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對於應該納入應保盡保的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申請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什麼執行落實起來這麼艱難?原因究竟是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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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關低保待遇所涉及的疑問中,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是很特殊的,因為其僅僅針對一個特殊人群:重度殘疾人。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低保戶資格的一般要求

我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建立以來,對低保戶的要求一直是很明確的,即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具有當地戶籍;全家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確認的認定標準。雖然沒有明說,但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低保的確定以戶為單位,不以個人為單位考慮。也正因為如此,才有了“分戶保”、“合戶保”等違犯政策規定的情況發生。

但政策是政策,執行上有時也會發現存在的問題。如同樣是殘疾人,困難家庭的可以整戶納入低保,家庭條件好一點的限於政策規定,就無法納入低保。對此,殘疾人朋友尤其是重度殘疾人反映強烈。為此,國家也及時修改了相關的政策規定。

應該說,這是國家專門針對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做出的特殊政策規定,是專門照顧。

2.國家明確“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可以單獨立戶享受低保”的三個政策規定

1)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19號):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範圍。

2)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明確指出:“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3)2017年2月,中國殘聯協同26部門和單位印發了《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行動計劃(2016-2020年)》,也明確規定: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3.如何具體把握“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呢?

落實上述三個特殊政策,就要滿足以下四個特殊要求:1)重度殘疾人:必須是重度殘疾人,即: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持證殘疾人;有些地方在重度殘疾人中未列入言語殘疾、聽力殘疾一、二級的,以本地政策為準;2)成年殘疾人:年滿18週歲;3)無業殘疾人:主要靠父母、配偶、子女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供養;4)家庭困難:雖然放寬了條件,但有個限度,如“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上、2倍以內的”。

最後強調一句:所謂的“單人戶”,並不是要求家庭條件稍為好一些的重度殘疾人,必須實際從家庭戶口本上移出來,只是將其“視為”單人戶,不能再為此人為製造困難。

4.執行困難的原因分析

坦率地說,這是特殊政策,涉及面也不寬。要說原因,即有高層級上級相關機關協調不力的原因,也有政策宣傳力度不大的因素。還有一個,任何民生保障政策如果不寫到縣一級民政部門每年的提標方案中,要落實到位,那就有點緣木求魚了。


水波不興3291


低保不是隻檢查你是不是重度殘疾?因為有的殘疾人。他有工作。有收入。而且家庭條件比較好。哇。比如說。你是重度殘疾。你的爸爸媽媽開公司的。你的兄弟姐妹都是高管啊!有錢的很。家裡面的人開著小轎車。住著別墅。家裡還有保姆呢?你覺得你適合吃低保嗎?如果你家庭條件比較壞,你又是重度殘疾。你爸爸媽媽年齡又高。又沒有工作,無能力。照顧你。不僅你可以吃低保。你爸爸媽媽也可以吃低保,說白了,低保是給困難群眾,但是不能否認低保也有他的問題。低保也要與時俱進。低保也要改革。更加適應現代的困難群眾的請求。大家積極都討論這事好的。低保該怎麼改?有什麼好的建議,大家都可以提出。你知道嗎,吃低保的人從來不說自己是吃低保。因為別人會看不起,會帶著有色眼鏡的。就像對殘疾人也是。帶著有色眼鏡的。這是不公平的,在網上有很多人對低保戶進行攻擊。你吃低保,就得穿破破爛爛的衣服。就該住在危房裡面。住在漏水的瓦片房裡面。48度的天。就不應該有空調。就應該熱死在裡面。就不應該有電視。不應該有文化生活。你是弱智殘疾人吧?你就得去幹活。如果不去幹活,你就是懶漢,因為四肢健全。還說低保戶在村幹部面前大吵大鬧。那你們為什麼不說村幹部對低保戶有不公平的行為呢?一味的抹黑,低保戶。還有的人說要取消低保,我覺得重度殘疾人要吃低保,我們老百姓的支持是少不了的。只要有我們老百姓的支持。民政局也怕。村幹部也怕。因為她們是弱者。他們沒有關係。沒有後門。我們要支持有低保,支持重度殘疾人吃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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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應該納入應保盡保的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申請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為什麼執行落實起來這麼艱難?原因究竟是出在哪裡?


我們當地在今年年初,完成了重度殘疾人應保盡保工作,對於題主的問題,分享一點不同的看法。


應保盡保工作是低保保障的基本規定,只要村裡有符合低保享受人員,就應該納入低保保障範圍,是沒有名額限制的。在貧困村退出貧困驗收指標中,就有一項指標是農村低保應保盡保,如果村裡有符合低保享受條件的農戶,村集體由於不作為,沒有把農戶納入低保範圍,這個村就脫不了貧,因此上,農村低保名額肯定是足夠的。



低保的評定是根據全家收入水平和財產進行評定的,如果家庭收入、財產等狀況符合低保享受要求,就會被納入低保保障範圍,在發放低保金時會按照戶內人口數來發放的,每個人都有份。因此上,農村低保分戶保問題是違規的,要麼就是全家都享受低保,要麼就不是低保,沒有第二種。重度殘疾人家庭也一樣,如果重度殘疾人家庭非常困難,符合低保享受條件,就會納入低保保障範圍,如果說重度殘疾人家庭生活水平高,家中收入、財產狀況不符合低保要求,就不會納入低保保障。



在今年,有了新的規定,對於重度殘疾人,可以申請單人低保,就是戶內只有殘疾人一人享受低保。在我們當地,重度殘疾人低保問題已經落實,不存在落實艱難的問題。按照要求,重度殘疾人除了家庭有樓房、有消費型車輛、家裡開公司、有吃財政等類別的,其他重度殘疾人沒有納入低保的,這次全部納入二類低保,享受單人低保。重度殘疾人在殘聯都是有名冊的,那些重度殘疾人沒有落實低保的,必須要給人家說明沒有納入的理由,要提供佐證資料,比方說有樓房的,就要提供房產證,證明重度殘疾人確實不符合低保享受條件。


總之,重度殘疾人家庭生活是艱難的,對於其享受低保也是合理的,只要符合條件,是會納入低保保障的,在我們當地,不存在重度殘疾人單人低保執行落實難的問題。


甘肅清水大小事


筆者長期在基層工作,最近正忙於低保提標這件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工作。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於情:重度殘疾人應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生而為人,孰能無情?重度殘疾,意味著從今往後會失去勞動能力,不再具有從事體力勞動而獲得收入的能力,不能再為整個家庭創造收入。而且,由於生活不便,需要有人來一直照料,無形之中,又束縛了一位家庭成員,不能長時間外出務工,賺錢養家,進一步加重了家庭負擔,造成了生活困難。這樣的情況,應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於理:條條框框束縛限制實行不易

正因為低保問題人們特別關注,所以各地各部分都會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哪些人該享受?哪些人不該享受?都有明確規定。而且,對低保問題的督查檢查越來越嚴厲。

以筆者當地為例,如果重度殘疾人家庭成員中有屬於“四有”的人員:有房、有車、有正式工作、有經營性商鋪或經商辦企業、合作社,那麼,政策明確規定是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就像題主所說,如果重度殘疾人單獨分戶,總可以享受了吧?但是,政策也有規定,在低保評選過程中,是嚴禁出現“拆戶保”(為了部分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分戶的情形)的。所以,很難實行。



筆者所在的鄉鎮,有一個村子,在低保評選過程中,將一戶無人贍養、分戶的殘疾老人納入了低保對象(兩個兒子都有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在後期上級部門的督查中,認定為“拆戶保”,給了鎮村幹部相應的處分,還要追回享受資金。

您覺得重度殘疾人如果單獨分戶的話,應不應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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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不是執行難的問題。

首先,我們要明白重度殘疾人和低保是沒有直接聯繫的。

眾所周知,重度殘疾人是失去了勞動能力,但是,失去了勞動能力並不代表重度殘疾人就沒有收入和財產。因為致殘的情況有很多,有些是先天性的,有些是因病致殘的等等,比如有些因病致殘以前可能創造了很多的財富。

低保是以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收入來衡量的。所以說,重度殘疾人和低保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但是,有一種情況是必須給重度殘疾人辦理低保的,可以不考慮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收入。

那麼,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呢?

那就是這個重度殘疾人家庭必須是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在這裡需要說明一下貧困戶和低保戶的關係,大家可能覺著貧困戶就是低保戶,就應該吃低保,其實不是這樣的。

貧困戶和低保戶的條件有百分之七十是相同的,但是也有區別。比如收入方面,我們這裡低保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4090元,貧困戶是低於3070元。由此可以看出低保戶絕對是貧困戶,貧困戶不一定是低保戶。

針對重度殘疾人的情況,各地在脫貧攻堅中都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了相關的措施。據瞭解,有些地方就出臺了這樣的方案《關於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在這個方案中,對貧困戶中的重度殘疾人做了專門的規定: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無需按收入、財產認定標準再次認定,經本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範圍。

另外,“應保盡保”其實質是指整戶參保。把重度殘疾人分列單戶辦理低保更是政策不允許的。

不知道我說明白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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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人間正道陳,的邀請

對於應該納入應保盡保的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申請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什麼執行落實起來就這麼艱難?原因究竟是出在哪裡?

我也是,只是說隨便說幾句。我的估計啊?是不是當地政府。和地區政府。以及縣政府。這些領導,他們沒有重視這個問題。或者說他們沒有怎麼管這個問題。沒有把這個問題放在心上。但這是我的估計。不是執行難。而是根本沒有去執行。所以啦。重度殘疾人。低保戶,五保戶。以及困難戶。已經是納入國家的執行名單之內。但是。當地政府。還沒有搞到那裡。或者說現在的情況有的人都知道一些。所以呢,不是執行難。這幾種困難戶。不是誰定的?而是中央政策。為什麼說執行難。不是說當地政府開會研究的。這種說執行難,還有一種說法。但是根本對他們沒關係呀。所以說他們不知道還在搞什麼。抓緊時間給這幾類的人,及時辦理好。相關手續。這些人來說。他她們是迫不及待了。政策是國家規定。不是哪一級領導規定的。有什麼執行難不難的。像我們地方。三月。大概是幾號?殘疾人,他們就去。鎮上辦理相關手續。你說你們地方執行那麼難。我看根本不是這回事。就這樣,親愛的讀者們。有什麼說錯的地方。明白的地方。只說有錯別字及標點符號。我錯的地方,請大家原諒。謝謝大家!


我希望明天會更美好的


地方的政策,弄不明白,反真理永遠在有權人手中


用戶619601522237


重度智力,肢殘者,孤家寡人失去勞力者,政府應給於無條件與父母,兄弟,子女掛鉤談條件為藉口,應獨立式辦理精準低保補貼,還給國家真正優惠政策,文明制度,和諧社會,使真正的弱勢群體得到實惠!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優越國度。


天崖共此時1


政策有矛盾吧,靠父母兄弟姐妹供養的重度殘疾特別是重度精神殘疾和重度智障殘疾應該無條件納入低保,吃低保不和父母兄弟姐妹掛鉤,給他們以尊嚴


幸福一家人5499


社會貧富差距太大,殘疾人本生身體有缺陷,導致關係也就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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