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親戚把別人打成輕傷了,他要18萬,不給的話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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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給你說一個自己辦理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這是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我作為被告委託代理人出庭。被害人治療受傷共花費6萬元,但索要15萬元賠償。被告家庭確實困難,入獄前享受低保待遇,一身疾病,家裡連6萬元賠償都拿不出來,其親屬求我替他代理,讓他有個心理安慰。我明確告訴原告,法律只支持6萬元賠償請求,被告最高可判一年半,即使緩刑也不能勞動,如果原告書面諒解被告人,他親屬可以代賠償7萬元,否則他出獄後有錢用於治病吃飯,根本沒錢支付賠償。對方說法律能制裁老賴,不同意7萬元賠償。被告最終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賠償6萬元。

  2. 對方要18萬元,你要看包括哪些費用,刑事訴訟法不支持傷殘賠償金請求。

  3. 這類案件,一般判刑在一年半左右,如果沒有從重情節,但有自首等情節,還可從輕。被害人諒解,法院常可以對其適用緩刑或量刑從輕一些。

  4. 一般被告人羈押到宣判都在半年以上,家裡經濟條件不好,服刑出來也沒有可觀收入,在監獄服刑也不是壞事,畢竟年收入10萬的工作很少,賠償省下的錢可以保證家庭生活。

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個贊。我是執業律師,經常關注社會、教育管理等問題,有法律問題、社會問題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多多邀請我回答法律問題,謝謝!

429方寸世界


把人打成輕傷,就涉及到刑事上的故意傷害罪,賠償則是個權衡選擇。

首先,瞭解下何為故意傷害罪,如何量刑。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致人重傷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因為故意傷害輕傷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有獲得緩刑的機會。

其次,刑事賠償關係到被害人的諒解,對當事人的量刑有重大影響,可以說沒有賠償就沒有諒解,沒有諒解就沒有緩刑。在處理故意傷害的輕傷害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取得被害人諒解是關係到能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或者適用緩刑的關鍵因素。如果沒有被害人諒解,司法機關輕易不敢採取非羈押性強制措施,怕引發被害人的不滿,激化社會矛盾。

在司法實踐中,刑事賠償諒解書往往是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一方談判的籌碼。因為根據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賠償請求,法院只會支持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也就是被害人實際發生的金錢損失,比如醫療費、交通費等),沒有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被害人通過訴訟獲得的刑事賠償通常較少。為了緩和、化解社會矛盾,我國法律允許甚至鼓勵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一方和解,對於這種和解,無論賠償多少錢(在我們曾經處理的刑事案件中,對於輕傷的賠償,從三萬到五十萬的都有),只要是雙方自願,司法機關都會認可,並將被害人出具的諒解書作為定案量刑的重要依據。也不一定必須要賠償才能諒解,但通常賠償和諒解書是劃等號的,這都需要雙方去協商。有了諒解書,意味著被害人不再追究行兇者的法律責任,也體現了行兇者認罪悔過的態度,司法機關見被害人得到安撫,不追究了,所犯罪行又比較小,一般會對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判處緩刑的屢見不鮮。

再次,賠償諒解並不絕對,影響被告人量刑的因素很多。一個案件,除了被告人諒解外,還有很多因素影響當事人的刑罰。比如加重、從重的情節有,累犯、前科劣跡、主犯、認罪態度差等,從輕、減輕的情節有,自首、坦白、認罪認罰、從犯、積極賠償、被害人有過錯等。還有司法政策的影響,必須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判例中,有出具諒解書仍然判處實刑的案例;也有被害人沒有出具諒解書卻判處緩刑的案例。

最後提醒一句,諒解不成,也可爭取積極賠償。

因為諒解的賠償數額並沒有標準,都是被害人與被告人一方協商確定。有時會出現“獅子大開口”的情形,就是被害人要求的賠償超過被告人一方的經濟能力,甚至遠遠超過,這就需要被告人一方權衡了。就拿題主的18萬來說,給18萬,親戚很有可能不坐牢(緩刑);不賠償18萬,面對刑附民的訴訟,親戚可能要被判處兩年左右的實刑。如果被告人經濟能力確實拿不出那麼多(比如被害人要求二十萬、三十萬、五十萬等才願意出具諒解書),可以在賠償當事人的實際損失的基礎上,在補償一部分,稱作積極賠償。對於積極賠償沒有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根據最高院的量刑指導意見,也會從輕減輕處罰,再結合其他的量刑情節,甚至判處緩刑也有可能。

不管怎麼說,暴力手段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如遇糾紛,建議報警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微言法義


首先要說的是,排除正當防衛,打人是不對的,如果把人打傷了,而且已經構成輕傷,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傷者索要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民事賠償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賠償該給多少,並不是傷者一廂情願的。

對於這種事情還是需要作傷情鑑定,甚至走法律途徑最好。18萬對於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小數目,當然對於土豪除外。

如果打人者是在受到傷害的情況下,自衛反擊,在合情合理正當防衛的情況下把人打成輕傷,是根本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此外過失致人輕傷不屬於刑事案件。如果是故意致人輕傷就觸犯了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另外,在我國司法實踐當中,法官對於因為口角致人輕傷的案子,一般都會進行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會宜輕不宜重,畢竟因為口角傷人普通常見,不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法院輕判也是合情合理的。可能判一年左右,或者是緩刑、拘役等。這要看傷人者的認罪態度,傷人者要做的就是主動認罪,積極賠償傷者損失,如果能夠取得受害人原諒,或許會撤銷刑事訴訟,只承擔民事責任。

對於以上傷人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能夠私下解決,是最好的情況。但是對於輕傷要求18萬的賠償確實有些過分。你們可以自行或者找他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最好到法院解決。


高傲公子


首先我們先說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要賠多少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具體賠付事宜,還要依照醫療費等直接費用計算,輕傷一般可以要求賠償5-6萬元,如果構成殘疾的,可以要求10萬元以上賠償。

所以所謂的“輕傷”要看是否對受害者身體造成嚴重損害。如果損害嚴重的話:比如一個巴掌把人打得耳膜穿孔,可能要根據醫療費用賠付更多;如果只造成輕微傷,甚至都不會按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來論處,拘留15日基本就了事了,而題主說的18萬——這可以算是敲詐了。

如果真的未造成重大傷害,建議沒辦法就走司法程序,如果對傷者未造成重大傷害的話:

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鑫時空科技


給他吧,你認為他漫天要價;不給吧,又無法從輕判處。我給你的建議是:儘量的談,談不妥,看看我下面的分析,自己做出給或不給的決定。


先告訴你,這還不算賠償最高的。

輕傷害案件賠18萬不是最高的,我辦理案件中,一個鼻骨骨折的輕傷二級賠了22萬,一來是家裡有錢,二來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以此取得被害人諒解,出具諒解書,最後輕判緩刑。因此說,給與不給,就看你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

先看看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根據法律規定,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不是累犯,並且具備從輕處罰情節,那麼,判緩刑的幾率是非常大的,甚至在檢察院做不起訴的可能性都有。所以說,積極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是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賠償了,可以顯示認罪悔罪,對於法院、檢察院而言,沒有了被害人“咬”著,可以“放心大膽”的行使刑罰裁量的權力,當然,是在法律紅線內。



既然知道重要性了,那就“全力以赴”的談賠償吧。

談賠償在訴訟的任何階段都可以,對於這種輕刑犯罪,越早談下來越好。可以自己談、找中間人、或通過辦案機關撮合都行,目的就是一個:達成和解。另外,這個賠償項目和你說一下,你所要賠償對方的,不僅僅是醫療費,還有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鑑定費,甚至後續治療費等等,除了上述必賠項目外,被害人還會想:我不能白白被你打傷啊?因此,他會額外的“訛”你一筆錢,這筆錢可大可小,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你要是不給,他就不給你出“諒解書”,怎麼辦?你自己決定。可能你會說:既然法律不保護,為什麼還要給他?“各取所需”嗎!很多案件都是因“各取所需”而達成和解的。



如果沒有談成或對方要“天價”,怎麼辦?

依法辦唄!先說明一下,如果沒有儘快的達成和解,那麼你會損失申請取保候審的機會,另外就是能否判緩刑,也是沒有100%的把握的。但如果對方是“天價”,我們也還真不能“慣著他”,那就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了,怎麼補救?向法院辦案人員表面自己的態度“我們是真想賠償,但他要的太離譜了”,把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推給對方,以此獲取辦案人員同情,同時表明態度“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同時為了表示歉意,我們再多拿出2萬進行補償”,這樣,仍然是積極賠償的態度,為輕判包括緩刑爭取機會,多大機會不好說,聊勝於無吧!



以上是實戰措施,具體怎麼決定,自己權衡利弊吧。打架的成本很高的,吸取教訓吧!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把人打成輕傷就算攤上事拉。

先不論誰先動手,為何動手。你親戚把別人打傷是違法地。但是也別怕。一步一步地來。

先去醫院看望傷者,到傷者家找人調解。調解不成功在看傷者傷情而定下一步咋弄。

傷情鑑定。這要到指定鑑定中心鑑定,會出鑑定報告

輕微傷,這個沒事,治安拘留加罰款。一般不會超15天,罰款在1千元以下。如果傷者要賠償不過份就給錢。一定要對方給出諒解書。(這是最關鍵的)如果對方獅子大張口,不用理他,想咋弄咋弄,治安性質,不用怕。(最多拘留所十五天)

如果鑑定報告是輕傷(不論一級還是二級)都很麻煩。輕傷以經變性質拉。以經不是治安事件拉。以經是刑事案件拉。這是要進看守所裡。

鑑定結果就算是二級輕傷(最輕級)走程序到法院(1至3年)以前沒有前科也要1年有期徒刑。如果有前科弄不好會給個大滿貫。

到法院刑事附帶民事,人進去修行,民事賠償也少不了。傷者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看護費,後續治療費。精神賠償。一般是花費的2.5倍到4倍左右,如對方花費1萬元。最少也會判2萬5。看看對方情況。權衡利弊,自己拿主意。要快。被抓到就被動拉。就沒有討價還價的主動拉。

賠償自己看,這不是市場買菜,討價還價的。這就是毒藥,也得吃拉。

法制社會。懂法,用法。違法行為可不能幹。

哈哈


洛陽張鼕鼕


老警在基層處理過很多此類案例,大多數都是在當事人要求下,進行調解處理。當然,如果調解成功,就不必進入法律程序了。

法律規定,毆打他人導致對方輕傷(一級或二級),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當然,即使判了刑,受害者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也百分百會勝訴,至於賠償多少不好確定。

那麼對方要18萬多嗎?關鍵是看對方花了多少錢,以及由此所帶來的誤工費、陪護費等等總花費是多少。所以,對於18萬算不算多,老警不敢輕易下結論,我調解過的輕傷案,最少的有幾千元調解成功的。

在老警的鄰縣,有個輕傷調解案是30萬,這也是老警知道的最大數額。因為嫌疑人家裡有錢,就是不想讓兒子判刑,而受害方的要價雖然有“訛人”的嫌疑,但是嫌疑人家長願意拿,最終也簽下了諒解協議書。

說實話,既然傷害了別人,多拿點錢補償也是應該的,這對嫌疑人也是個很大的教訓。


老警面面觀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如果不賠償你親戚基本上是要被批捕判實刑的。

首先,因為打架,對方構成輕傷,你朋友涉嫌故意傷害犯罪。法定刑三年以下,是有可能取保候審的,之所以一直在被刑事拘留,就是司法實踐中,像犯罪情節不是很惡劣的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犯罪,都要對被害人積極賠償,獲得對方諒解,司法機關才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如果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能夠賠償取得諒解,那麼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就可以取保候審了。如果達不成賠償協議,那麼公安機關是不會採取取保候審的,而是會送交案件到檢察院提請逮捕。

第二,從刑事拘留期限看,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快的7日內,慢的可以延長到30日再提請檢察院批捕。(刑訴法規定,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雖然很多不符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但實踐裡一般都延長到30日了)你親戚如果被刑事拘留了,那麼最晚到30天就會將案件送檢察院批捕。那麼檢察院會不會批捕呢?我曾經在檢察院從事過審查逮捕工作,可以說,這種沒有達成賠償的故意傷害案件,沒有懸念的會批准逮捕,因為沒有賠償,害怕激化矛盾,風險評估不通過啊。往往打架的可能是一個地方的或一個村的,這還沒賠償呢人就放了,被害人方怎麼想?

第三,送檢察院審查逮捕,是在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這個階段也是可以找這個部門去要求調解的,不過批捕審查的時間就是7天,時間較短,批捕部門時間緊任務重,大多也沒精力調解。所以這個階段調解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被批准逮捕也不代表就一定要判實刑坐大牢,批捕後在公安階段還有兩個月,然後送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審查起訴一般還有1個月到1個半月,到法院審理階段一般還有2到3個月。這些階段都可以繼續和被害方溝通和解,隨著時間推移,一般雙方都會退讓一下,尤其在法院階段,更容易達成和解。破財免災的思想還是要有的,因為不能取得對方諒解,法院也不敢判緩刑的,國情使然吧。我在自己寫的文章刑事諒解書的故事https://www.toutiao.com/i6501518234594837005/裡也講過,你可以看看。


法鈴鐺


問題中說到,已經構成輕傷,也就是說已經經過了傷情司法鑑定,構成了刑事案件,這是要面臨刑罰處罰的。其次,在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加害方)公安機關要採取強制措施,一般是刑事拘留。那麼為什麼要和對方協商賠償醫藥費呢?在刑事拘留時是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也就是說人可以先從看守所出來。但法律明確規定了取保候審的幾項條件,不再贅述。司法實踐中,取得受害人諒解,是取保候審的先決條件,所以要協商賠償。最後,賠償金額的多少,完全取決於雙方協商,但往往受害人抓住了嫌疑人不想“進去”的心理,獅子大開口,索要鉅額賠償,怎麼辦呢?如果確實無力承擔就坦誠相對,告訴對方你的經濟能力,即便拘留也無法達到賠償要求,將來通過法院判決,費時費力。此外,態度一定要誠懇,可以尋求一些中間人、調解人的幫助,爭取用情感打動對方。說白了就是臉皮厚、嘴皮甜,加上死皮一點,還是有希望的。

如果沒有達成諒解,是無法辦理取保候審的,在最後的判決階段也很可能會判處有期徒刑而非管制拘役或者緩刑了。

另外,對於傷害案的賠償,法院判決是有具體標準的,但是在協商階段對方即使提出再高的要求也不能說非法,這就叫漫天要價,坐地還錢。需要注意的是,打架害人害己,動手不是道理,違法,就要承擔後果。受到不法侵害時一定要選擇報警而不是一時衝動造成嚴重後果。


fodimo


我這出過類似情況,因為我心疼哥們,所以最後達成的是三萬賠償,當時把那混蛋打的去醫院搶救了二十多分鐘才醒,差點重傷。過程不必描述,只說一下經驗。第一輕傷不可能十八萬,叫他告去。第二,如果被刑拘,派出所會和你說拘留了要取保候審,一般是開口五千。你可以選擇交保釋金,但是要砍價,因為保釋金是永遠也要不回來的,他們會以各種理由沒收掉你的取保候審金。我當時給交了,沒收的單子我一直留檔,這是教訓。可以不交,送看守所去,拿錢去與看守所交涉,錢花在刀刃上,這是另一個朋友提醒我的,可惜那時我已經給哥們交了保證金了。最後派出所調節的話,據理力爭,最大限度壓縮賠償金額,調節儘量拖,一次不成兩次,兩次不成十次,派出所也煩了你就可能和對方達成較合理賠付,對方不耐煩了起訴你,叫他告去,法院送傳票,開始庭外調解,還是據理力爭,態度要好,就是不答應,漫天要價落地還錢。比如十八萬!你:一千八。十五萬!你:最多三千。拖!他們就是要錢,拿不到就會自動降低價格,才會有合理的價格出現。大致就這個過程,我全程操辦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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