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身份證丟了,已去公安局掛失,舊證被別人撿到還可以用嗎?

Snowy天蕁


在以前,舊證被別人撿到還是可以用的。不過隨著2018身份證新規的執行,舊證被撿到後用來進行不法行為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據報道,為了更好的保障身份信息,中國人民銀行3月21日宣佈,自4月9日起,將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開展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試點工作,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開展非居民身份證件信息核查試點工作。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總結試點經驗,不斷擴大聯網核查業務範圍,提升系統運行能力,逐步將試點推廣到全國。央行也表示,後續將根據試點情況,會繼續在其他銀行業務中推廣身份證件信息核查。

相信大家生活中很多人都有過丟失身份證的遭遇,並且還會因丟失身份證引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近年來有很多不法份子,通過大量使用盜取或者是丟失的居民身份證來買車、貸款、銀行開戶、詐騙、洗錢、偷逃稅款等情況,給很多當事人帶來了極大困擾,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危害。


那麼此次新規試點的開展,可以有效的防止類似事情的發生,可以減少犯罪帶來的危害,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對於題主所說的,如果身份證丟失了,並在公安局掛失了的,丟失的身份證則屬於“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舊證被人撿到後去銀行辦卡,如果銀行系統查出是“失效居民身份證”,那麼是不可以辦理銀行卡業務的,在這點上可以放心。

雖然掛失的舊身份證不用擔心被不法份子用來犯法了,不過還是要好好保管身份證,因為裡面包含了我們的很多信息。


熱心網友小吳


從法律角度講,身份證掛失後即失去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即使是本人找回也需要到公安機關解除掛失後才能恢復證明本人身份的法律效力(解掛的前提是掛失後尚未補辦身份證,已補辦的即使找回也不能解掛)。根據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身份證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公安部等八部門《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明確規定: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居民身份證核查義務,嚴格落實人、證一致性核查責任。不依法履行核查義務致使公民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損害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公民應當自覺配合居民身份證核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蛧倳洳煙


情況進展:前兩天拿到了在上海派出所補辦的身份證,並且在我自己開過戶的銀行都去更新了一遍資料。

派出所人員說:掛失了,別人撿到了就不能用。

農行的工作人員說:身份證更新了別人就不能用了。最好去自己開戶的銀行都更新備註一下。長得像的人,還是可能盜用你的信息。這個目前無法避免。最好搶在別人早一步去銀行情況下,自己去各銀行更新。

結果實踐:因為今年2月底因身份證到期,我已經去農行更新過身份證信息。但是今年4月初身份證就丟了。所以前天我拿補辦的身份證去自動櫃檯更新的時候,櫃檯顯示資料不符合,要求去人工櫃檯。

結論說明:因此,就算公安掛失了,並補辦了,銀行這邊也沒有聯網,並不知情,銀行備註的身份證還是我那張丟了的那張。確實存在被盜用的可能。


Snowy天蕁


我有兩張身份證,兩張身份證都可以用。

當時丟了一張,然後就去辦了一張,後來丟的一張又找到了,而且兩張身份證上有效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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