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婚前借钱买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红枫似血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夠请还债务的,由男女双方协议商量清还债务;如双方协商无果,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很显然,你们夫妻离婚时的共同债务,由你们的共同财产,如存款、股票、基金投资等共同财产中偿还。如果不夠,你们再行协议商量偿还办法。当然,夫妻个人的债务由个人单独偿还。望你们友好协商,好和好散。


李梅6613


一、婚前借款,当然算婚前债务,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全款购买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买的,婚前借款付的首付,那么首付部分的房屋价值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这需要分情况:如果是婚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而产生的负债,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来偿还。

如果是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应该由夫妻共同来偿还。

这个问题有点问题,信息不是很全,婚前借款,这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有男朋友,二是没有男朋友。没男朋友的就不能说了,跟谁共同债务还不确定呢。

已经男朋友了,如果双方为了结婚而买房,当时如果双方感情很好,不好意思分那么清楚时,借钱其实也是双方共同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看房产证写谁名了,如果写的是单方名,那这个房屋就是很可能认定为一方婚前的财产。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双方的名,双方为了实现结婚的目以一方个人名义借款的话,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可能性比较大。


曾律师讲法律


原则上一方婚前个人借款属于他的婚前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也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由此可见,成立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债务发生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债务发生的原因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如题所述,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当时婚姻关系还没发生,这笔债务当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至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该房子是否是在婚姻关系缔结以后、是否是用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购买的。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其婚前个人房产。

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不足部分则由男女双方协议决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当然,无论是男女双方的协议,还是法院的判决,都只在男女双方间有内部效力,而没有对抗债权人的外部效力。对于债权人而言,只要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他们离婚了,也能要求他们对这次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冰焰


一,婚前借钱买房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谁借谁还,不过,如果夫妻感情好,说的拢,那就两个人一起还。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当然是两个人分担了,至于分担比例为多少,可以用离婚协议进行规定,也可以让法院来判决。

三,还是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理想。在现实中,即使没有大难,夫妻矛盾仍然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怎么样看待婚姻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hi123


对于这个问题区别对待,这里只分析一次性购房,而不分析贷款购房的事情。

房屋如果作为夫妻共同所用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当认定该笔债务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应当分担债务、共同偿还。

如果房屋未作为生活所用,且登记在一人名下,个人认为应当认为房屋应当是个人财产,所负债务由个人承担。

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刑案辩护人


个人觉得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如果婚前有财产或债务,都要在办理结婚证之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

如:一方婚前有房子,也有债务,或贷款,婚后债务肯定要夫妻双方去还的,最好协商要求对方加上自己名字。

如果不加还是要咨询律师,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双方还款,如果离婚债务怎么分,离婚时没有了债务财产怎么分,婚前财产怎么分最好的办法就是写清楚财产公证。

但这种方法有伤感情,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是贷款买房,所以不要婚前自己去贷款买房,写自己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真的对对方不公平。

还是小夫妻一起贷款,写双方的名字,都不要太计较首付多少,爱是金钱替代不了的,婚后夫妻共同还款。也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房子写的一方的名字,没有贷款和债务,那就好办了,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不委屈自己,也不会有麻烦。

头条新人,觉得对脾气的朋友关注一下吧!谢谢


段段家庭记


如果当时说好的,或者有一些字面书说明了是共同借的钱,然后买房的,是共同债务。

离婚了,你借多少,也就还多少,还有你房产证上的名字。


另外,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了说,婚后的房子不是说一定会平分,而是谁付出在房子上的多,就谁拿到的份额高,另外肯定也要算家庭的其他支出和奉献等。

说实话,走到这一步了,就真的,婚姻、爱情也就没有意思了。

对于这个属于男权社会的情况下,男生还是尽量宽容一点,给女生一点点保障,前提是夫妻和平分手,没有其他外因。

但如果出现对婚姻不忠诚情况,那就夫妻还是算清楚账吧,毕竟亲兄弟还要明算账。


最美居委会刘大妈


一方婚前借钱买房属于个人债务。


先说明条件:1.结婚登记前;2.借条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但是通常情况下,若一方婚前借钱买房,结婚后总会存在部分债务共担的情形,并不能完全分开。


简单点说,就是婚后他的收入就会有部分用来还债,但是结婚登记后,如果没有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一般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相当于另一半也在承担债务。其次呢,一方承担债务、房贷,另一方总得负担其他家庭开支吧,如果婚前借钱买房,房子还只有一方的名字,可以说另一方肯定吃亏了。


至于真的离婚,个人债务自然是个人承担,但房子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又是婚前买的,那顶多就能分割还贷部分。算下来谁赚谁亏,就不用明说了。


成都沈律s


这个,应该没什么大的争议吧?

既然结婚了,感情也就到位了,没有几个会看着对方负债累累了而袖手旁观的!

如果离婚了,自然就不谈感情了,房子归谁了谁就还呗。

当然还有很多细节要通过协商解决,比如之前还的怎么算,之后房子转手了怎么分?总之,既然不谈感情了,一切就都要落在纸上,离婚了不等于没了合作关系,甚至有些战略夫妻会以这种方式另谋财路。

应该说的是,如果当初下定决心共患难了,就坚持到永不谈财产,谈那个多伤感情!

又或是,既然决定分开了,还是保留一份尊重,何必撕破脸、降低人格去挣那曾经的错误。

爱情铸造不起来的房子,分了又何必去争半块瓦砾!



信你又何妨


以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为界限,婚前借钱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为共同生活需要借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新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要求比较之前严格了,强调了“夫妻共签”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负担,当然,如果双方认可由一方偿还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产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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