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宁夏中卫通报一起环境保护失职行为典型案例

日前,宁夏中卫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1起环境保护失职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8年3月14日,宁夏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料罐区一个60平方米甲苯储罐输送泵在运行中发生火灾事故,灭火后抽水冷却罐体过程中,泄漏的甲苯随冷却用水渗漏至土壤内,造成环境污染。市安监局工业园区分局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行为;市环保局在环保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环保批复、环评验收等手续违规生产的问题,存在失职行为; 市环保局局长严玉华对此负领导责任。市监委分别给予市安监局工业园区分局局长刘宏强、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韩勇政务警告处分,建议按程序免去严玉华市环保局局长职务。

通报指出,这起案件暴露出一些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安生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履职,忠诚担当,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

(宁夏中卫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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