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6月4日,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内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杰主持会议。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一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充分说明了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对广大干部是一种鞭策和激励。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牢记“新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以更严和更实的作风扎实履行好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做好普洱市公安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必须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二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要创新地开展监督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民警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三要强化自身建设。驻局纪检监察组干部既是纪检干部,又是人民警察,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公安机关的“特种部队”,拥有双重的政治身份,应受到双重的纪律约束,必须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干部提出的“忠诚坚定、担当负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和对公安民警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双重要求,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斗争,力争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来一个大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公安纪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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