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零容忍!2018年區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風氣監督方案

自治區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嚴肅換屆紀律

一、換屆風氣監督“五個責任主體”

(一)地方各級黨委要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把換屆風氣監督作為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和統籌,確保換屆工作有序健康平穩進行。

(二)黨委書記擔負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堅決維護換屆工作的嚴肅性。

(三)紀檢機關擔負監督責任,要嚴肅執紀,嚴格問責,確保換屆紀律不折不扣執行。

(四)組織部門擔負直接責任,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協調推進換屆風氣監督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五)人大常委會黨組、政府黨組、政協黨組以及統戰部門等有關單位在黨委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九嚴禁”換屆紀律

(一)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二)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三)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紀依法處理。

(四)嚴禁跑官要官,對採取拉關係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六)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和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佈無效,並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八)嚴禁跑風漏氣,對洩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十不準”

(一)不準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二)不準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三)不準違反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幹部。(四)不準私自洩露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幹部等有關情況。(五)不準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六)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七)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八)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幹部。(九)不準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十)不準塗改幹部檔案,或者在幹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方面弄虛作假。

原標題:2018年區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風氣監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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