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一村民杀年猪邀请几个同村好友吃泡汤肉,某好友回家摔了一跤,回头要医药费,你怎么看?

龙哥149638141


一村民杀年猪邀请几个同村好友吃泡汤肉,某好友回家摔了一跤,回头要医药费,你怎么看?

关于这个有几点需要分析:

1:本身年关就是聚会的好日子,三朋四友在一起唠唠家常叙叙旧,难免会喝上两杯,但部分人看见酒就没法控制,恨不得自己一人独吞,俗称酒瘾超大,对于此类人群无比做好最坏的打算。

2:主人家热情好客,也喜欢劝酒,深怕对你招呼不周,客人也只好客随主便舍命陪君子。

3:完全不饮酒,不会饮酒的人才是最好的朋友,这要唠家常或回家也比较让主人家放心。

所以说所有的后续问题都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在你家喝了酒后出事,按照法律法规发起人都会承担连带责任,不论情节严重与否,自身也脱不开关系。如没喝酒在回家路上出事还要找你,这就是人品问题了,你也可以出于人道主义予以赔偿,但此类朋友值不值得再继续往下交就取决于你了。交朋友或请朋友都要三思而后行,别到时酒肉惹到一身腥后悔莫及。





华仔话三农


去年十一月份二十九号,我一个朋友请我们大家吃饭,因为我在上班,吃了一点就走了,然后我老公跟他们喝点有点多,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造成我老公三根肋骨骨折,脸上四处骨折,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回家休养,三个月后才上班,这期间医药费误工费起码损失三万块!其他朋友说现在法律规定跟谁喝酒出了事可以找他们负责,我说人家好心请你吃饭,你自己多大酒量心里没数吗?就是死了也不能找人家要钱,虽然咱不是有钱人但是咱不能不要脸,当时那几个一起吃饭的人也担心我们会讹他们呢,他们来医院看我老公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你们都不用担心,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你应该了解我们的为人,我们做不出来那样的事,人不能除了钱什么都不认了


岁月静好165053269


一村民杀年猪邀请几个同村好友吃泡汤肉,某好友回家摔了一跤,回头要医药费,看到这个问题我忍不住笑了。

不过,这种笑是无奈,是可悲,是可叹。

一直以来,不少人都在推崇农村的乡土气息,淳朴,热情,大方。

在现如今这个网络信息化时代,网络传播了信息,也给予了人们很多的便利。

不过,现目前有许许多多的歪风邪气,也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而且,这股风还刮刀了农村。

不可否认,农村有好也有坏,但在别人家门口摔倒索赔,偷盗过程中死亡索赔……

这样的事情不就是在网络上传播过后,把这股风气刮到了农村吗?

以前小时候哪有这种事情,哪怕同学在学校胳膊摔断了,也是自己兜着,哪有找学校赔钱的?

现在呢?

真的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农村杀年猪是个高兴事,一年就那么一次。

回家摔了一跤,然后就回头向朋友要医药费?这朋友还要不要了?

我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有这样的脸皮要医药费呢?

而且,我也在想,是什么启发了他要钱的想法?

不管是不是网络,我都觉得这种事很不好,歪风邪气,是时候杜绝杜绝了。

否则……

我们以后会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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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这个问题笼统的说是村民杀猪请朋友吃饭,朋友回家路上摔倒了要医药费,以小编看,觉得有两种可能:

其一,朋友请吃杀猪菜,回家自己不小心摔倒了,小编劝你还是自量点,免开贵口,不要干这些无聊勾当,钱不是万能的。既然请你吃饭肯定是关系不错,你为摔跤而张口跟别人要医疗费是不合理的,假如你摔倒后捡到一块金砖你会不会分给请你吃饭的人,做事都要拍着良心说话。

其二,如果朋友请你吃饭喝酒了,或者是喝醉了,你回家没有人来护送摔倒了,轻则你自己负担,免得伤了和气。重则可提议承担点还是能说的过去,就算急理也还是能站住脚的,因为,毕竞是知道喝醉的情况下你没有护送回家,还是有点理由。这也是这几年时有类试情况发生,也有这样处理的案例。

最后,小编在这里多说两句题外话,希望爱好喝酒的朋友应注意,喝酒需谨慎,劝酒有风险。最好量力而行,希望开车的朋友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新年来临之际祝各位春节愉快,万事如意。


城里农民10068


题主说为了吃杀猪泡汤饭,后回家身体摔伤了要索赔医药费。这个问题我想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就像前些年,我在农村帮大舅子杀猪打下手,在他组里也是和他家不太远的一个邻居家杀猪,当时猪杀死了,准备去厨房打开水泡猪,可那个大妈好心说她给我在锅里舀水,没有想到脚下一歪,把一脸盆刚烧开的热水全部浇在小腿上,当时小腿外皮全部脱离。不一会撕心裂肺痛苦可想而知。照她以后说了她是好心帮忙,也怪不到我,诊治了一个多月才恢复。我当时看见这种情况马上去商店买了一些补品,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现在这个社会说实在的还真没有真理可说,就看事情的轻重缓急。再有就是做人的道德良心。没有危急生命及身体过分伤害,若是亲朋好友还是有回旋余地。起码看见此情况于心不忍,也会相应补偿。总之在人一生中肯定会有磕磕碰碰事情发生,一点小事情就想到赔偿,那我想这样的人肯定是众叛亲离,也就没有真心朋友可以相处了。


叶统圣


从法律的角度看,现在有规定席间劝酒后导致回家途中发生意外,他们是有权利索赔的,一张桌子上吃饭的都跑不掉。

个人认为这只是相关部门为了震慑不良风气、或者因饮酒后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而制定的相关法规。比如酒后驾车、醉汉闹事等等,而且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不是给一些胡搅蛮缠的人钻空子的机会。

不知道您所说的这个人是不是因为饮酒而导致。如果是,他有权利索赔。但是我觉得,如果伤势不重,也没有必要,不是贴心朋友谁请你去?又不是存心害你!这样索赔有失体面!

如果是我,朋友受伤,不用你说我也会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和问候,但那是出于情分。如果非要撕破脸皮,我觉得这样的朋友也交到头了。


阳歌儿乡村记


昨天同妻子回老家吃喜酒,同桌的有几个喝酒,都是自酌自饮型,没有以往的喧嚣和热闹,其实大家都彼此相识,但是谁也不劝谁。你吃饭夹菜了到哪里去,我到外面透透气。

回到家里,这是个怪事,你早些年不是喜欢同别人,豪情万丈,不醉不罢休。如今怎么了,喝酒都不大胆了。你这个姑娘,俗话说地知夫莫如妻,跟我一二十年都不懂我,已经有几年今天才发现。以前是一无所有,天不怕地不怕,现在日子好过了,怕讹。如果出了问题,可能要担责,不喝省心,呵,呵呵!!哇!你好坏哟,每次我娘家的几兄弟来了,你都和他们放肆的喝。我收过他们的礼品吗?要他们出过钱吗?赢过他们的钱吗?占过他们的便宜吗?唯一的一条,就是苦中求乐,开怀一笑嘛,做回男人的豪爽与仗义!!喝酒也是一种交流,人品的交流,呵,呵呵!

本问题中,好友相聚摔了一跤,也没有提示是轻,还是重?回头要医药费,医药费也不知是多,还是少?相识是一种缘分,相邀是一种尊重,喝酒是一种豪情,都是成年人,生活都不容易,劝各位兄弟不醉为高,量力而行。情义无价!可当看到有的人一种藐视,嘲笑的神态,真不知情义无价这几个字,是对还是错!难道是用词不当,还是人心变了,这留给大家去说。个人观点,如果自己遇上,即使是残了,睡梦中都会笑醒,感谢朋友的尊重,感谢把我当兄弟,亲人。摔一跤还要什么医药费,对与不对,任由大家评说,感谢阅读!再见!!


手机用户好大一颗树


看到题主的描述,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们跳出法律的规定来看,我总是觉得,这顿泡汤肉把你们之间的所谓友谊泡汤了,把你那所谓好友的人格泡汤了。

题主在描述中,没有提及到好友是不是因为喝酒摔伤,但根据一般推理,这种场合免不了要喝上几杯,至于喝酒过程,情节如何,该如何赔偿,那都是执法机关来调查处理的,与一个人的为人处世没有关系。

花钱买教训,交友有风险 ,请客须谨慎。


ZG江边鸟


我一直说不是大家懂法了,是人变坏了动不动就讹诈,人想钱都想疯了,经常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不是维权,是讹诈,赤裸裸的讹诈,现在就是这样,毫无廉耻,没有底线,不顾脸面,就是钱。

邻村有个妇女电动车坏了,央求老汉帮忙捎带一段路,老汉毫不犹豫,直接把电动车装上自己的电动三轮上,这原本是一件正义的事情,老汉骑车拐弯不小心把妇女摔下了车,最后看完病,妇女要求老汉赔偿,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纠缠老汉赔偿,最后起诉到法院,法院直接不予支持,还叫人做好事吗?法院绝对是正确的,应该打击这些邪恶,维护正义,不然以后真没有人做好事了。

原本人家邀请你吃泡汤肉是好心好意,邻里关系这是一种尊重,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就去讹诈别人,真不知道你怎么能张得开嘴,你也真有勇气,我估计100个人不会出现第二个,也只有你这种不知廉耻的人会这样做,摔一跤真不知道有多严重,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还是回家的路上,这原本和人家没有关系了,你已经离开人家家了,为什么还要找别人呢?自己没有注意属于你个人行为,应该自己承担,如果你在回家的路上捡了10万元,会不会也分给人家一部分呢?估计你一分钱也舍不得,花不了几个钱,别厚着脸皮找人家了,以后不想来往了,做人是有底线的。

我们喜欢什么事情都往人家身上推,首先要考虑自身原因,摔倒是自己没有注意,应该自己承担,顾及邻里关系你也不应该找人家,希望你要考虑大局,不然邻居看不起你,其实脸面是最珍贵的。


大海传媒


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好友回家不慎摔倒,主人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论。



如题所述,一名村民家里杀猪,便邀请同村几位好友一起来自己家里吃新杀猪肉和猪血,俗称“吃庖汤”。饭点一到,大家便开始尽情享受庖汤美食,在餐桌上大快朵颐、推杯换盏、谈笑风生。很快,就到了撤席离场时,客人们纷纷离开往家走去。但是,其中一名客人在回家途中,一不小心摔倒受伤。也许是摔得比较惨,也许是客人家里非常困难,所以该客人要求主人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那么,主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一般情况下,主人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面,主人请客吃庖汤,应当定性为好意施惠关系,在主客之间是没有形成法律关系的。并且,主人请客时的菜品安全和环境安全,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主人自然已经尽到了合理主义义务。另一方面,客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在回家时,应当尽到一般理性人的合理注意义务,所以他自己不慎摔倒,有关损失自然应当由自己承担了。

更何况,请客吃饭是我国民间的一般风俗,是社会交往的正常形态。如果让请客吃饭的人动辄得咎,一不小心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以后谁还敢轻易请客?如此一来,我国的社会交往和请客风俗便会大受影响,这显然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

当然,如果再餐桌上主人没有节制地劝酒、喝酒,让客人们都喝醉了。客人回家时因为酒醉而摔倒受伤,那么让主人承担点赔偿责任也无可厚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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