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成立“工作室”設局“仙人跳”,34人牟利460多萬

  12月4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關某鋒、關某強等3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主犯關某鋒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團伙成員也分別獲刑。

成立“工作室”設局“仙人跳”,34人牟利460多萬


  酒店內添加“微信美女”
  一人被騙一人被搶

   2017年冬,吳明(化名)在太白南路一小旅館登記房間後,玩手機時發現有人添加他的微信,看頭像是個美女就通過了,兩人便開始聊天。吳明說,對方向他介紹性服務,他和對方講好價格後,將酒店位置、房間號發了過去。約1個小時後,他接到一名女子的電話讓去接,隨後他到前廳接了一個姑娘,一起回到房間。該女子說先付服務費並說是公司規定,他便通過女子提供的二維碼給對方轉了400元。這時,女子說要讓司機先走,他以為是正常流程就答應了,誰知女子一起出去後再也沒回來,他打電話詢問,卻發現被對方拉黑,這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2018年3月,王軍(化名)入住含元路某酒店後,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藍顏知己”開始聊天。聊了約4個小時後,對方說要500元買化妝品,王軍就讓對方來酒店取,發了定位並告訴了房間號。凌晨4時許,一名女子進了他的房間。兩人聊了幾句後,王軍通過微信掃描對方提供的二維碼轉了500元。女子說她有個哥在外邊,隨後就開門進來了兩名男子。


   王軍說,進門後,一個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說:“這麼晚了我妹還在你房間,你得給我們補償1500元”。王軍不想給,對方就威脅說“不給就叫人過來弄死他”,女的扇了他兩巴掌,穿黑衣服的男子踹了他一腳。他拿起屋裡的凳子想反抗,卻被兩名男子按在床上。這時,那名女子開始翻他的包,拿走了兩個鏡頭和一個墨鏡,隨後3人離開,等他追出去的時候,人已經不見了。他趕緊報了警。


成立“工作室”設局“仙人跳”,34人牟利460多萬


  案件牽出惡勢力團伙
  專門通過“仙人跳”方式謀利

   警方調查發現,西安地區曾連續發生多起類似案件。隨著進一步調查,一個涉案30餘人的惡勢力團伙逐漸浮出水面,團伙成員先後被抓獲。今年10月18日,新城區法院審理了此案。12月4日,該案進行宣判。
   法院經過審理,該惡勢力團伙是以關某鋒、關某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作案模式成熟。作案前,關某鋒、關某強按照打手、“小姐”、司機每三人為一組劃分,“工作室”通過鍵盤手網絡招嫖或者從合作伙伴處獲得被害人信息(接單),發送給就近的作案小組(派單)。各作案小組由打手負責,根據派單信息前往指定酒店,司機負責放風、接應,“小姐”進房收取被害人服務費後會立即通知門外的打手,並配合打手進入房間。打手進入房間後,以保護“小姐”不被虐待、不被拍隱私視頻等藉口收取保證金,如遇到不願意交錢的被害人,則採取毆打、言語威脅等手段強迫被害人支付“保證金”“押金”,隨後以下樓拿避孕套等理由與“小姐”先後離開,與在外接應的司機迅速逃離現場。


   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西安主城區的酒店、賓館,針對店內住宿人員,以提供色情服務為誘餌,有組織地、大肆實施搶劫、敲詐勒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目前,已經落實70起案件,其中新城區17起、碑林區11起、蓮湖區9起、雁塔區23起、未央區8起、高新區1起、曲江新區1起。該組織已在這一非法行業中形成重要影響,大量被害人因害怕打擊報復而不敢報案。


成立“工作室”設局“仙人跳”,34人牟利460多萬


  團伙首腦從拉客“招嫖”起家
  還組建了專門的“工作室”

   關某鋒於2006年來到西安,剛開始在旅店做服務員。從2007年開始以在西安火車站附近介紹旅客住店、拉客“招嫖”為業,2009年9月曾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取保候審。
   從2010年起,關某鋒在新城區建設巷附近經營旅館並容留婦女賣淫。同年12月,又因容留婦女賣淫被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關某鋒再次在該旅館內容留婦女賣淫被公安機關查處,關某鋒逃跑。之後,關某鋒仍然重操舊業,2015年因帶賣淫女賣淫被治安處罰(暫緩執行)。
   2016年,關某鋒與司某某結識,並帶司某某繼續在火車站一帶賣淫。同年年底,關某鋒從同行處瞭解到可以利用微信、陌陌等網絡聊天軟件,以“招嫖”實行“仙人跳”賺取不法利益,於是開始自己嘗試。起初,關某鋒從“站街女”處取得被害人信息。隨後,為了獲取更多的不法利益,關某鋒嘗試從網絡職業“聊單手”處購買被害人信息。
   從2017年6月起,關某鋒先後糾集司某某、蔚甲、周某某、範某等10餘人,逐漸形成以其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他們按照打手、“小姐”、司機3人為一組進行劃分,在全市範圍內有組織地以提供有償色情服務為由,多次從事“仙人跳”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同期,關某強(關某鋒的弟弟)與趙某某等人也從事此類活動。


   之後,關某鋒將從事職業網絡聊單的張某傑招募進入組織。2018年4月,關某鋒、張某傑承租了未央區某小區的一套房屋,併購置了作案使用的手機、黑卡、電腦等工具,組建了專門為該組織在網絡上招嫖、派單、轉單、記賬等工作的“工作室”,該工作室由關某強管理。該工作室的成立標誌著以關某鋒、關某強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已經發展成為包括聊單手、打手、“小姐”、司機、收款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團伙分工明確、管理嚴格
  一晚上作案30餘起

   該黑社會組織由關某鋒發起、創建,並與關某強共同指揮、管理整個組織的活動,兩人在組織中具有絕對的領導權、指揮權,一起被組織成員公認為“老闆”,另有11名積極參加者。該組織中,有人專門負責接單、派單、轉單、記賬,有人專門冒充賣淫女(“小姐”),有人為打手(負責放風以及陪“小姐”收取贓款)。
   為保證對該組織的有效管理和逃避公安機關打擊,關某鋒、關某強規定成員不能正常“上班”時,必須提前請假;作案時必須使用組織提供的“黑卡”與被害人聯繫,使用組織提供的二維碼收款,禁止私自收取被害人錢財。作案後,要及時刪除或拉黑與被害人之間的所有聯繫,無論作案是否成功,都要及時向組織彙報。另外,作案時如遇到兩名以上被害人、少數民族、外國人要及時撤離,以防止被害人報案。如果組織成員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不能透露與組織的關係。

   據關某鋒供述,“工作室”每天收入多的時候有1萬多元,少的時候有7000元到8000元,偶爾也有1000元、2000元的時候,平時都是張某傑記賬,每天的作案收入都要和他對賬。
   張某傑表示,他從2018年5月開始記賬,關某鋒團伙一晚上能跑30單左右,一天收入有兩三萬元。
  1778個手機號被“小姐”拉黑
  團伙違法所得達460餘萬元

   新城區法院審理認為,該組織為攫取非法利益,先後在西安多個核心區域內的各大酒店、賓館大肆實施搶劫、敲詐勒索、詐騙等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從被告人手機中共計提取被拉黑的手機號碼高達1778個,非法所得人民幣460餘萬元,已在該非法行業中形成重要影響。一方面,被害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因害怕打擊報復而不敢報案,不僅擾亂了社會治安,還影響了案發地賓館、酒店業的正常經營;另一方面該組織利用網絡聊天工具,以提供有償性服務為誘餌,大肆散佈色情內容,敗壞社會風氣,損害城市形象。同時,該組織為擴大規模,通過介紹、轉介紹、自己招募、成員拉攏入夥等方式,致使多名被告人在法律意識淡薄、經濟利益驅動的情形下,參與了該組織的系列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惡劣,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被告人關某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關某強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七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期。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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