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无牌无证 害人害己|惠民交警刑拘一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无牌无证 害人害己|惠民交警刑拘一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无牌无证 害人害己|惠民交警刑拘一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15日上午,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一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赵某。

今年3月11日19时许,赵某(男,52岁)无证驾驶无牌摩托三轮车沿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惠民县大年陈镇张文台村以北500米处时,与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张某(男,74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研究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惠民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害人害己,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漠视法律,必被惩处。请广大驾驶人牢固树立“尊法守规明礼 安全文明出行”理念,自觉守法驾驶,抵制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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