代表病人身體狀況本身不佳,經不起折騰,並且也可以看出,這家人因為看病已經非常貧困。

二,一開始找的救護車就是停放在醫院裡的

既然準備轉院,肯定就需要找救護車,但是當時停放在醫院裡的救護車,為什麼最終被放棄呢?因為實在太貴了。

一個臨時明明談好的價格,卻不斷漲價,重新找個更貴要價5700,每公里加10元

三,因為貴,於是後面找的救護車不是停靠在醫院裡的救護車,而是來自於別的地方

這其實是可能保安拒絕開門,出現爭執的最大原因

四,車上因為開門原因整體耽誤了一個小時,上車是還有呼吸,隨行的救護車有鄉村醫生。

病人情況的確本身很危險,上救護車後吸氧,具體死亡原因,當時救護車上的醫生採取了什麼樣的措施,可能需要等具體屍檢報告

五,醫院停靠的救護車,很多不是正規的救護車

醫院接受採訪說,“這個跟我們醫院沒有關係,我們也界定不了,只要來就得讓進。”

然而怎麼可能沒關係呢,這就是一塊巨大的蛋糕,沒關係你能讓他們隨便停在哪裡拉病人。

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停在醫院裡面隨意漲價的非正規救護車,是一個巨大的利益鏈條,應該和醫院有很大的關係。

具體責任,可能屍檢報告非常關鍵,那一個小時發生了什麼,目前雙方各執一詞,也只有上法庭或者等調查才理的清楚。

但是醫院表示不開門的原因,是因為家屬忙著毆打保安,以至於保安沒法開門,有點違背常識

怎麼可能一群著急轉院救人的家屬,一言不合就出來打人,後期發生衝突,肯定是因為前期有原因,也就是不開門。

這件事反映的背後,依然是哪些非正規的救護車為什麼可以隨便停在醫院裡加價,而且還存在有意的避免其他救護車進來拉人?這算什麼圈地佔市場?


廖彩琳律師


這件事真是讓人寒心了。我來簡述一下來龍去脈。


趙洪軍的妻子在哈醫大治療,由於費用太昂貴了,住不起重症監護室,因此,沒有辦法的前提下,選擇了轉院,而轉院需要救護車,於是他們就到醫院去找救護車,發現不但住院費用貴,連救護車的費用都付不起,想轉回自己當地的小醫院,需要5000多塊錢,其中還不包含搶救費和中間萬一人死了的運送費,一公里10塊錢,回家要3000多公里,也就意味著要三萬多塊。這更是付不起了。沒辦法只能到外邊找救護車了。可是當外邊的救護車找來了,雖然便宜些,但是意外發生了。醫院的保安不給開門,這樣活活的僵持了1個小時,最後妻子上車時候還有生命體徵,他們爭吵的時候,妻子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最後離開了。

這樣的現象真的讓人心寒,我住不起,我走還不行嗎?住不起還不讓走,這不是要活活的逼死人嗎?這樣的醫院讓人多麼憤怒,為了一己私利,竟然如此手段。不管什麼原因人名第一,可是這些人想的是利益第一,根本就沒有任何悔悟之心。要嚴厲處罰。


我們回過頭可以來分析分析,醫院的救護車為何如此貴,而且據說是不派到外阜的,若是要到外阜去,就要加錢了。自己上外邊找的車,不讓進,目的就是為了保護這個蛋糕,這樣每個人都能分到錢。從醫院的保安,到醫院方,只要用車就可以賺錢,何樂不為,他們就是在用別人的生命來成為他們賺錢的機器,真是太可惡了。希望這樣的黑色利益鏈得到控制,希望能對這樣的行為作出嚴厲處罰,畢竟生命是珍貴的,每個人的生命都不容易,為何這麼容易就給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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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偵查記


重症監護室的病人轉院的根本原因是家屬無力繼續承擔醫藥費。希望相關部門儘快為這些無力承擔醫藥費的還處於重症監護室的病人提供免費治療。

根據央視報道,病人屬於重症監護室的病人,家屬無力承擔鉅額的醫藥費所以才執意轉院。家屬曾經找過院內救護車(非本院的非正規救護車),結果到了重症監護室,又提出加價漲到5500元,如果人死在車上每公里再加10元錢。

家屬回老家有485公里,光車費就上萬元,家屬還是負擔不起,於是在網上聯繫了一輛救護車,結果到醫院就鳴笛,保安被領導罵,出門時,保安不放行,家屬不僅暴打保安而且還破壞醫院門,結果發生衝突。

保安阻攔的救護車並非該院的救護車,而是非正規的黑車,這種黑救護車根本不具備相應醫療救護條件,同時保安被家屬毆打和醫院門被家屬破壞,如果患者沒死,保安是否失職、自認倒黴呢?

保安的職責在於保衛醫院一方平安,包括醫院治安秩序和安保工作,涉事保安據稱還是一位打不還手且非常守規矩的老實保安,沒有上及領導的同意,這位保安只知道按照規定辦事。家屬為處於重症監護室的病人轉院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轉院手續,讓院方及時通知保安部門提供相應的出行便利呢?

我們都知道處於重症監護室的病人轉院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生命危險,這一點我想院方和家屬都是非常清楚地,保安攔車是在維護醫院秩序還是延誤病人病情害人?我想大家心裡都很清楚,家屬已經沒錢治病了,甚至連將病人轉院回家的車費都承擔不了。

希望相關部門儘快為這些在醫院處於病危的人提供免費醫療和相關救助服務。


法律知道


哈爾濱醫科大學一院6月1號,發生了一起保安不放行一輛救護車出門,危重病人死在救護車上的事件。


通過央視網報道引發了熱議,事件中有幾個關鍵人:黑龍江訥河市老萊鎮的一村民趙洪軍,他妻子44歲的趙淑琴(患者)。趙淑琴的表弟張雷,醫院阻止救護車出門的保安劉鑫,醫院保衛部部長李志國,救護車隨車醫生張永利,醫院方負責日常安保的副部長遲風鳴,保安中隊長韓憲。

5月14日趙洪軍帶妻子到哈醫大一院就診,趙妻腰椎管狹窄入院手術,求後出現了格林巴列綜合症。5月30日進入重症監護室。

由於無力支付醫療費,想轉回家鄉訥河當地醫院。

趙洪軍5月31日在哈醫大一院內聯繫救護車,第一輛開假3500元;第二輛要價5500元;第三輛5700元,且包括中途病人死了,每一公里加收10元的運屍費,訥河離哈市3500公里。說明一點哈醫大一院的救護車不外派長途送病人,車少顧不上。這些救護車都是外來車。聽醫生介紹有一個人就掌握20多輛。記者6月5日追蹤發現車上沒有警燈等必要救護設備。

趙洪軍嫌太貴,與訥河老萊鎮醫院的同學張永利取得聯繫,4000月找到一部救護車。

6月1日,張永利隨車來到哈市接病人,趙洪軍同親戚商議籌錢先把病人轉到哈醫大二院進行治療再看看。

張永利一行來到哈醫大一院,打開警燈進入大門,進入救護車通道被阻,好幾個人圍上來警告“以後不許進來搶生意”。

張永利一行接病人後,趙淑琴有生命特徵。到醫院大門,伸縮推拉門被關了。值班的張鑫說:你們進門打開警鈴受到了領導批評。張雷請求開門放行未果後,趙洪軍下車強行用手推開推拉門用了10分鐘左右,據張鑫說他當時與車上下來的人發生了打鬥。此時最為關鍵,張永利發現病人不對,反上進行了“吸氧”措施,張鑫不讓救護車出行,要求賠償損壞的伸縮門,相持近一小時,趙淑琴死在救護車裡。家屬把屍體抬放在醫院警務室門口。最後通過協商送入“停屍太平間”。

這一切張雷都有手機攝像記錄為證,病人家屬也有記錄。

記者在調查時,醫院方面遲風鳴和韓亮都說,張鑫很老實!保衛部長李志國表示:聽候警方的調查處理,醫院方面該負責不會推卸責任。

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呢?醫院方與外來救護車共同“下套”為了多掙錢,還是病人家屬有意與醫院找茬鬧事呢?請各路神侃!歡迎!——何由之


何由之


這個事件目前最重要的是查明患者死亡的原因,只有在查明死因的基礎上,才能明確責任。

根據新聞報道,患者當時是因格林巴列綜合徵進入重症監護室,檢索了一下相關信息,這種病的死亡率並不高,但是在較為危重的情況下,會導致患者失去自主呼吸能力,大多數死亡患者都是由於無法自主呼吸而窒息死亡的,病發是在5月30日,轉院的時間是在6月1日,理論上來講,這個時間段,應該是治療的關鍵時期,醫院當時對病人的情況是如何判斷的?而家屬對於病情的嚴重程度是否知情?除了經濟原因,家屬是否對轉院這一行為進行了充分的考量?都需要進一步調查的深入得出結論。

如果患者當時病情嚴重,醫院就不應當同意家屬的轉院要求,而家屬如果知道病情嚴重,就更不應當執意轉院,不管醫院還是患者家屬,都應當首先對患者的生命安全負責。

其實就患者死亡這個問題,最主要的責任人,恐怕既不是醫院也不是患者家屬,而是當時的隨車醫生,患者狀況如何,病情發生了那些變化,應當採取那些救治措施,顯然車上的醫生才是第一責任人,家屬與保安的衝突固然引人注目,真正的生死問題,還是要由醫生來解決,這才是這一事件的真正重點。

而保安為什麼沒有及時放行?是來自上級授意,還是個人的鬥氣之舉,甚至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可以猜測,不可斷言,而家屬強行破壞伸縮門,顯然也是過激的行為,新聞報道往往難以在第一時間反映事情的全貌,需要深入的調查才能還原事實,希望廣大網友能夠真正看到問題的根本,不因憤怒偏見發出非理性的聲音。


一笑風雲過


說到底都是利益關係惹的禍,醫院的護工,救護車都是潛規則由某人承包,外來護工救護車不得入內工作和拉人,承包人每月向醫院領導交費,醫院收入還是領導個人收入不清楚。

病人家屬一看,病人情況越來越嚴重了,而且已經負擔不起了。尋思找個救護車拉回去保守治療吧,活一天算一天。可是,醫院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讓本單位的救護車上醫院接人。

導致病人突發病情死在轉院的救護車上。這其實就是黑救護車,不屬於急救中心的,正規120車只從醫院到醫院,其他場所到醫院,沒有從醫院到家的。

本為救死扶傷的醫院,卻成了利益的幫兇,生命在有些人眼裡,真的那麼卑賤。什麼是正規救護車?正規救護車啥樣的,來,誰來告訴告訴我正規救護車啥樣的,醫院內部的救護車就是正規的?漫天要價正規嗎?不是本院救護車就不讓進出,那是誰規定的?

可能很多網友會有這樣一個意識,保安也只是按上面的意思辦而已,最後還不是他背鍋,放走了扣工資,還可能工作丟掉。但是人命關天,間接害死人,應該負刑事責任。 整個事件裡,從醫院到救護車,每個人,都只有錢錢錢錢錢,人命是最不重要的一個,呵呵,好現實,好嘲諷啊!


笑搞


當時看到這則報道,我寫下了這樣的評論:沒看到救死扶傷,只看到了唯利是圖。

病人轉院是因為承擔不起高昂的醫療費用,想要轉院又遇上了阻撓,這才釀成了慘劇。但患者的死因究竟是什麼,我們還要等待屍檢報告和後續的調查結果出來。畢竟在這1個小時的時間裡,我們不知道病人的病情到底發展到了什麼程度,當時的環境和留置是否間接造成了病人的死亡,這些關鍵因素都還未得到驗證。

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醫院內確實存在一些見不得光的利益鏈條。

1,既然醫院內停放著很多救護車,為什麼病人家屬還要捨近求遠?下午要價3500元,晚上就成了5500元、5700元而且每公里還要加價10元,整體下來幾乎上萬。這是救死扶傷還是趁火打劫?

2,院方稱院內之所以停放有很多非正規的救護車是因為沒有阻攔他們進出的權利。那麼他們是如何理直氣壯坐地起價的?而且為什麼病人家屬聯繫到的外地救護車都聲稱只能在醫院外面接病人,不能進醫院。甚至還有知情人爆料,有人養了30輛車。這裡面要說沒有利益糾葛還真沒人相信了。

3,後來病人家屬出價4000元找了一輛外面的車,打算轉院。看到這裡,我想很多人已經明白為什麼會有保安阻攔救護車的行為了。因為那輛車不是“圈內”的,是來搶食的,動了某些人的蛋糕。

4,至於阻攔救護車是因為救護車鳴笛影響了醫院內的病人,我感覺這樣的理由有點太任性了。我相信保安是老實人,畢竟他一個人也沒權利隨便攔車,要是沒有人囑咐,他估計也不敢攔車,保安充其量只是聽令行事。

當然,以上的分析完全建立在央媒的報道上,我個人還是比較相信央媒的報道的。

當救死扶傷被銅臭沾染,不知道是誰的悲哀!


夜雨如書


這個事情看來醫院逃脫不了干係,我們先來看事故經過:趙洪軍準備將重症妻子轉院,但接上妻子走到到門前,保安拒不開門,趙洪軍和保安發生了衝突,毆打了保安,也把醫院伸縮推拉門損壞(存疑),雙方爭執近一小時,患者趙淑琴死在車裡。

無論如何,保安沒有權利強留一個重症患者。如果保安僅僅是執行上級的指示,那麼,這個上級就負有推卸不掉的責任。涉及到患者死亡,無論找什麼樣的理由,恐怕都免不掉被法律和經濟方面被追責。

事情的起因是:趙洪軍妻子因病已住了哈醫大一院的重症監護室,因患者家庭付不起高額的重症監護室費用,準備出院到哈醫二院就診後回當地醫院。開始與院內救護車談價談不攏,才在院外叫了一輛車。但,在接上病人出門時,被保安阻攔。究竟是誰指示保安張鑫這樣做的,現在正在調查,顯然,這是一場因利益引起的糾葛導致病人在救護車內死亡的事件。

趙洪軍起初找過院內的救護車,但連接三輛,一輛比一輛價格高。沒奈何才叫了外面的車輛。外車進醫院時就被人圍住告誡:不準來搶生意。出門時又被阻攔出門。為了錢,視患者的生命為兒戲。也許本意是搶生意,但後果卻難以讓人接受。

事情發生後,醫院表示不會推卸責任。當然,人命關天,無論誰想推責也是推不掉的。雖然有很多的事尚不明確,但根據大多數醫院的情況。我們可知醫院的救護車都是外包的或私人的。為了掙錢,可以要高價,也可以壟斷經營,也可以不顧病人安危。由此可見,無論患者死因如何確定,阻擋病人出門的行為是要負責任的。而且,醫院允許這樣的外包救護車在中作梗,也難辭其責。


天太2


根本原因就是腐敗!不給錢幹啥都不行,給了錢幹啥都行


一葉楓流O靈似舞妖


這個救護車是承包給別人而且是根據不同的車輛和裡數加錢,說明這個醫院體制設施不全面還存在很多問題,而病人家屬見病人已病得厲害要轉院還受到保安阻攔說明家屬想第一時間儘快轉院得到救治而保安卻不遺餘力阻攔鬧得沸沸揚揚結果人死了雖然你安守本分你卻間接結束掉一個生命,責任在於醫院和你。可能你被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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