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圖/來自於網絡

【教書匠的感悟】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2019年,教育改革進入了深水區,教育的話題可謂是接連不斷,層出不窮。特別是教師地位和待遇的提升,尤其是工資收入的增長更是成為焦點。33年職稱工資的不公,10年績效工資的不平,34年教齡工資如同“雞肋”……作為一名教師,只能望而興嘆,悲乎哀哉!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2019年,被業內人士冠以多種稱謂,有的說是“職稱年”,也有人稱之為“減負年”,我美其名曰為“漲薪年”。“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伴隨著27條“教育新政”的出臺,再次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其實,本來不應該糾結,更不用猶豫,法律的規定,按時執行也就罷了。可是,時至今日,一如既往地擺在桌面上,落在紙片上,停留口頭上……問多了,就是一句話,著重兩個字,財政“沒錢”。說一千道一萬,還是沒重視教育,沒關心教師,沒關注未來。提到教師“漲薪”,離不開職稱,工齡,績效……這3大“機制”與教師工資密不可分,不知1200萬中小學教師如何面對,又是如何抉擇呢?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教師說不出來痛”

當下,教師工資與職稱緊密掛鉤,基於職稱評定暴露的諸多問題,許多老師強烈呼籲取消教師職稱工資。其實,教師職稱工資制度並非沒有錯,錯的是職稱評定引發的爭議。就目前而言,教師晉升職稱需要“過五關,斬六將”,而且每道關口,都由上級有關部門和學校領導把關。

如今,教師職稱指標名額由上級確定,職稱競聘的方案、條件、考核乃至於加分項、減分項等,都是由學校自主決定。通常按照考核內容,教師榮譽,日常積累進行量化,最後競聘述職,測評投票,集體研究確定人選。

然而,掌握老師生殺大權的基本為校領導,尤其是校長擁有“絕對話語權”,箇中“貓膩”,不言自明。由此產生的職稱競聘排名先後順序,完全背離了按照教學能力、教學成績、教學工作量等因素作為競聘指標的初衷。教師能沒意見嗎?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猶抱琵笆半遮面”

時下,打開媒體網絡鋪天蓋地的都是支持教齡工資制度,作為一名教師,確實無語又無奈啊!在職稱工資制度暴露的諸多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的情況下,一些教師提出取消職稱工資制度,實行新的教齡工資制度,這應該得到大家的理解。

其實,教師就是吃良心飯,幹良心活的,今天,老師地位和待遇到了如此境遇,你看那個老師走上講臺,不是兢兢業業的。實施教齡工資制度,許多人擔心教師論資排輩,教育又回到“吃大鍋飯”年代。說實在的,那個行業不是論資排輩,那個地方沒有混吃等死的。這種做法真的可以避免職稱工資制度帶來的一系列弊端,但是實行教齡工資制度,不可避免會出現新的問題?

當然,教齡工資制度主要依據教師教齡來決定其工資水平。由此不難看出,教師教齡越高,所獲得的工資收入就越高,但如果長此以往下去,很有可能部分教師認為幹好幹壞都一樣,只要熬資歷就可以了。很顯然,這樣的制度會對教育教學質量產生極大的影響。自然就失去了工資對教師參與教育教學工作的激勵作用?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想說愛你不容易”

現今,無論是實施職稱工資制度,還是改革教齡工資制度,亦或是推動績效工資制度,都有其弊端所在,哪一個制度都不是完美的。2009年,在中小學教師中實施的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時隔10年,矛盾日益凸顯,早已背離了原來的軌道。既然如此,我們不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運用合理手段,制定監督機制,將其弊端的影響控制在最小範圍內呢?

目前,教師工資收入各地差異很大,職稱與工資掛鉤拉大了差距,績效工資更多的是彌補不足之處。我們地區的各個縣、區之間績效工資標準有所不同,高低相差近2000元。如果統一標準和要求,重新核定績效工資總量,不再夾雜領導補助,班主任和優秀教師津貼另行投入,課外老師補助單獨計算。那麼績效工資制度切實可行,可以革除弊端,繼續推行下去。但一定要充分體現教師的實績,充分考慮教師工作量,業績,崗位等等。

可見,諸多工資制度,績效工資制度還是一種最佳的選擇。作為一名老師,你認為績效工資制度是最好的嗎?假如將教師管理崗與專業技術崗進行物理分離,專業技術崗位的教師,完全按照教學成績、教學工作量,將其進行具體的量化,按照量化標準、量化結果,來決定教師的工資水平。好友!你有什麼看法呢?教師會成為人人羨慕的職業嗎?

2019年“漲薪”!3大“意向”,1200萬教師如何抉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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