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注册会计师查不出上市公司虚增利润,是为什么?

观易通


默认为题主说的是年审查不出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大约注册会计师的年审缺陷如下,当然,如今有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倾向于咨询业,年审并不是他们的主要利润来源:

原因一:强调很多年风险导向审计,可落实到基层,依然是以报表出发的审计。审计过程依然以报表为中心。风险导向也就是要从风险评估开始走,要了解企业各种细节,看看这个企业的风险有可能出现在哪里,然后结合内控做风险应对和审计程序。但是如果是报表为核心的审计,无非就是将公司的财务报表拿过来,货币资金和往来应收应付函证,存货监盘。一大堆工作底稿任务完成就得了。区别在于:风险导向审计更加需要CPA利用职业判断,也需要注会深入企业的经营流程价值链条;而报表为中心的审计,则强调做了审计程序,该函证函证,该监盘监盘,工作完成,甩手就走。所以,说到底还是因为有些事务所比较懒。

原因二:审计说到底是保证责任。出钱的是上市公司。具体转账那位(财务经理),就是你要去审计的那位。拿人手短,当然CPA知道自己的保证责任,字签了,就要担责。但是如果这个市场上担责的概率不高,那么注册会计师如何尽职尽责?大家都有侥幸心理。

原因三:审计要说明白“是什么”。不用考虑“怎么样”和“为什么”。比如投资人财务分析,一个行业十家企业,差不多的,结果这家企业利润率垫底,全行业利润率10%,他却只有2%。而且利润很少,经营现金流还是负的。投资人一看,这不是快倒了吗?但是审计不能这么写,他只要做了程序,觉得这家公司数据真实可靠。那么就可以交差了。而利润率为什么这么低,经营成果为什么这么差。这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虑的范畴。

原因四:审计报告有格式,缺乏细节描述。这个格式就是标准报告和非标报告。非标有很多种,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也包括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这种格式是固定的,但是注定不会对企业的内部做更多更细致的解析。因为他们要的是结论,对于过程都是一笔带过。

原因五:审计也有客观难题。康得新,银行存款虚假,我们之前的判断,就是银行和CPA必然有一方有问题,这是不应该有的错误,但是獐子岛,审计的责任有,但是不大,因为扇贝真的很难统计。

原因六:审计程序有时候也防不住小人。罪犯必然会留下证据,著名的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但是并非人人都是福尔摩斯。特别是审计进入公司面对一大堆已经造好的数据。比如这其中最大的一个风险性,就是隐性关联方。上下游的企业都是自己的企业,但是无论你用天眼查还是通过企业内部股权记录脉络,你都查不出来。有些企业在国外或者香港地区转一圈,你只能看到几个代持者信息。然后这些关联方通过和上市公司交易来操纵利润。

综上,这还不是全部缘由,的确审计报告对于上市公司虚增利润有时候不是心太软(得过且过),就是手太软(拿人手软)。但是审计报告至今依然是投资人相对值得信任的参考。如何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总体上就要严格审计的保证责任,如果上市公司造假会牵连CPA,情况可能也会好一点。另一方面,这几年基金普通管理人也就是GP更加相信灵活度高的尽调,或者委托第三方的审阅程序。当然,最佳的办法依然是自己做研报,保持一定的主观怀疑,谨慎的对待每一个公司。

以上,一些粗浅经验之谈。


凯恩斯


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十年审计业务,有时候也很纠结,注册会计师不是警察,没有强制执法权,不可能查的面面俱到,查得底朝天。虽然这么说,有点过了,但也正是如此,注册会计师并不能完全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错报或是舞弊。多数注册会计师还是有职业操守,在自己的岗位尽心尽力,努力做好证券市场的“看门狗”,然而总是有那么几个害群之马不断损毁行业形象,拉低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信赖程度。


保证不存在虚假有先决条件

很多人觉得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既然经过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就应该绝对可信。一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必然注册会计师脱不了干系。

如果各位有自己阅读过任意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在审计报告正文部分,规范格式套话中,其实说的很清楚,主要有如下两点:

  1. 注册会计师所做的审计,需要基于管理层诚信的基础之上,如果上市公司故意舞弊,一般手段比较高明或是过程较复杂,丰富从业经验的老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就能发现,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好每一项法律规定的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

  2. 注册会计师仅对财务报表发表结论,原话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发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法对上市公司的所有方面提供绝对保证,例如并不能保证实际控制人个人品行。所以比较尴尬的就是,财务并不能完全独立于公司的运营或者实际控制人个人行为,然而注册会计师并没有足够的权限彻底的调查,而且审计时间也并不容许。只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完全是和自己审计工作内容相协调的;



风险导向审计更加不靠谱

从我大学那会儿就开始宣传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然而毕业十年过去了,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仍然是以财务报表细节测试的方法为主。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听着名字高大上,我觉得并不能解决舞弊的问题,而且国内上市公司虽然明面上来说必须具备一套完整的内控制度,然而一旦企业上市,很少企业愿意花费高额成本继续保持高强度的内控管理。内控制度的不合理,内控运营的无效,如果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没有几家上市公司彻底符合要求的,导致风险点一抓一大把。


近2年随着证监会监管的加强,注册会计师也很无赖,不得不扩大财务报表细节测试的样本量,做着最基础的审计工作。尤其是对于名营企业来说,喜欢搞事情,需要花费大量人力投入到基础工作当中去,导致很少有时间去把企业当做一个整体进行审计,难以避免的无法发现一些无比的迹象。

在这里只是简单的说两点,并不是为注册会计师脱罪,干坏事的注册会计师该罚,而且要重罚,有心做好的注册会计师心里也有苦,总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

财经奥迪特


先说观点,此次瑞华会计事务所被处罚一点也不远。个人认为他们确实没有尽到审计的责任。

一个好问题。真实假设是:给一个注册会计师足够的时间,他绝对不会让上市公司虚增一分钱利润。但是现在出现那么多虚假利润公司,到底怎么了?

1.普遍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业务水平也很高,不是国、军无能,是鬼子太狡猾。上市公司很多CFO以前也是审计师出身。审计套路大家都懂,各个会计事务所的宽严标准也懂啊。所以当上市公司想做假时,都会严密的从进货、到生产、到销售,到资金流转,将一切单据和工时都补出来。所以如果不花时间,也确实很难在短期就审出来。这就是说人骗人,防不住啊。



2.目前国内很多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师,水平确实也不行。从大学开始考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然后从业进行审计工作。现在社会不只有360行,企业经济往来复杂性比课本上知识要多数10倍,很多创新型的行业,财务做账都很难。更别说从来没有接触过实业财务经验的审计师呢。所以很多审计师看不出问题,或者看到问题同企业进行会计讨论时,很轻易的就被说服。

3.会计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关系比较复杂。又是甲乙方的委托关系,又是审计监督与被审计监督的关系。有时候如何平衡是个大问题。



如会计事务所把关太严,审计师投入就比较大,成本就比较高,事务所利润降低。客户抱怨比较多,不配合情况也会更频繁出现。

如会计事务所把关太松,审计师投入减小成本低,事务所利润高。客户满意度高。但是就容易出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风险出现。

在过去很多时候,会计师事务所只考虑经济利益,没有太多担负起自己责任,同时也低估了监管当局追究责任的决心。而现在不但对中介机构的要求提升,还会重翻旧案,这就是我们最近看到这么多业绩暴累的原因。

这些业绩爆雷也还是审计师看出了问题,如果上市公司不公告,那就不签字。所以大家感到大范围的出现上市公司风险。

当审计师意识到监管是下狠手,有决心。那未来审计师肯定会更加尽责,出现风险的情况会更小。还是用一句话结尾“只要认真,没有什么事做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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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枫财技大兜底


审计应当财务审计与现场审计结合。否则,审计仅看做好报表,尤其是有指向性的审计,那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的。事实证明,那些趴在桌子上审计的东西,尤其是上市公司例行审计,那更是浆糊杰作。现在中国四大所也适应中国实际,那其它审计到底如何,就可想而知。因此,一家公司好不好,不要看报表,就看它能不能分红派现金,现金流是不是充裕。能够每年现金分红的公司,一般来说就是好公司。否则,花好桃好,都是放屁。


wuliaodehen


1、按照证监会的标准和会计师事务所及证券公司的内控要求,拟IPO企业,没有查不出的造假,除非小额的影响,毕竟抽查无法覆盖所有的细节,但又哪有企业把精力放在小额方面造假,得不偿失,所以请不懂的人勿胡说八道。前二十大客户、供应商核查和其他一定比例抽查,银行流水打印,银行卡流水打印、严查现金交易和关联交易、异常客户供应商核查等。关联方通过专业网站如天眼、企查查可以查(律师更擅长)

2、已上市的上市公司审计,不如拟上市公司审计严格,难免查不出来的,但也绝不应该有超过20%的业绩造假问题。否则必是会计师失职。

3、核心问题在于:企业造假成本远远低于造假后的收益,会计师配合造假的收益远远大于尽心尽责的收入。


爱恒札记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增利润的事情虽屡见不鲜,各上市公司的动因也千差万别,但最主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1)保证上市融资或者再融资。对于未上市企业而言,初次上市必须有三年盈利,而一旦成功上市就能在短时间内募集数以亿计的资金,以扩大企业的再生产能力,这种巨大的诱惑使得不少未上市企业为了成功上市而不惜虚增业绩和资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为了符合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时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6%的再融资标准,他们往往需要通过虚增利润来实现;

(2)利益驱使。公司上市于公司本身而言具有较大的好处,因此不少公司、企业为了获得上市资格不惜使用违法手段。而公司在成功上市后,为持续保证其上市资格,不惜冒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进行财务造假。因此,无论是为了公司上市还是为了持续保住其上市资格,都是为了“利益”,也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上市公司进行了违规操作;

(3)监管不严也助长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首先,对财务信息失真的拟上市公司的监管措施不力。尽管相关法规要求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如果违反法规要给予相应处罚。但是相关的违规处罚规定显然是惩处力度太轻,根据《证券法》规定,如果申请上市的公司出现了财务造假行为,如果股票还没有发行的,对公司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股票已经发行的,按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的1%-5% 的罚款。对法人代表、财务总监等直接负责人处以三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力度低与上市迅速暴富的巨大利益反差,助长了一批胆大妄为者铤而走险。其次,相关审核和监管机构在企业上市或再融资的审核中不担责加大了企业财务造假风险。由于只拥有权力不承担审核失当的责任,监管机构就可能不勤勉认真的严格审核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甚至不排除个别监管人员受利益驱使与财务造假公司共谋,对财务造假公司视而不见,甚至于为涉嫌财务信息失真的公司开绿灯。

 

我国证券目前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上市公司管理层由被审计人变成审计委托人,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完全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上市公司的要求,就是委托人的意愿,事务所必然“食君之禄,分君之忧”,其审计结果便是委托人意志的体现,事务所在审计中,往往会迁就上市公司,甚至发生与其共谋财务造假的行为,这样必然带来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从而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尽快改变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聘任机制,让事务所真正能够作为第三方,与被审计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关系,放开手脚审计,形成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良性机制。

 

 


职场森印


你断我财路,我短你生路…~


查查927


那谁查出的呢


秋秋1593973


期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查不出来绝对不是业务能力的问题。


ljiepeng


固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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