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问律师:律师细讲业主委员会(第一篇)

问律师:律师细讲业主委员会(第一篇)

眼看房价蹭蹭的不断上涨,在父母的帮助下,小李赶紧买了一套离单位比较近的房子。总算熬到开发商交了房,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搬进了新房,结果小李发现这个物业公司除了不断要物业管理费之外,其他的事情几乎都不干,于是小李非常气愤的去找开发商要求撤换物业公司,结果开发商非常礼貌的给小李说,这是业主委员会的事情,开发商管不了。

那什么是业主委员会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那谁是业主呢?我租了这个小区的房子,算不算业主呢?我丈夫买的房子,我算不算业主呢?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看来想成为业主,得看房产的所有权归谁。

从这样的逻辑关系中,就可以明确,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此概念源自百度百科)。

好,业主委员会是什么明确了,那业主委员会能干什么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看到这里,小李又了解了业主和业主大会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看到这里,小李总算是明白了,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物业管理合同。

于是小李再次走进物业经理办公司,给物业经理说,我要让业主委员会代表我们业主换掉你,结果物业经理说了,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那如何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目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已经成为各小区的一个突出问题,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通过业主委员会更好的行使自己作为业主的权利,请各位继续关注李寅榕律师的系列文章:“问律师:律师细讲业主委员会”的第二篇,成立业主委员会。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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