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嚴處!哄擡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疫情當前

哄抬口罩價格

銷售假冒商品

……

嚴處


嚴處

大嶺山某醫藥公司哄抬口罩價格,嚴處!

日前,大嶺山市場監管分局根據1月28日晚收到的國務院督辦30267841號件線索,派工作組對位於中興路一醫藥公司涉嫌哄抬口罩價格的行為進行檢查。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檢查組現場調取了該公司2020年1月1日至1月29日全部口罩銷售臺賬,發現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口罩A3型、保為康牌KN95口罩、H950V霍尼韋爾耳帶摺疊式帶閥防顆粒的N95口罩進貨價分別是0.45元/個、0.2173元/個、4元/個、20元/個(供述價格),分別以銷售價2元/個、1.33元/個至3.4元/個、10元/個、30元/個進行銷售,該店不能提供相關進貨來源,涉嫌哄抬物價違法行為。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大嶺山市場監管分局已將前期相關調查材料及證據移送市市場監管局,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醫藥公司涉嫌哄抬口罩價格的行為立案調查。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大嶺山鎮將繼續跟蹤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醫藥用品市場價格秩序情況,嚴厲打擊哄抬防控肺炎應急藥品、消殺藥械、防護物資用品物價、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


嚴處

虎門查獲涉嫌假冒口罩近萬個

2月1日,虎門博湧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發現博湧社區有一商家對外銷售標的帶有“飄安”商標標識的口罩,涉嫌銷售假冒商品。

虎門市場監管分局接到博湧派出所的線索通報後,第一時間出動執法人員展開調查,查獲陳某涉嫌銷售假冒商品一案,現場清點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9360個。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被查獲的“口罩”包裝上標示有註冊商標“飄安”,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豫食藥監械生產許20150141號》,產品註冊證編號和產品技術要求編號為《豫械注準20192140044》。而當事人陳某無法現場提供上述“口罩”的進貨單據。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目前,當事人陳某的行為涉嫌構成銷售假冒商品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虎門市場監管分局依法扣押涉案物資,並對查獲“口罩”購銷情況進一步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從嚴從重處罰。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嚴處

東城連查5宗違法案件,3宗涉及口罩

1月29日,東城市場監管分局接獲群眾投訴舉報3家違規銷售口罩的經營戶,進行突擊檢查。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經查,3家經營戶均購進無中文標識的“三無”的普通勞保防塵口罩進行銷售,涉嫌構成銷售不符合標識要求的產品的違法行為,東城市場監管分局依法分別對這3家經營戶進行立案調查。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另外,執法人員對巡查中發現的1戶涉嫌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的活禽經營行為的活禽經營戶和一家涉嫌違反“1110” 制度的活禽銷售市場(即“一日一清潔消毒”,“一週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欄(1110)”)進行立案處罰。

嚴處!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商品統統要罰!

此前,東城市場監管分局已將2例涉嫌哄抬物價的案件上報至市市場監管局,截至1月31日,東城市場監管分局共查處5宗違法案件,上報線索2例,共出動執法人員514人次,檢查經營戶2047個次。


購買口罩要當心

當前正是社會各界共抗疫情的關鍵時刻,儘管口罩、防護服等醫護用品供應緊張,合法廠家、商家也正在全力加強口罩等防疫裝備的生產、供應。

在此,市場監管部門醒大家,任何生產銷售假冒醫用器材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市民們要注意,購買口罩一定要通過正規的醫院、藥店、診所和官方授權渠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