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駕駛證轉入換證時已審驗的,記分週期結束後是否還需要再審驗?

答:駕駛人辦理轉入換證時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審驗。轉入後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產生新記分的,以及其他車型駕駛人發生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應當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再次參加審驗。在辦理轉入換證審驗時已經參加學習教育的,再次審驗時不需要參加學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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