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把扶贫资金当“礼物” 郧阳区两村干部被立案调查

秦楚网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何虎啸 刘翔 尚大辉

“区扶贫办拨付你村这20万元钱是什么资金?资金用途是什么?”

“这20万元市拨付给我村用于袋料香菇项目的扶贫资金,用于我村发展袋料香菇产业,带动村民脱贫致富。”

“这20万元你们实际如何使用的?”

村书记周朝兴长时间沉默后说道:“我村用这20万元中的13万元购买了有机肥,后来把这批有机肥送给了在我村搞产业扶贫项目的两家企业了……”

这是2018年5月郧阳区纪委工作人员在谭家湾镇龙泉村开展精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的一段对话。

2017年8月,郧阳区扶贫办拨付龙泉村1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其中20万元用于该村发展袋料香菇项目,村干部经过考察认为村上不适宜发展袋料香菇产业,于是申请将20万元项目资金变更为13万元的有机农业项目和购买7万元的小水果苗木。

2017年5月,十堰市月亮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龙泉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该村400亩土地用于种植葡萄。2016年3月,十堰市茶旅鼎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军与龙泉村集体签订30年的茶园承包合同,将面积72.4亩的集体茶园承包给了陈军。

“村上90%多的土地都流转给月亮湖公司了,这些有机肥发给老百姓,他们也没有地方施,月亮湖公司和陈军茶场在村上搞农业项目,带动了老百姓脱贫致富,带动效应不错,不如把这13万元的有机肥送给两家企业,老白你看咋样?”村书记周朝兴对村会计白玉龙说。

“我看可以,反正这些有机肥还是用在老百姓自己的地里,就这样办。”

村书记和村会计二人一拍即合,转手就把这13万元有机肥分成两份送给了两家企业。

2018年4月,十堰市审计局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审计活动,发现了龙泉村在未与两家企业签订任何扶贫帮扶协议或利益联结机制的情况下,无偿将13万元有机肥赠送给了两家企业。后市审计局将该线索移交郧阳区纪委。

经郧阳区纪委调查,决定对龙泉村书记周朝兴及村会计白玉龙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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