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西吉法院六项措施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近日,西吉县法院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提出了六项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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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原则。法院要站在时代政治和维护全局稳定的高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推动全县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和农民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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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多发性、规律性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案件、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资环境、妨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刑事案件,农村产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等民商事案件,以及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行政案件,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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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建设。针对城市扩建、道路建设、农村房屋整修等原因引发的挖沙采沙、土地山林、水土流失,农民财产损失等典型案件,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简化审判流程,依法坚决快速处理,着力保护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权利。综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手段,切实保护农村绿色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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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村稳则天下安,农民富则国家盛”。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让农村和城市比翼齐飞、协调发展,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执法办案自觉融入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醇化村风民风和社会新风。通过巡回审理,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乡村法治主题宣传教育,移风易俗,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等手段,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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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立足新时代,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第一线”、“前沿”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审判工作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依靠信息化技术,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拓展手机服务平台、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范围,打通“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进一扇门”、办好多件事。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和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司法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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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多渠道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敏感事件向党委政府报告,在工作上积极争取支持和理解,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加强与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沟通协作,发挥村民委员会、司法所、乡镇派出所的作用,调动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增强合力,凝聚共识,取信于民,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法治动力。(西吉法院通讯员 董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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