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賜你好
作為家長,正常的教育一定支持,如果是把懲戒當成了暴力和虐待,那一定要追究責任,讓她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絕不容忍這種情況下的原諒,那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
作為老師,嚴厲的負責任那就是好老師,如果嚴厲的使用暴力,那就不是一個老師該有的行為,對待一個才七歲的孩子,能一腳踹到孩子的下體,這個老師惡毒到了什麼地步,令人髮指。
不管是哪個家長都不會原諒這種惡毒的老師,搞不好這可是斷子絕孫的一腳,這一腳很有可能會徹底的毀了這個男孩子,他才七歲啊,即使淘氣調皮,能嚴重到什麼程度,可想而知啊!
或許這個老師不是故意的,是不小心造成的,可是這個不小心有多嚴重,會造成什麼後果,難道作為一個成年人一點普都沒有嗎?相信不是,這就是暴力,是極度不負責任的暴力。
或許面對自己孩子被一個老師打成這樣,有些家長會失去理智,也有些家長會選擇用法律來解決,當然,筆者如果是家長,還是會選擇後者,但是絕對不會原諒這個老師,一定要討一個說法,讓她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