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充当保护伞!融安县公安局泗顶镇派出所原所长韦昌飞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8年6月4日下午,融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融安县公安局泗顶镇派出所原所长韦昌飞受贿一案。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韦昌飞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充当保护伞!融安县公安局泗顶镇派出所原所长韦昌飞受贿案一审开庭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6年初至2018年春节前,被告人韦昌飞利用其担任融安县公安局泗顶派出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韦昌飞在明知黄某、罗某、韦某、黄某某等人长时间存在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行为的情况下,分别收受其送给的“好处费”合计19.9万元,而没有对其进行查处;韦昌飞接受当地铁矿老板肖某和其妻韦某送给的“好处费”合计1.3万元,为其在矿山炸药审批、治安巡逻、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关照。

案发后,被告人韦昌飞退出全部涉案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昌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充当保护伞!融安县公安局泗顶镇派出所原所长韦昌飞受贿案一审开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韦昌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韦昌飞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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