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怎样打破农产品销售滞涨循环怪圈—从永胜县大蒜滞销引发几点思考

云南省永胜县地处滇西北部, 产业以传统农业为主, 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 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大蒜种植在当地已有30余年历史, 是永胜县冬季主要的农业产业之一, 大蒜品种主要是紫皮蒜、宝塔蒜和独头蒜, 每年8、9月份种植, 来年3、4月份前后上市。主要销往我国南方以及泰国、缅甸、越南等国家, 近年来也开始销往我国北方。2017年, 永胜县大蒜种植面积约1.5万亩, 按亩产2吨计算, 总产量大概在3万吨左右。2018年4、5月间, 受国内大蒜行情一路走低影响, 永胜县蒜价呈断崖式的暴跌, 从2017年的5-7元/公斤狂跌到0.5-0.8元/公斤, 田间地头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大蒜, 有些老百姓甚至干脆埋在地里不挖, 等待观望市场。但是5月份左右种植大蒜的农田又必须赶种水稻或其他农作物, 不挖, 误了农时;挖, 又必须贴上人工, 让原就亏本的农户再亏一笔。两难之际, 财政部挂职永胜的工作队和上海市挂职干部一起深入调研, 广泛发动, 组织了多家电商、超市、媒体等, 帮助农户销售滞销大蒜, 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蒜农的燃眉之急, 滞销的5000吨大蒜短期内销售一空, 降低了蒜农的损失。

我们在为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点赞的同时, 也作了进一步的思考:云南大蒜为何会出现如此情况?在扶贫攻坚战役中产业扶贫之路到底如何构筑?怎样打破农产品滞涨怪圈?

大蒜种植作为农户增收的产业之一,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户个体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毫无抵抗力, 只能被动等待。面对大蒜收购价格暴跌, 农户除了抱怨、等待、无奈之外, 别无他法。大蒜价格暴跌, 更多的农户选择贱卖, 既伤害了蒜农的种植积极性, 也加剧了部分家庭的贫困程度。

大蒜种植、销售跟风现象严重。前两年, 大蒜行情很好, 不少农户因此获得了不错的收益, 早期的中间商也尝到了甜头。于是, 2017年不少农户扩大了种植规模, 更多的农户选择改种大蒜。原有的中间商见有利可图, 自己也加入种植大军;少部分农户见中间收购有利, 盲目加入。

产品质量缺乏有效保证, 品牌意识较差。云南大蒜品质好、味道佳, 许多实地察看的企业和电商亲口尝过后, 感觉确实如此。但是多年来, 云南大蒜并未形成自己的品牌, 在全国大蒜市场上也少见云南大蒜, 其产品也很少销往东部沿海城市, 与山东大蒜、大葱的种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永胜大蒜种植基本以散户为主, 靠天吃饭, 缺乏有效、统一的产品质量管理, 产品大小不一、品相各异, 产品质量无法持续, 缺乏市场竞争力。

缺少产品深加工企业, 没有形成产业链。虽然永胜的大蒜种植历史较长, 但是在当地几乎没有大蒜加工企业, 难以形成产业链, 冷库也少之又少。因此, 面对市场价格波动, 除了将收获的大蒜堆放在田头外, 无其他存放的场所。

应对大规模销售需求准备严重不足。在县政府的有力组织下, 加上全国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 永胜大蒜从一开始的滞销到后来变成抢手货,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销售需求, 农户和政府有关部门准备不充足, 缺包装纸箱、缺规模物流企业、缺整理包装场地、缺质量把控, 无法满足电商销售需要。

深入反思大蒜种植销售所面临的问题, 从中窥见产业扶贫工作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产业发展与市场研究的投入不匹配。当前, 云南省各县都在制定“一县一业”的行动方案, 同时,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 各县纷纷结合县域实际, 推出了产业扶贫工作措施, 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 各县在产业发展方面的种植加养殖计划同质化程度比较高。同时, 与在产业发展方面投入的精力和重视程度相比, 对产品市场研究方面的投入显得薄弱和相对不重视, 也即对产品目前市场需求及占有量、几年后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价格趋势以及自身产品市场定位研究得不够深入。注重了产业发展与建档立卡户脱贫的联结度, 对产业发展与市场的关联度有所忽略, 从长远来看, 后者可能是更为重要的。

产业发展规划注重了前期种植及其效益, 对产业链的培育发展研究不够。在产业发展中, 各县都有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或计划, 在已知的产业发展规划中, 对产业发展的如何推进、扶持手段、帮扶措施等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划, 对预期效益也有相应的预判, 但是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预期效益所依据的是现在的市场价格, 对产业规划实施后的价格预判不多, 因此预期效益可能不太准确。二是规划关注的重点还是一次产出, 对产业发展后续的产业链的培育和发展关注相对不多, 有的只是笼统地讲要加强招商引资力度, 做强产业链, 但对如何做强、做强产业链中的哪一段和产业链如何培育着墨不多。

对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统一和衔接研究不够深入。在扶贫攻坚战役中产业扶贫方面, 以产业发展作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 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的推进还不够, 必须将行政手段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有机统一和衔接, 以行政手段加强统筹规划, 以市场手段引导企业实施规划, 推动个体农户积极参与。目前在实际操作中, 行政之手常见, 而市场之手常隐, 可能的后果是一旦发生类似大蒜滞销的问题, 群众的注意力非常容易集中到政府部门身上, 容易引发群体性社会矛盾。此次永胜大蒜滞销, 农户尽管亏本, 但是没有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 究其原因是政府部门在大蒜种植过程中没有过度参与, 更多的是市场在起作用;在发生大蒜滞销问题后, 政府部门又发挥积极作用, 赢得群众高度认可, 其他工作的推进也就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如合作社) 的培育发展还在摸索过程中。无论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村产业振兴, 还是中央提出《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要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尤其是在脱贫攻坚战役中, 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结合, 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得更为重要。在产业发展中, 龙头企业比较缺乏, 专业大户也较少见, 农民合作社倒是不少, 但是空心化、空转化现象比较突出, 农民合作社在产业发展、质量监控、风险抵抗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还不明显, 有的合作社甚至名存实亡, 迫切需要加强研究, 出台相应的指导性、规范性的政策措施, 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挥积极作用。

对今后发展农村产业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省州统筹,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云南地处高原, 山地多, 立体气候明显, 可耕种面积相对不多, 就一个县而言, 产品品种丰富, 但是大多产量不大, 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话语权较弱, 但就高原特色农业而言, 以州市甚至以省为单位情况可能就会不一样。同时, 鉴于农业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 建议加强省州统筹, 至少是州市一级政府部门应该对全州市域内农作物和农产品加强统筹规划;州市级农业和产业部门应该加强宏观规划和协调, 成立州市一级的相关产业或行业协会, 如有可能, 同质产业或行业应成立省一级的产业、行业协会, 从宏观层面统一全省或全州市相关产品品牌、包装、质量等, 增强市场话语权和竞争力, 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县级部门则应侧重于产品种植、养殖和质量把控等具体事务, 实现政府与产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有机衔接, 有效互动, 把行政的归于行政, 把市场的归于市场。

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在已有产业或行业规划的基础上, 加强市场研究和分析, 尤其是加强对今后市场变化趋势的分析, 把握市场发展规律, 使发展规划建立在更加科学的预判基础之上。同时, 要进一步强化对产品产业链的研究, 加强对产业链的培育, 通过招商引资或者加大扶持力度, 引进或者培育龙头企业, 发挥当地自然资源和人力成本优势, 增加产品附加值, 增强市场风险抵抗力, 逐步摆脱单一、初级产品销售的压力。在产业规划完善中, 最好也能以州市层面来总体设计, 总体规划, 有条件的也可以上升到省级层面, 形成一州一业、一省多业的规划格局。这样, 无论是招商还是培育企业, 可以打破县域局限, 增加成功的机会。

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 注重完善面对市场所必备的配套措施。首先, 构建农产品储存、销售所需要的冷库、冷链运输等标准化体系。其次, 农产品价格保险机制需要进一步开发和完善, 借助保险机制, 加大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并加快品牌培育。第三, 适应电子商务市场发展需要, 加快电商销售平台建设和完善, 建立与电商销售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质检、物流等配套产业。第四, 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 保持农产品销售良好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既是脱贫攻坚战役中十分关键的一环, 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产业发展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疑又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对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除了加强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之外, 在农村目前情况下, 尤其要加快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在州市层面研究出台农民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性或规范性文件, 加强对其的引导和扶持, 使农民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 摆脱空心化现象。通过农民合作社, 加强对农户的教育和培训, 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步伐, 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在农民合作社建设过程中, 注重对生产、销售能人和带头人的发现和培养。

怎样打破农产品销售滞涨循环怪圈—从永胜县大蒜滞销引发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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