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我是長春出租車司機,分析一下過去和現在的計價對與錯請勿怪謝謝

長春出租車原來計價,每公里五元,加燃油費一元,起價六元。基礎里程2.5公里。基礎里程後按兩元每公里,沒有空駛費,計價方式每行駛五百米跳一塊錢等候為五分鐘跳一塊錢。比如你打車行駛2.9公里,等候四分鐘五十秒,那麼,請問你怎麼想?我感覺是你白坐四百米,因為四百米不跳錢四分鐘五十秒也白坐,因為也不跳錢你打車價錢是七塊錢

我是長春出租車司機,分析一下過去和現在的計價對與錯請勿怪謝謝

現在的計價方式,基礎里程2.5公里,起價八塊錢基礎里程後每公里2.2元,等候為一分鐘0.4元(五分鐘兩元)你坐2.9公里等候四分鐘五十秒,2.9公里8.88元加等候四分鐘五十秒為1.6元,共10.48元,四捨五入後,花十塊錢比以前多花三塊錢?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你以前白坐0.4公里和四分鐘五十秒。我感覺現在的計價方式是公平的。不喜歡我的見解請別噴我,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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