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充當保護傘!融安縣公安局泗頂鎮派出所原所長韋昌飛受賄案一審開庭

2018年6月4日下午,融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融安縣公安局泗頂鎮派出所原所長韋昌飛受賄一案。融安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韋昌飛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充當保護傘!融安縣公安局泗頂鎮派出所原所長韋昌飛受賄案一審開庭

融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6年初至2018年春節前,被告人韋昌飛利用其擔任融安縣公安局泗頂派出所所長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給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21.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韋昌飛在明知黃某、羅某、韋某、黃某某等人長時間存在開設賭場、聚眾賭博行為的情況下,分別收受其送給的“好處費”合計19.9萬元,而沒有對其進行查處;韋昌飛接受當地鐵礦老闆肖某和其妻韋某送給的“好處費”合計1.3萬元,為其在礦山炸藥審批、治安巡邏、糾紛處理等方面提供關照。

案發後,被告人韋昌飛退出全部涉案款。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韋昌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共計人民幣21.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充當保護傘!融安縣公安局泗頂鎮派出所原所長韋昌飛受賄案一審開庭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韋昌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韋昌飛進行了最後陳述。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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