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是2020年1月27日後返鄉人員,必須在火車站、公路卡口等處自覺接受醫護人員測溫,如實報告出發地、經由地。
二、凡是2020年1月27日後,從外地回到七臺河的人員,必須到所在轄區派出所報告,詳細告知自身狀況,如身體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應第一時間帶好口罩,撥打120急救電話,由120發熱門診派車免費接至市縣人民醫院就診。
三、自身沒有症狀的,必須居家觀察自身健康狀況,且時間不得低於14天。觀察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居住場所,不得走親訪友,不得參加各類聚會聚餐,不得出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其家庭成員也應遵照本規定執行。
四、如遇極特殊情況,確需外出必須佩戴具有防護功能的口罩,減少逗留時間,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防護安全距離。
五、返鄉人員及其相關家庭成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避免相互交叉感染。
六、同行人員必須互相告知提醒,積極配合當地防控人員工作,並向所在街道、社區、村屯報告預計回返日程,不得隱瞞行程、接觸史。所在街道、社區、村屯應做好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凡是武漢返鄉人員,必須接受一名民警、一名基層幹部、一名醫護人員“三對一”包保,主動及時報告自己身體狀況,自覺接受相關醫學檢測。
八、對不配合有關工作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必須依法嚴厲追究法律責任。
指揮部辦公室諮詢電話:
0464-8261134(白天)
0464-8669034(夜間)
七臺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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