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近日、临夏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经审查;周某某2018年做百益城B区7、8号楼, A区车库,和骏7、10号楼洪凝土工程期间,拖欠赵某某等农民工工资96643元,临夏市人社部门立案审查后,向周某某下发支付令,周某某仍不支付拖欠工资,后逃匿。经临夏市公安局上网追逃,2019年12月17日将周某某抓获,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临夏市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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