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公告

(2018)太平湖強清字第001號

2018年5月28日,根據公司股東孫宏的申請,黃山市黃山區人民法院作出(2018)皖1003清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孫宏對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強制清算申請;並於2018年5月29日作出(2018)皖1003強清1號決定書,指定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擔任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

本輪清算的範圍為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碼頭項目部,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碼頭項目部的債權人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通訊地址:安徽省黃山市黃山區浦園大道與慈光路交口黃山·天璽售樓部;聯繫人:陳輝、夏必闖、歐翰林,聯繫電話:0559-8516298)書面申報債權並提交相應證據材料。逾期申報者,可以在清算程序終結前補充申報。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碼頭項目部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應儘快向清算組清償或交付財產。

特此公告。

黃山區太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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