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當原諒成為習慣,就很難離開誰了

當原諒成為習慣,就很難離開誰了

下班後,她繞了些路去了趟超市。回到家,不見他的人影,手機適時地響起來,她接起,電話那頭環境有些嘈雜,他的聲音通過電波傳遞過來。

“我今晚跟朋友在外面,不回來吃飯了......”

“在哪裡?什麼時候回?”

“可能不回了......”

她看了看手裡提著的的番茄和雞蛋,還沒來得及放下。知道他最喜歡吃番茄炒雞蛋,便特地去超市買了點,哪怕這道菜並不是她的style。

以前看《春嬌與志明》的時候,覺得張志明就是一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不懂得怎麼去做一個好男朋友。 她沒想到,他越來越像那個電影中的張志明。

隔三差五跟朋友聚會,喝酒,玩遊戲,光是聊天也能聊整個通宵,在外過夜是常有的事情。若是半夜三四點趕回家,那倒算是好事了。

一想到這些,她控制不住那些翻湧上來的失望情緒,傷自尊的話就這樣脫口而出:“這日子還想不想過了?不回來就永遠別回來了。”

沒等他接話,便掛斷電話,他再打過來,也只是看著,並不再接起。把手機扔在沙發上,她看了看空蕩蕩的房間,將食材放進冰箱,擰了抹布,把書桌、茶几、櫃子擦了一遍,又拿拖把拖了一遍地板。做完這些事,她坐在沙發上,開始看電視。

剛好電影頻道在播放《原諒他77次》,她看著電影裡的女主人公,在日記本上記下一件又一件對方的過失。紅了眼眶這種事,向來是不由自己控制的。

七夕節那天晚上,他說要帶她去一家新開的餐廳吃晚餐,可她在廣場足足等了他一個多小時。

她就那樣坐在花壇邊上,周圍鬧哄哄的一片,年輕的男女們說說笑笑地從她身邊經過。有俱樂部做促銷的後生仔過來詢問,她禮貌地道了句“謝謝,不用”,那小哥卻是執著得很,在他把那句“辦張季度卡也行啊”說了五遍之後,她擺了擺手,起身離開。

又氣又惱的情緒突然滋生,像一夜冒出水面的浮萍,充斥著整個大腦。

快步走到地鐵口,下了扶梯。人很多,她幾乎是被人推搡著往前走,到了拐角處快要過安檢的時候,她猛地停下腳步。

後面的人不耐煩地催促著,她轉身,擠開人群,原路返回。

在那一瞬間,一想到他那張失望沮喪的臉,就無法再往前移動一步。往回走的工夫,掏出手機,好幾條他發來的消息在屏幕上滾動。

——我到了,你在哪兒呢?

——真走了?別這麼刺激吧?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重新坐扶梯上去時,看到他的身影,默不做聲地走到他身邊,一抬頭卻看見他慌亂的神情。肚子裡一大籮筐抱怨的話,半句都說不出口。她察覺到他的不安,踮起腳摸了摸他的頭。

他一把抱住她,一個勁兒地說對不起,原諒我吧。

他的低姿態道歉認錯,讓她覺得是自己做錯了,不該這麼沒肚量斤斤計較。能責怪他什麼呢。臨時加班不是他的錯,方向感不好走錯路也不是他的錯。

而這並不是兩人第一次鬧不愉快。

他喜歡到處玩到處跑,總是給她買用不到的東西,只是因為它們看起來特別,哪怕價錢昂貴。房租、水電、生活費,這些開支他懶得去計算。

她已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一兩年,她清楚地知道,離自己理想的生活,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許更壞的結果,它是永遠也抵達不了的彼岸。作為一個很快就要成為眾人口中所說的“大齡女子”,她無法再心安理得的享受當下,而去迴避“以後”這個詞。

有一次吃飯的期間,電視裡演著家庭倫理劇,她開口說起自己的好朋友馬上要結婚了,她點開好友給自己發來的邀請鏈接,捧著手機放到他眼前,嘴裡是止不住的羨慕,“你看哪,多漂亮呀,我也好想去拍這樣的婚紗照呢。”

她看向他的目光裡有殷切期盼。他沒抬頭,只是一邊給她夾菜,一邊說,好好好,都依你。就是這樣平淡的語氣,讓人分不出是真心實意,還是敷衍了事。

他太年輕了。就像小王子對待那朵玻璃罩內的玫瑰花,不懂得怎麼好好愛她,也不知道她真正需要的是什麼。

就像電影中的女主角,她原諒他太多次了。

電影快要結束的時候,屏幕上再次出現那行字:原諒他77次。然後她清楚地看見那行字的變化:原諒她77次。一瞬間像是被什麼東西擊中心臟,原諒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戀愛也不是一個人的事情。

她驀地回想起那些在生活中,因為跟他在一起,才能擁有的溫暖。

來大姨媽的那幾天,他總是提前給她準備好暖貼,給她泡紅糖姜水做飯洗衣服。她身子骨弱,總是生病,有一點兒小感冒,他就擔心的不得了,有一次咳嗽得厲害,他二話不說就推掉工作,帶她去醫院檢查身體。

還有情人節那天,他偷偷地訂了餐廳和鮮花,想給她一個驚喜,後來卻被她說了一頓,覺得浪費錢。其實她嘴裡說著責怪的話,可看著他精心安排的晚餐和鮮花,心裡又何嘗沒有半點歡喜呢?

“愛不愛”從來不是嘴上說說而已,它是生活中的細微末節。這些微小的事情,正是愛情存在的意義。也許正是因為擁有彼此,才擁有了面對將來那些大風大浪的信心與勇氣。這樣想著的時候,聽見開門的聲音,幾秒後,他一臉著急忙慌的模樣出現在眼前。

誰也不知道B612星球上的玫瑰花,最終有沒有等到她的小王子,也許90%的人,大抵遺憾都是生命中的主旋律。而她,想做那為數不多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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