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提醒|6月1日起,8类车进入玉溪中心城区禁行区域将被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为创卫复审、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及《关于玉溪市中心城区禁止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通行的通告》、《关于调整玉溪市中心城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通行的通告》等规定,对

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卡丁车等8类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再宣传再整治。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限行规定,按限行时间及限行区域通行,禁行车辆、范围及时段如下图:

提醒|6月1日起,8类车进入玉溪中心城区禁行区域将被处罚

提醒|6月1日起,8类车进入玉溪中心城区禁行区域将被处罚

  6月1日起,对上述车辆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内的行为,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将依据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以下罚款


编辑:韩娅娇 赵书艺

审核:杨雪

终审:李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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