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山区大队以下简称“大队”现役警力不足的现状,增强全区消防力量,提高全区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大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40名。
(一)基本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志愿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在大队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宗教、迷信活动;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染发;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范围为(身高厘米-100)X0.9,上下浮动不超过10%。
4、年龄: 18-30周岁
5、具有初中(含初中、中职)以上学历。
6、婚姻不限。
(二)不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结案的;
3、患有传染性疾病、心脑系统疾病不适宜部队工作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体能测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100米、俯卧撑,单杆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考核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新兵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面试:包括言谈举止、仪容仪表。
(四)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需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五)工作待遇
1、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执行每月2000元的工资标准。签订转正合同后,执行每月2500元的工资标准,享受政府高危补助每月200元,参与绩效增资考核(具体见大队绩效增资方案)。试用期工作未满1个月辞职、签订转正合同后工作未满1个月辞职的不予发放当月工资。试用期由大队购买意外伤害险。
2、正式签订合同后由大队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保证执勤力量的前提下,试用期每月享受4天带薪假期,正式签订合同后每月享受8天带薪假期。
4、在职期间住宿、伙食、服装由大队按云南省消防部队统一标准提供安排,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试用期未满自行辞职的,须由本人向大队缴纳由大队购买的制式衣服、鞋子等个人用品款项。
5、合同签订后由大队每年组织参加体检,如体检有不适宜继续留队工作的疾病,由本人主动辞职或大队辞退。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1-68239119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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