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2019绥中县新农合最新缴费标准出炉,新增补六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2019绥中县新农合最新缴费标准出炉,新增补六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改善化工地区百姓生活环境,2019年我市对化工地区启动364户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于2019年9月28日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11月底前基础全部完工。

2019绥中县新农合最新缴费标准出炉,新增补六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据悉,2019年,我市上报省保居办的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化工地区),共计364户,省定指标2019年完成项目基础施工。2017年已完成364户居民房屋征收工作,计划回迁安置面积29565平方米;2018年已争取了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3000万元;项目预计2021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2019绥中县新农合最新缴费标准出炉,新增补六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2019绥中县新农合最新缴费标准出炉

新增补六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筹资标准

2019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78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260元,财政人均补助520元。

二、补偿标准:

(一)门诊补偿

1、村定点门诊补偿:

参合农民在村定点门诊补偿封顶线为70元/年/人,当年未使用的村门诊结余基金可结转下年累计,如第二年不连续参合,结余基金计入全县统筹基金账户。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按40%比例补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按50%比例补偿疗及药品补偿范围同住院补偿范围,年个人累计封顶线为800元,并计入综合封顶线,县外医疗机构及县内非定点行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二)住院补偿:

1、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

参合患者需经绥中县医院办理网上转诊手续并经县农合办审批后,可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省级定点医院省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公立三甲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即时结算,省级定点医院按“转诊到省内省级”的补偿标准补偿,跨省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公立三甲医疗机构按“转诊到省外”的补偿标准补偿,出院结算时患者只支付自付部分,未履行网上转诊手续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即时结报,急症患者网上转诊办理时间可放宽至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

2、非网上转诊程序

如病情原因患者需要到非联网即时结报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由县医院、县结核病防治所(只转诊结核病人)开出转诊手续,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经县农合办审批后如转往省外医疗机构,原则上需由中国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腔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10家具有省外转诊资格的省级转诊医疗机构转出,县结核病防治所可视患者病情直接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但必须是公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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