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老賴在執行前轉移了財產該怎麼辦?

石橋映月


我用我們的經歷告訴你,如果老賴在執行前轉移了財產和公司,對申請執行人來說是利好。換句話說,有利於執行。

我們在2016年秋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致殘一人。這個事故的賠償義務人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玩“三不一沒有”,分文不賠,後來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這兩個人也是強硬無比,似乎執行毫無希望。執行局反饋的情況是,此人名下無任何財產。

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我們經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和本題題主敘述的情況一樣,存在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他把自己名下的公司“出售”給其母,把自己名下的汽車過戶給老婆,又和老婆“離婚”,通過協議約定,家庭財產全部歸老婆,家庭債務全部歸自己,並且還規定女兒歸老婆撫養,自己每月支付數千元作為女兒的“撫養費”,實際上就是把自己以前的財產和今後的收入用貌似合法的方式全部支付給老婆。

這些行為,看戲天衣無縫,實際上這就是赤裸裸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罪狀。

所以,我們把這些白紙黑字的證據提交給執行局,要求:

1、將被執行人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2、將被執行人和參與財產轉移的當事人(都是被執行人的親屬)全部拘留;

3、用民事訴訟的方式,撤銷相關財產轉移的協議。

4、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結果,幾乎是一夜之間,被執行人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派律師主動和我們聯繫商談賠償的事情。看來,對付老賴,還是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

據有關資料統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後,至少有70%的老賴立馬慫了,主動賠償或者主動和解。

但是遺憾的是,筆者的案子還有一個被執行人武某(交通事故肇事者),女,1995年11月16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山東省沂水縣,現住青島市即墨區,至今在逃,執行局正在全力查找。哪個朋友能提供此人行蹤和財產線索,被害人願意提供一萬元(另加財產的百分之十)懸賞金。

補充:武某行蹤基本鎖定,現懸賞求此老賴隱藏的財產線索,獎金不變。


淮北日月升


執行前轉移了財產,這當然是很麻煩的事!

主要是申請人預判不足,沒有充分採取防禦措施,導致該結果發生。

剩下的只能查找線索,掌握證據了。一是對於已經轉移的財產,分析原因,如果真是償還債務,就只能總結吸取教訓,嘆嘆氣了。如果是真正在轉移,就得花錢費力,要麼起訴打官司,行使撤銷權,要麼以判決為證據,以便之後搞他的拒執罪,出口氣了。

一句話,這就是個麻煩事,得下真功夫不行了!


用戶67108218842


惡意轉移財產的是可以追回的,而且老賴惡意轉移財產,證明老賴還是有錢的,這是好事!

雖然是在執行前轉移了財產,但是法院是可以查到這些轉移的財產的去向的。作為當事人,該立案就立案,該申請強制執行就申請強制執行。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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