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扶绥: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力度

扶绥讯 今年以来,扶绥县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调查处理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先锋”和“督军”作用,统筹协调公安、审判、检察等司法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提级查办、深挖彻查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打伞破网”工作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研判、亲自参与。成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组建扫黑除恶案件查办专班,对2017年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办结、在办的案件进行全面“复盘”,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每件案件坚持“一案三查”追根源,既查涉黑涉恶犯罪,又查黑恶犯罪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还要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对2017年至2019年2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倒排倒查,将案件涉及的关联人员与县公安局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

落实签字背书,层层压实责任。该县纪委监委采取村民小组长向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签字背书、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向乡镇党委书记签字背书、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县政府签字背书的方式,压实责任。明确应当认定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形,规定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在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问题线索的移送、处置及反馈时限和要求。建章立制建立扶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机制,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地毯式排查和拉网式排查方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明确主攻方向,解决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凡是与黑恶势力发生利益输送、不正当经济往来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论金额大小、情节轻重,不论请托事项与黑恶行为是否直接相关,只要有利益关联都要进行‘保护伞’方面的核实,并以问题线索形式第一时间上报县纪委监委”的原则,尽快把遗漏的隐性“保护伞”问题挖出来,并迅速协调公安机关对帐、认定,着力解决专项斗争中“黑多、恶多、伞少”和“扫黑除恶易、挖伞难”的突出问题。

主动联系对接,深化通力合作。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横向协作机制,加强横向联系,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明确侦查方向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纪委监委对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向发力。统筹协调公安、审判、检察等司法机关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协调司法机关提供本县黑恶势力的组织和人员情况,综合纪检监察机关的数据认真研判,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许精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