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雷人!學生“撞衫”互罵校門口約架 結果悲劇了……

大洋網訊 本是豆蔻年華、孜孜求學的年紀,卻因打架鬥毆荒廢了青春……記者今日從廣州市白雲區法院獲悉,涉案3人因犯聚眾鬥毆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13日15時許,葉某(案發時為職校學生)、練某(另案起訴)與王某、劉某等人因衣著相似發生爭執,在微信群內互相辱罵,後雙方相約在白雲區某職業技術學校門口打架。

同案人練某糾集了曹某等人參與打架,曹某又邀集梁某幫忙。

梁某因先前矛盾與劉某等人發生口角,遂夥同曹某、葉某、練某與劉某一夥鬥毆,導致劉某等三人均受輕微傷。

案發後,梁某、曹某、葉某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了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曹某、葉某結夥聚眾鬥毆,致三人輕微傷,其三人的行為不僅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利,還擾亂了公共秩序,應以聚眾鬥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三名被告人分別賠償部分或全部被害人,並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聚眾鬥毆致三人輕微傷,酌情從重處罰。

綜合三名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社會危害性,判決:被告人梁某、曹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被告人葉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法官說法:多方努力為未成年人營造良好、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經辦法官指出,當前,校園暴力問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校園內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多發,呈現低齡化的趨勢,在校學生的保護和犯罪預防存在諸多難題。

現實中,對受害者應關注其心理傷害,注重對受害學生的心理輔導,避免產生心理陰影等創傷;對肇事者也不能一句“批評教育”就輕輕放過,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懲戒和持久的教育讓其知曉暴力行為的危害性,杜絕再次發生。

同時,需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多管齊下、齊抓共管,預防與懲處相結合,為未成年人營造良好、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章程 通訊員雲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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