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何看待父母失信殃及子女就學這件事?

董董有食間


我認為孩子是無辜的。憑本事考上的大學,就有權利入學!

父母失信和子女就學本來就是兩回事,因為父母失信殃及子女就學,這是什麼邏輯,有必然聯繫嗎?

此案例中的父母,欠的是是銀行的錢,又不欠學校的錢。雖然欠銀行的錢,也沒說不交學費呀。父母失信也不能代表孩子也是失信的人!

把父母的信用和子女就學掛鉤,初衷可能是加大人們失信的成本,從而來降低失信行為。往往父母最在乎的人是自己的子女,為了子女的前程,也會剋制自己的失信行為。這招確實厲害,釜底抽薪。但是子女沒有選擇自己父母的權利,卻來承受這樣的義務(因為父母失信,即使考上大學也上不了),是極為不合理的。

有不同觀點的,歡迎一起討論。



朋友力


殃及子女不合理

提倡社會誠信,嚴厲打擊老賴,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是有利於社會良性發展的,可要是要是殃及子女,就不合理了。

父母犯錯,孩子受到懲罰,這樣的做的理論根據是什麼?父債子償?還是連坐?這些都沒有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父債子償完全是民間的想法,根本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在法律上,父親和兒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

不能以一種錯誤制止另一種錯誤

其實饒先生這件事之所以會發生,與宗法觀念在中國流傳了幾千年是有關係的,我們已經習慣了將父子捆綁到一起。

但現在已經是民主法制的社會了,是一個充分尊重人性個體的時代了,再簡單的將父子如此捆綁就是非常的不合適了。

如果子女參與了父母的錯誤行為,或因父母的錯誤行為受益,那子女承擔相應的責任無可厚非,但如果沒有就不應該殃及子女。雖然這樣可以有效的限制某些人的錯誤行為,但我們不能用一種錯誤去制止另一種錯誤。

你是怎麼看的呢?歡迎評論。


ba八道dao


這個問題需要辯證的看待。

一方面,子女的就學會促使失信人儘快還清欠款,這對執行是大大有利的,彰顯了司法權威,也使得被欠款方追回自己的款項,可能挽救另一個危局;另一方面,子女因為家長的行為卻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律上兩個人也是獨立的個體,因為家長的行為而影響到自己的就學,看起來又是對子女不公平的事情。

但是,不論是怎樣討論這個問題,人無信不立是每個人的立世法則,可謂一諾千金!作為一個成年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也更應該為子女樹立好的榜樣,而不是去一味逃避自己的責任!


北京冠領企業法律顧問


也不能一杆子打死一類人吧,失信的情況也得看具體原因才行,不能說人家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的短時間失信,就抹殺全部!不能說一個人考試得了九十九分,錯了一道題,就是不合格嘛!要建設健全失信信息制度,對失信者行為,進行細分,對於初犯,應當批評教育為主,對於故意行為,我認為,什麼懲罰都不為過!慣於失信者,家庭教育肯定也沒放在心上,大家都懂的榜樣的力量!在幼小孩子的心靈上,“榜樣”的力量已經種上了一顆未發芽的種子!各位看客,你說應該怎麼辦???


三水一粟


可以享受住地正常教育,不能享受貴族教育,不能考重本以上學校,因言傳身教,我遇到的他爹騙人,現他的子妹他都騙了更多的人,更多的錢,他的子女正拿著我心的血漢錢讀四川最好的私立學校,出校就有保標,他的後代到好學校影響他人子弟對國家形象不好。


柏木香1


很好!欠債人日子過的滋潤,法律束手無策。被欠債的人可能都家破人亡,孩子上不起學,老人孩子都在還別人的債。有的債是多角債,連鎖反應。有的是擔保人在還債,欠債的據我所知臉皮很厚。就是不還,有的擔保人可慘了。我們這裡就有,有的還是哥們弟兄。


領導說哪壺不開提哪壺


本人以為,法律意義上的“失信人員、老賴”是指有償債能力、生活過得好於平常人卻想方設法欠債不還的當事人。所殃及的子女就學機會是指國家義務教育以外的高消費讀書學習機會。所殃及的子女是指依賴“失信人員、老賴”提供生活學習費用的子女。

如果一個人將他人的錢混到手上供自己的子女去高消費讀書學習、再想方設法地拖欠他人債務不予償還還能得到法律支持,那這個社會還有秩序嗎?那“失信人員、,老賴”的子女們用他人的資金去讀書學習又意義何在呢?

“失信人員”的子女就讀國家義務教育的權利應當得到保護,“失信人員”的子女就讀國家義務教育以外的學習讀書機會應當殃及,讓“失信人員”的子女去教育“失信人員”也不失為是挽救社會道德的方式方法之一!


不糊塗時塗糊不


在古代,一人犯罪,有株連九族的刑法,但也要看犯得是什麼樣的罪,失信人,是他(她)本人失信,而不是他(她)的家人,尤其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對待失信人確實要用些辦法來懲罰,但這個方法不敢苟同。


1D501


可以,因為他 (她) 們是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否則,老賴的生存港灣將會越來越寬廣。雖然這樣可能有冤屈的,但那也是極少數,他(她)們的遭遇比起誠信的人及家人來說,可能不值一提。


談情說礙



看來社會真的是在一天天進步,越來越規範!我為此叫好!其實大家也不必為孩子擔心,我想只要這位欠債未還的家長把20萬補還,孩子錄取的問題還是可以商量的。即便不能錄取,後果由家長自負,自釀苦果自己吞!也無可厚非。

這一事件對那些失信之人,佔國家或個人便宜的肯定是一個震懾,能起到警示的作用。20萬賬面上看是銀行的,但實際上是國家的,國家的錢是哪來的?是大家積攢下來的,是納稅人的錢。不管是怎樣的情況,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是老祖宗早就定下來的規矩,人不能言而無信,制度不規範,國家吃虧,眾人吃虧,個別人偷奸取巧佔便宜!



至於涉及到了其子女上學的問題,孩子到底冤不冤?孩子是無辜者,但也是20萬的受益者,我認為是兩抵了。

大家可能知道每年高考入學的時候,還有一些貧困地區的家庭和個別特殊家庭為孩子入學發愁,國家為此有一個救助計劃,就是為那些因為交不起學費的家庭補助5000元,以解燃眉之急。

試想20萬如果用於這項公益事業,是不是就可以幫扶40個家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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