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美國的槍支氾濫成災,是什麼原因讓美國的禁槍運動不能夠進行下去呢?

幸福地帶2


美國有很多槍支,但是不能算氾濫。真正槍支氾濫的是美國邊上禁槍國家墨西哥。

之所以大家感覺美國每年槍支暴力眾多其實只是媒體報道較多。美國每年平均因槍死亡人數在3萬人左右,其中有2萬2的人是自殺,也就是意味著,這群人就算沒有槍,也一樣會死。剩下的他殺中有70~80%是涉及黑幫或者罪犯的火拼,剩下的只有2000-3000人是謀殺。而大量的媒體類似於CNN這類每次就喜歡把所有的槍支死亡與槍支暴力相混淆。然後大肆渲染。而結果反而是,在這些左媒的煽動下,很多類似於黑命貴這樣的組織開始製造暴動,從而使得更多的美國人去買槍,支持NRA,可以說這些喊著禁槍的政客是最好的槍械推銷員。

接著就要講講歷史了,在美國的建國根本大法權利法案中,第二條被很多人視為是保證整個憲法有效實施的基石,即一個很好組織的民兵是保證自由國家的需要,人民持有並使用武器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而在後來的西進運動中,由於西部天高皇帝遠,所以就存在許多的強盜。人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所以必須得有槍來啊進行自我防衛。雖然這些歷史原因被很多左派媒體認為是思想陳舊不符合現代法律與美國國情。在80年代左右,各種控槍法案層出不窮,而70年代的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案件在80年代判決下來之後,人民再次放棄了對政府的信任,從而繼續只信自己。

在我國人民的習慣是有問題找警察,因為警察有這個職責去幫助你。而美國不同,有問題自己解決,因為警察只是執法者,他們沒有任何的職責與權利來保護你的個人安全。70年代時Warren由於警察的失職而遭到強姦,室友被謀殺,而在warren上訴當地警局時最後的判決上明確說明,警察只是執法者,沒有保護個人的義務。而在前些日子的佛羅里達槍擊案中,兩位當地Sheriff 躲在學校門口的一個房間內,直到槍擊結束,才開始進入。於是更加生了人民認為只有自己可以信賴的信念。

以上是我的回答,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我是輕兵器愛好者,熱愛輕武器與戰術文化,期待與你一起走進狂野的輕武器世界!


輕兵器愛好者


美國是用槍建立的國家,所以美國人民都有一種用槍保護家園的思想。

同時美國是個資本主義國家,美國民眾更擔心被別的勢力控制,所以必須有反抗的資本。

當你看過美國諸多電影,類似《飢餓遊戲》、《生化危機》、《分歧者》等等。

以及在美國遊戲中,你會發現很多時候需要拿起武器保護自己,比如說《絕地求生》等等。在美國人平民百姓心裡,沒有槍,等於被被人吃雞。

其實很多社會你都看到不公現象,而在美國那種不公現象相對是比較少的。

為什麼?因為有槍!即是有錢有財,億萬富翁都不敢以財欺人,以勢欺人。

美國那邊有正當防衛,遇到壓迫欺辱,可以直接正當防衛拔槍就打。

另一方面,美國是和資本主義國家,馬克思曾經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

而美國電影中就有很多未來大財團控制國家,平民拿槍反抗的劇情。

槍是美國平民自衛的武器,在資本主義國家中,平民沒有點資本,怎麼敢跟資本家生活一起。

以錢以勢壓人不公平的事件,這種情況很多國家都有。但在美國沒那麼嚴重。就是因為,槍!

當然社會間總是有矛盾的,美國的某些不公平事件少了,同時其他矛盾有增多,槍擊事件也就多了,最近不就是頻頻發生槍擊事件。

美國的建國曆史文化不一樣(民眾用槍建立起來的國家),導致了美國人民思維不一樣,其實恰恰不同意美國禁槍的是美國大多數的平民。


濁酒論武


美國作為全世界唯一一個全民普遍合法擁有槍支的國家,背後的原因十分複雜。當然,我建議題主把“禁槍”修改為“控槍”,因為禁槍意味著不允許擁有槍支,控槍則是控制槍支分佈和持有人資格。嚴格來說,我國也沒有禁槍,只要擁有持槍證,你也可以合法持有槍支。

1.歷史法理因素:獨立建國時期,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規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人民有別於政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有別於政府軍警持有和攜帶武器;保障自由州有別於保障聯邦。兩百多年來,民間就是據此一直擁有武器。禁槍意味著必須修憲,要知道,只有兩種情況可以修憲:一是國會參、眾兩院2/3的議員投票支持修憲,而且修正案得到全國50個州中3/4州的批准。二是全國50個州議會中的2/3議會要求召開制憲會議,而且3/4的州批准修正案。這種情況迄今尚未發生。

2.美國人生活的環境:在美國大多數小鎮,我們根據谷歌地圖可以看到,人們的生活環境是這樣的:百十個小鎮居民聚集起來開發出一片土地,配置好標準的小鎮基礎設置後就住下來了。而周圍的土地,基本上是農田、水體和森林。美國大部分國土上的居民就是住在這些小鎮上的。這些居民日常生活中會遇上麋鹿、灰熊、黑熊、鱷魚(南方如佛羅里達)等野生動物,並不都是出門左拐就有超市排擋的,沒有稱手的武器,自衛都成問題。

那城市呢?美國城市(紐約除外)發展出了一個異於其他國家的佈局:市中心高樓林立,天際線聳入雲宵,但中產和富人都選擇在城郊買一套大房子,反正通勤可以靠汽車,反倒是中心的居民大部分是低收入者。城郊的情況同上面的小鎮。

3.持槍人數太多,保守派和軍火商輿論宣傳到位:在這個國家,有廠商專門生產各型號的槍支,有售賣渠道分售槍支,有團隊教授你使用槍械,還有那麼多槍械俱樂部和會員,甚至還有“美國步槍協會”這樣的組織。你禁槍了,那些靠這條產業鏈生存的人怎麼辦?那些作風彪悍並不會乖乖上交槍支的人群怎麼處理?輿論宣傳的內容無非是:槍支可以讓好人有能力與壞人一戰,槍支捍衛了美國人最愛的自由和民主體制等等,美國人民還就是對這些內容很受用。

4.政治家為了選票和影響力,不會真禁槍,只是打嘴炮,流眼淚。

美國的槍支問題已經尾大不掉,在可預見的未來,這是不可能解決的。也許,美國人需要再經歷一次類似“911”的事件,才會真正瞭解槍支的泛濫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了。當然反過來,上面的第3條或許也會進一步發揮威力,誰知道呢?


天天種豆子


從歷史的角度,我們可以從美國獨立戰爭追溯其根源。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原本是為了給美國的平民和民兵以權利,去抵抗大英帝國和印第安人。另一個考量因素是美國的國父所瞭解認識的槍是當時那些不太好瞄準、很容易出故障的滑膛槍。而且這些槍,即使一個士兵很瞭解如何重新裝彈,最多也只能一分鐘發射兩到三顆子彈。當時,槍只有在很多人同時使用和瞄準的時候才具有戰略意義。但是對於一個家庭,在非戰爭的情況下,一把槍和一把大刀的殺傷力是沒有太大差別的。

然而如今,典型的AR-15 機關槍已經可以一秒鐘發射13發子彈。 我相信美國國父當初無法預想這些武器會發展到如此先進的水平。如果華盛頓,傑弗遜能想到手槍在一些美國高中生手裡有如此可怕的殺傷力,也許美國國父在討論憲法的時候也會再三考慮持槍的權利。

說到1800-1900 年代的美國人,持槍是足以讓你有勇氣和能力去探索這個新大陸,保護你的家庭,同時在你的小鎮或者小城市裡有一定的安全感。雖然時過境遷,如今很多美國人已經忘記了這些細節,忘記他們之前到底用槍做了什麼,但是他們還是記得這些曾經的情緒與感受。


西洋參考


儘管近幾年來美國槍擊案頻發,也造成了人員的傷亡,但是為什麼就禁不了槍呢?



1. 這是美國憲法授予公民持槍的權利。美國的《獨立宣言》宣告:人人生而平等,經過被政府管理的人們認可並授予的政府權力才是正當的政府權力,人們為了保障人們的生命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才建立政府,當政府違背這些目的時,人民有權力也有義務變更或廢除政府,並根據人民的需要建立新的政府。那麼,人民如何使用權利廢除違揹人民意願的政府?當時憲法起草人傑佛遜認為,只有百姓有持槍權才能將這種權力付諸實踐。

美國憲法規定,任何條文可以根據將來的情況加以修改,但百姓自由持槍這一條絕對不能改,因此,它被寫在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當中:“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因為如果百姓不能自由持槍,百姓的自由就會被剝奪。

美國憲法規定,當美國政府用槍對準人民的時候,美國人民可以用槍來推翻政府。另外,如果任何官員貪汙了人民的錢,任何百姓都可以用槍來奪回自己的利益。也就誰說: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因為美國憲法規定“美國人民有推翻暴 政的自由”。沒槍怎麼推翻美國出現的暴政?

雖然美國已經實現了民主,但是出於對暴政的天然防備心理,美國法律堅決保證人民持槍的權利。

2. 軍工集團在美國具有強大的勢力。任何一任美國總統為了選舉成功或為了連任,軍工集團都是他們拉攏和團結的對象。軍工集團甚至是他們的“競選金主”!在這種情況下,總統怎麼會堅決禁槍呢?

3. 持有槍支在美國也成了一種傳統。雖然時有禁槍呼籲,但是整體上沒有獲得廣泛支持。

4. 槍擊案雖時有見諸報端和電視,具有“新聞效應”,但整體上尚未有太大的社會危害。

從上面幾點因素,在美國禁槍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美國Ark文化集團


為什麼不禁槍?其實美國政府從克林頓總統到奧巴馬總統都有禁槍的想法,但是都迫於各種原因而無法實現,是什麼樣的人物讓歷屆總統都無可奈何呢?

一、歷史根源厚重。

美國建國200多年來,美國人一直認為是槍支讓美國走上了獨立的道路。是那些擁有槍支的人,為了信念和獨立勇敢站出來,的趕走了英國的殖民者,有了美國的今天。美國西部大開發也離不開槍,“西部牛仔”經典的形象就是一杆槍、一匹馬,用來驅趕野獸,對付土匪。槍文化已經流入了美國人的血脈。


二、憲法賦予人民持槍權。

托馬斯.傑斐遜起草的《獨立宣言》閃耀著自由和人權的思想光芒。提出人人生而平等,擁有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防止政府對人民實行專政和壓迫統治,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併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沒有槍怎麼推翻政府的暴政呢?建國者們為了防止民主政府異化或者走向極端,再《權利法案》中的第二條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這是美國祖宗留下的東西,怎麼可能說改就改呢!今天的美國,不受房屋主同意,擅自闖入者,主人有權利開槍射擊。

三、利益集團反對禁槍。

美國的政治是金錢政治。控強法案必須經過國會的批准,但是目前國會議員中共和黨佔了多數。美國的步槍協會每年都有“大量的政治獻金”進入共和黨,治獻金對政治人物具有“控制力”。美國步槍協會往往直接對支持控槍的政治候選人發出威脅,國會共和黨人尤其缺乏挑戰該協會的意願。

還可以通過“阻撓議事”規則阻止控強法案的通過。即使共和黨在國會佔少數席位,個別議員也可以在獲得發言權後,採用“馬拉松式的演講”達到國會議事癱瘓、阻撓投票,迫使民主黨做出讓步,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耍無奈”。

本週六,將有50萬在華盛頓喊著“永遠別再發生”的口號,進行控槍遊行示威,但是美國的禁槍還是路漫漫啊!


史海看浮沉


美國是一個崇尚民主和自由的國度,槍支氾濫在美國是非常嚴重的。由於槍支的泛濫,美國的搶劫事件和槍殺案件頻發是美國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而槍支氾濫期是其主要原兇。

許多年來,我們都經常的能夠聽到美國進行的禁槍運動,許多老百姓都要求政府能夠實施對槍支的管控問題,然而直至現在卻是毫無進展。

在美國,槍支是非常容易買到的普通商品,在許多商店裡面都有出售,相當於中國的普通的小超市,就能夠擺滿了槍支,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購買得到,而不需要任何的限制。在美國,槍支是常有的現象,幾乎每個家庭都有,一支幾支槍,所以槍支也是每個家庭中必備的防犯物品。

在美國擁有槍支還戲劇的要求,你要有持槍證,才能夠合法的擁有槍支,而持槍證卻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可以得到的。所以,對於持槍證的要求,並不是那麼的嚴格的。但是,只要你想得到它,卻是很簡單的,原因是隻要你有鈔票,有足夠的理由,持槍證有完全可以得到。

美國是一個奇怪而又矛盾的國家,國家的法律規定,對槍支的管控,同時也規定,私人擁有槍支的權利,如此矛盾的政策又怎麼能夠推動禁槍運動的發展呢?

那麼,大量的槍支來源於哪裡呢?槍支當然來源於槍支的生產廠家。而這些槍支的生產廠家,就是美國的各大軍火生產廠家,而美國的軍火生產廠家聯合起來成立了一個,“美國的步槍協會”,而這個“部槍協會”的背後是各大軍工生產企業的大老闆們,換句話說就是美國軍工生產商和大財團們。

“美國步槍協會”在美國的影響力非常的大,他們可以影響美國的政府的各級官員和影響到法律的制定身實施,是一個不悍動的力量。

美國政府實際上是建立在各個財閥之上的。如果沒有各個財閥的支持,美國各個政府是無法運行的,特別是各個政府的各個議員們和各種各樣的官員們的背後,都有各個財伐做的支持,涉及官員自己和美國的各個黨派,這次政治運動都是擁有各個財伐的支持才能夠繼續進行下去,否則他們將無法運轉。

實際上美國政府也是被綁架在美國的各個財閥之上的,由此可見,美國的人並不是真正的民主。

如果要在美國進行禁槍運動,顯然是得不到各個官員認可的,即使鬧到美國的國會,那些獲得了利益的各個政黨和議員們,也會堅決的否決的,而禁槍運動只是我們普通人的美好意願而已。

而我們聽到的美國的校園槍擊案,只是美國槍支和槍殺案件中非常希許和極少的一部分而已。大家應當知道,美國每年被槍支殺死的人多達3萬人左右,而這樣的案件實在太多,所以我們在新聞中看到的校園槍擊案,只是極少極少的報道而已。而在美國,還有絕大多數的槍殺案,根本就沒有報道,因為太多了,就不是新聞了。

由此我們可以看得出,由於美國的槍支氾濫,給美國人民帶來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是非常嚴重的,在美國幾乎,每一個人都面臨著生命隨時被槍支的威脅,所以在美國生活是非常危險的。

雖然說在美國仍有許多人要求進行槍支管制,但是事實上,美國的禁槍運動是不可能實施的,所以美國的槍支氾濫還將繼續下去,是而不可能有任何的改變。即使某一個政治人物上臺執政,要求對於槍支實施管制進行嚴格的管制,也只是形式化的,而不可能有實質上的行動。我們要面對美國的現實,才知道美國的未來,槍支氾濫,是美國永遠無法改變的毒瘤。


幸福地帶2


或者如果禁了槍,好人大多手上沒武器,而壞人可通過非法渠道擁有武器,到哪時好人會受到更大的傷害。而如果不禁槍,正直公民手上有槍,對於壞人始終有著震懾作用。這是整個社會對壞人的震懾,一般好人不至於害怕壞人,邪不勝正。除非有少數心理有問題的人出來造事。萬物都有一利和一弊。


嚴中藝


要了解禁槍這件事就必須瞭解什麼是憲法第二修正案。那以憲法形式明確了美國民眾持槍的權力,當時憲法之父麥迪遜和獨立宣言之父傑弗遜為了防止美國出現當時英國那樣對民眾的暴政,允許民眾持槍用來防止獨裁和暴政。

既然是憲法賦予的權利,那麼基本就確定了禁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為要禁槍必須先修憲。沒有一個政客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提禁槍提案。

故此現在美國多用控槍這個字眼。即控制持槍人的年齡,身份背景,有無前科,有無精神病史。

即便是提出控制自動步槍這樣的提案都沒人願意提交。


跟著閨女學英語的大叔


美國一個資本主義國家,美國的槍支氾濫也是有歷史原因的,美國從最開始的殖民地獨立成為一個國家!就是從槍桿子出來了,在美國擁有槍支合法是根據當初制定法律的規定,如今美國遍地都是賣槍的槍店,每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會擁有幾把槍支,有步槍,衝鋒槍,各種槍支,最多的還是手槍,如今槍擊事件頻發,槍支氾濫,收到槍支傷害的人越來越多,當局也正在考慮開放槍支是不是合適,現在也在開展活動,回首槍支抵購物卷,等等一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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