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4 “法”字之中有一種神獸,在古代一度成為法律的化身

春秋時期,齊莊公手下有兩個人打官司。

一個叫壬裡國,另一位叫中裡繳。

案情複雜,打了三年官司也沒有打贏。

齊莊公就找了一頭神獸幫忙,這神獸就是“廌”。

壬裡國先說,神獸沒動靜,中裡繳說了一半,神獸用自己的角頂翻了他。

“法”字之中有一種神獸,在古代一度成為法律的化身

現代的法字好寫,繁體的法可就難寫了,法字寫作“灋”。

《說文解字》說灋fǎ,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

他說的解廌獸,就是咱們現在的獬豸。

帶著三點水錶示法律有水平,像一碗水一樣要端平,下面的那個去呢就表示伸張正義的行動,廌就是獬豸,能夠判斷誰對誰錯的神獸。

從一開始他就和法律結合在一起。所以在傳說中,他是堯時期法官皋陶家的寵物,皋陶斷案的時候,就用他在一邊聽著,獬豸就會用角去抵那個不對的人——如此說來皋陶這法官也太好當了。

“法”字之中有一種神獸,在古代一度成為法律的化身

因為獬豸要用角去判斷對錯的,他性格愛憎分明所以只能長一個角,《異物志》記載:“東北荒中有獸名獬豸, 一角, 性忠, 見人鬥, 則觸不直者; 聞人論, 則咋不正者。”但這裡只說了他一個角,至於這個神獸長什麼模樣卻沒有提。

其實光看廌字,就會發現和鹿字很像,所以在《史記集解》裡就認為獬豸形態像鹿而一角。不過這形象就完全接近我們上面所說的天鹿了,所以這種說法最終沒有流行起來。

《論衡》的作者在描述獬豸的時候就直接把他稱為神羊。事實上我們現在考古發現先秦時期出土的獬豸雕塑都是一角羊的造型。

傳說楚國的文王曾經捕獲過一隻獬豸,楚文王做了一次服裝設計師,他親自操刀依據獬豸的形象設計了一定帽子,名為獬豸冠。藉以代表自己追究客觀公正的政治形象。如果他的後代能夠真正貫徹這一理念,想必也就不會被秦國所滅了。

“法”字之中有一種神獸,在古代一度成為法律的化身

這頂獬豸冠最終落到了秦始皇的手裡,嬴政何其自負的人,自然不屑於追求客觀公正,因為他就是真理,就是客觀公正。所以他把帽子給了自己的法官,從此以後獬豸冠成了中國封建司法的標準制服。從獬豸的形象也隨著法律在人們眼裡的變化不斷髮生變化。

把獬豸當成神羊這估計和堯舜禹時候人們對於法律的審美有關,那時候民風淳樸,法律也好生惡殺,客觀公正。所以在人們眼裡法律還是美的,自然要把他和代表著美的羊聯繫在一起。

但歷經秦漢,嚴刑峻法,法律在人們的眼裡就恐怖起來了,於是獬豸的形象也就不那麼美了。首先他要變得高大,要大得足以代表法律的威嚴,一個羊自然無法太大,長大後的羊只能是牛了。光是牛還不行還要加上別的猛獸,於是漢代的獬豸形象大都是“牛身豹尾,獨角如錐,曲頸前衝”。後來佛教傳入,獅子這一形象流行,獬豸的形象在後來還逐漸混入了獅子等因素,日漸雄壯。

“法”字之中有一種神獸,在古代一度成為法律的化身

一肚子不合時宜的蘇東坡在《艾子雜說》裡還講過一個故事。

齊宣王問艾子道:“聽說古時候有一種動物叫獬豸,你熟悉嗎?”艾子答道:“堯做皇帝時,是有一種猛獸叫獬豸,飼養在宮廷裡,它能分辨好壞,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後吃下肚子。”艾子停了停接著感慨的說:“如果今天朝廷裡還有這種猛獸的話,我想它不用再尋找其它的食物了!”

蘇東坡的時代獬豸已經成為猛獸的形象,在東坡的故事裡獬豸都開始吃人了。只不過這位大文人說現在滿朝文武都是他的食物了。借艾子之口,將眾人都罵了。

獬豸代表著正義,自然就有驅邪的功能,這一點深得多災多難中國百姓的喜歡,獬豸在民間流傳也越來越廣。到了明清時期,獬豸不但在司法部門適用,帝王們還用他來做鎮墓獸,放在陵寢裡保佑自己不受惡鬼侵擾。帝王使用,這自然非同凡響,更何況老百姓也喜歡他的辟邪功能,於是獬豸逐漸長出龍頭,跟麒麟等神獸越長越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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