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嵊州市黃澤鎮黨委副書記金豐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嵊州市黃澤鎮黨委副書記金豐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日前,經中共嵊州市委批准,嵊州市紀委市監委對嵊州市黃澤鎮黨委副書記金豐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金豐來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貪汙、受賄犯罪。

金豐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目無法紀,頂風作案,以公權謀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且大部分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嵊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嵊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金豐來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金豐來涉嫌貪汙、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將金豐來涉及相關涉惡活動的問題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審查調查期間,金豐來作了反思和檢討,在其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了違紀違法的主要原因:一是貪戀權力,玩弄權術,讓自己變成一個戴著面具的多面人;二是貪慾膨脹,痴迷錢財,使自己深陷違法犯罪泥潭不能自拔;三是道德淪喪,放縱情慾,使自己在燈紅酒綠中迷失自我;四是心理失衡,痴迷古玩,使自己徹底喪失做人底線;五是心存僥倖,信仰缺失,不信組織信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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