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求職資訊:高校畢業生謹防“求職陷阱”

求職資訊:高校畢業生謹防“求職陷阱”

又到一年就業時 畢業生需謹防“求職陷阱”

濟寧新聞網訊(記者 孫靈猛)畢業季臨近,今年將有820萬高校畢業生步入社會。對於涉世不深的大學生來講,就業路上難免遇到各種各樣的“陷阱”。

大學畢業生入職後,以下幾種合同可能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雖然得到了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但並沒有書面文件, 或者合同內容極其簡單,缺乏必要的細節約束,或者合同明顯偏向用人單位一方,只強調用人單位的權益和務工者的義務,對務工者應享受的權益規定很少;還有的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必須遵守“廠規廠紀”,並利用這些條款強迫勞動者加班,使強迫勞動變成合法。

濟寧市勞動監察支隊接訪室主任李濤:“大學生畢業到用人單位工作後,要及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明確勞動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等條款,如用人單位不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要保留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勞動監察機構,進行諮詢投訴,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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