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银川一老赖当庭履行40万元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次见到了规避执行多年的何某。

2011年2月12日早晨,银川某化妆品公司员工阮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该案经兴庆区法院审理,于2013年8月判决,化妆品公司需支付阮某丈夫杨某一次性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等费用40余万元。因该化妆品公司未按时履约,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查明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也在事发后更换为原法人何某的母亲邓某。邓某年事已高,无法采取拘留措施。因审判时该公司委托律师到庭,何某始终都未露面,执行法官只好将该公司纳入失信企业,并将此案暂作终结执行处理。

2018年“飓风行动”专项活动中,兴庆区法院将此案分到执行局李法官手中。李法官重新梳理案卷材料,最终在一本旧卷宗中查到了何某的身份信息,并将案件恢复执行。经计算,该公司至案件恢复之日,需支付补偿金及逾期利息共计50余万元。李法官查询何某名下财产但没有收获,于是将其纳入限高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7月3日一早,申请执行人杨某打电话给李法官,称何某出现在其公司,李法官立即赶往公司将何某拘传到庭。经法官劝诫疏导,何某认识到面对司法的多种惩戒措施,躲避终究不是办法,同时表示近期有急事需飞往兰州,急于解除限高和失信,与杨某协商达成协议:杨某愿意放弃一部分执行款,前提是何某一次性付清40万元。随后,何某向法院执行款专户转账缴纳了40万元。(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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