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你在路上發現一個信封,裡面有一張百萬餘額的銀行卡並附帶密碼,你取不取?

緣圓起名


如果你真的撿到這張卡,恭喜你,你惹上大麻煩了。你不用心動,因為裡面的一毫子都不會是你的。為什麼呢?我一一說來。

首先就是提款的限額,一般提款機ATM一天取款有上限大致在3,4萬吧,這就表示你取不出所以錢。這時你就想去銀行櫃檯取吧,但是你得過個難關,銀行櫃檯規定取款五萬元以下:不需要出示身份證,只需本人攜銀行卡及密碼。如果是5萬以上,要出示卡主身份證,如果卡片、存單(折)不是本人的,也要出示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再說了這操作一般都是要提前預約比較好的。

然後你當銀行的攝像頭是白安的嗎,你去取點小錢,卡主報警後根據取錢卡的出入信息時間和攝像頭就可以知道你了,哪怕你遮的嚴嚴實實的,抓你只是時間問題。如果你取的少於1200的話應該會按治安條例處罰,超過2000的就按刑法了,最高3年。

像這種網友們一定要交給警察叔叔,因為這是盜竊罪,後果很嚴重的。


創意製造匯


如果是我本人遇到了這種情況,信封裡有一張,百萬餘額的銀行卡並附帶密碼。首先我會嚇一跳,心之一動,任何人都無法阻止對金錢的誘惑。

但是鎮靜下來,這筆錢還是不能要,有句話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貪圖不義之財,花著不安心,不舒坦,轉念又想,這筆錢一定會是丟失者另有重用的一筆款項。

比如:家裡蓋房置地,或是家裡有重病患者,亦或是生意場上的某筆週轉資金,失者一定會急得火燒眉毛。

我自己也曾丟過錢和物,但是金額數量都不大,也不是什麼貴重物品,那我也會心生抱怨,總是期待拾到的好心人能交還給我,將心比心嘛!

這個時候,人都有這種心理。如果這事兒真讓我碰上了,首先我會撿起來,保存好,通過各種途徑尋找失主,一邊通過當地報刊或電臺尋找,一邊交給歸屬地派出所。



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段真實案例,你就知道,如果自己某天真的遇上這件事情,該怎樣正確的處理此事。

某一天,你在路上撿到一個信封,裡面有張銀行卡並附帶密碼,你迅速把卡插入ATM機並輸入密碼,竟驚喜地發現有百萬元的餘額!!!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覺得天上掉了一個大餡兒餅,千萬小心,這可能是個大陷阱。

騙局是這樣上演的:某天,你走在街上,發現了地上有個信封。打開一看有銀行卡,還有密碼。再看內容,原來這是一封某家公司的行賄信,是要感謝幫助招標成功的某某處長的。

信封裡的內容是這樣的,(某某處長您好!感謝您在招標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大力幫助,因不方便登門致謝,特附上銀行卡一張,密碼是xxxxxx,以表我司的一點兒心意,如果在取款中遇到問題,請諮詢開戶銀行,xxxxxx。



你看後一動心,想知道卡里到底有多少錢,這時你會找個ATM取款機查看,結果輸入密碼後,餘額竟有110萬!

然後你心生貪念,那就先取兩萬吧……繼續操作,可是自動提款機會提示“不予承兌”,於是你會趕緊打那個開戶行的電話,對方會答覆你:“先生,查到此卡有5000元的滯納金,您只要往該卡號轉5000元, 就可以自由取款了。

你也許會想,要交錢,不會是騙子吧?但又一想,錢是轉到我手裡這張卡的,卡在我手裡,並且我知道密碼,肯定不會有問題。心想,趕緊用支付寶轉5000元吧,卡里的錢就都歸我啦!等你一系列的操作之後,再一查,仍然是“不予承兌”!

瞬間被騙子“完美”的騙去5000元!轉進去的錢又取不出來。此時,一場騙局就此結束。那麼,不法分子是怎樣詐騙成功的呢?



據悉,公安部門已作出回應:

第一步

騙子先辦一張額度為110萬的信用卡,但會先通過不預激活或先行註銷等手段,達到能“查到額度卻無法取現”的結果。

第二步

用銀行卡複製器複製出若干個偽造卡,偽卡的磁條信息仍然是這張信用卡的,但是偽卡上面的賬號則製作為騙子的私人賬號。

第三步

將偽卡和偽造的行賄信裝入信封,四處散播,故意讓人撿到。

第四部

受害人撿到這張卡,由於磁條信息是真實的信用卡,密碼也是正確的,所以插卡時會顯示餘額。而受騙者在取不出錢時,便會打信上所提到的開戶行電話(實際那是騙子的電話)。

第五步

騙子以此卡需要交納滯納金為由,要求受害者轉賬到卡面賬戶激活。實際上已經把錢打到騙子的私人賬戶上了!


好可怕!看到此文,你還會在路邊撿銀行卡取錢嗎?所以說,由上例故事,引申出一個道理。

天上是不會掉餡兒餅的。不義之財不可取,意外之財不可得呀!騙子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們有一顆愛貪便宜的心,沒有了貪心,再狡猾的騙子也就無計可施了。


緣圓起名


其實這個問題大家的答案都應該是一致的:不能取。為什麼,如下:

從道德的角度來說,不能取

不管卡里有多少錢,我們都知道這不是自己的。至於怎麼知道里面有一百萬,呵呵,可能是撿到的人有點小想法。如果是我撿到了,我不會去查裡面有沒有錢,有多少錢的,因為這個不是自己,裡面有再多的錢也與自己無關。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儘量讓物歸原主。生活在世上,每個人都需要錢。撿到的人自然高興,丟失的人會是什麼心情?中國有個傳統就是”路不拾遺”,不是不去拾,而是拾到了不能據為已有。還有一句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些道理大家都明白。不取,不能說明一個人多麼高尚,但取了,絕對說明這個人卑鄙。說件自己的事,哪年忘記了,有一天早晨外出鍛鍊,在江邊圍牆邊發現一個存摺,裡面有一百多元,裡面還用鉛筆寫著密碼。當時撿到後,等了一會,期間問了幾個過路人,都說不是自己的。後來交給了附近的社區,通過社區找到了主人。是老人的低保折,早上外出活動丟的。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不準取

這個就簡單了吧。從道德層面上不取是一種約束,一種自覺;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就是一種強制了。法律上,你撿到了,你就有歸還的義務,而沒有還不還的權利。有人可能會說,我撿到這麼多錢還給主人,他是不是應該報答我,分我點。這個還要看主人的意思了。如果主人主動給或是主人在丟失後發聲明撿到歸還給予一定的獎勵,你可以要,如果沒有,你要一樣違法。銀行卡不管是裝在主人口袋裡還是掉在大道上,那都是主人的私有財產,主人都有控制處分的權利,而撿到者只有一個義務,就是歸還。

總之吧,不管哪個角度,撿到了都要歸還給主人。換句話說,就是你想據為已有,也沒有那個可能。就現在的科技發展程度,你取一下試試。錢沒到手,人先到警察的裡了,結果呢,人財兩空。說的俗點的話,既然得不到,為啥不做個好人呢!


天地人和688


哈哈,腦袋叫驢踢了,才會拿這銀行卡去取錢!

百分之八十,是騙子設套,引魚上鉤,貪心就吃誘餌。結果是想吃狗肉,狗肉沒吃著,還被狗把鐵索也拉跑了。


百分之二十,是有人真丟了。這又分兩種情況:一、這麼大的金額,失主一丟失即掛失,取錢等於投案,到底是撿的,還是偷的,得受一番審訊。

二、失主丟失後一時沒發現,貪心者取了不到五萬塊錢(一天的限額),失主手機收到信息,當機報案。公安按圖索驥,依據取款機錄像找到此人,這時貪心者已構成非法侵佔罪,弄不好就要吃不掏錢的牢飯,體驗四堵牆裡的生活了。

撿到銀行卡,別存非分之想,就近交公安機構 ,這才是做人的正道。



有書君碰到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如果你在路上發現一個信封,裡面有一張百萬餘額的銀行卡並附帶密碼,你取不取?”。


面對飛來的橫財,白花花的銀子,有人肯定會說“不要錢的人,怕是傻子吧。”


但是有書君要奉勸大家,如果有一天真的碰到這樣的事,還是做個清醒的傻子更為實際。


這種飛來橫財的事,做做夢還是可以,別指望會在生活中出現,更別想著佔為己有。


急人之急


當我們眼紅這一百萬時,失主可能正六神無主地四處找著。


一百萬是筆鉅款,放在任何家庭、公司都能做非常大的用途,在我們貪念起時,可能就葬送了別人的生活或前程。


無處可逃的“天眼”


在這個發達的現代社會里,銀行卡有賬號記錄可查,銀行有監控可查看。錢不是你的,至始至終都不會是你的。


一百萬不是小數目,一旦被公安鎖定,即便你取出來了,也只能乖乖還回去。



“罰”大過於“發”


像一百萬這樣的鉅額財產的侵佔,是要負最高5年的刑罰及罰金。是一時的發財重要,還是自由重要,孰輕孰重,自然能夠掂量明白箇中利害。


莫“貪”餡餅,終成“陷阱”


面對騙子橫行的世道,這樣天上掉餡餅的事,指不定就是一個騙局。


如果因為一時貪戀而砸更多錢下去,那麼這個“餡餅”就是“陷阱”。忍得住貪念,才是上策。


面對一百萬,一般人很難不心動。這個假設性問題,不僅考驗了道德感,更是考驗智商。


即便心動時,我們也千萬不能行動。 這個時候,做一個傻子更快樂也更坦蕩!


有書知道


你好,問題中可以看出,題主是想知道我會如何做。那我就說說

如果我在路上發現一個信封,裡面有一張一百萬的銀行卡,並附帶密碼!

我發現的那一刻一定是心跳加快,面紅耳赤。

心想這是多大的辛運,丟卡的人又是多大的不辛。

四處張望,如果並無他人,我會慢慢的將信封收好。

然後就近的找一家銀行,查看,輸入密碼。

別噴我,面對一百萬,我私心一定是很重的。

what?什麼?怎麼可能?這張卡?

密碼確實對,裡面確實有一百萬。

面對人生的大起大落一定要鎮定,不然心臟受不了的。

於是先取個5000試試。

沒想到啊。竟然”無法承兌“

怎麼回事?

滿心歡喜,變得忐忑,被人發現了?不可能的。

心裡已經把一百萬當作自己的物品了,現在不能取出來,感覺就像是丟了一百萬一樣

於是連忙仔細看了看信封上的紙條。

上面有開戶銀行的電話,平復一下心情,給那個電話撥通過去。

明白了,這卡上有5000元的滯納金,只要錢轉過去就能自由存取了。

騙子吧這是!

但是已經被一百萬衝昏頭腦,於是立馬轉了5000給那個銀行客服。

然後繼續試試能不能取出一百萬。

結果你們都知道了吧,還是”無法承兌““。我被騙了5000元。

誒,著了騙子的道,損失了5000,再覺得沒有面子也要報警啊。

原來這種騙術並不少見,很多人因為貪心,被假冒的銀行客服給騙了。

大家引以為戒。

歡迎評論區討論。


情感看單


換做是我的話,我的內心可能會這樣:


在這個年代遇見這種事情肯定先拍視頻或拍照了,然後好奇心重的我可能會拿去取款機試試看看裡面,然後看見這麼多錢肯定會高興一下,不過既然拿去取款機看了肯定就要拿去銀行大廳給工作人員了,不過疑心重的我肯定會偷偷拿手機錄像或錄音給工作人員的過程!
或者交給警察叔叔,不過還是會偷偷錄像或者錄音。

為什麼要錄音或錄像呢?

沒辦法,電影看多了。

第一次因為不想因為見到銀行卡發生誤會,如果我撿到就這些東西,但是失主說還有其他東西那麼我還要為我的清白辯解,後面反而給自己帶來煩惱。

第二和第三次一樣性質,現在可能我看多了一些社會負面的新聞,所以感覺人心難測。所以錄像或錄音留著以防後面出了什麼問題,假如銀行工作人員或警察沒有交給失主而是佔為己有呢?這可能會想得有點偏了,但是沒辦法,小心習慣了。

最後在幻想一下失主到底拿這錢幹嘛呢?這麼多錢,會不會是有錢人還是救命錢.....?

還是失主知道是我撿到後會不會像新聞裡面說的買了很多的學習資料作業給我?(哈哈,想多了)


阿木笑丫


不管如何,我是不會去的。不是人品經得起考驗,而是人生經不起折騰。

雖然有餘額百萬,還附帶密碼,看似唾手可得,但銀行的櫃檯和取款機都是有錄像監控,即便你取了款,還沒等你花出去,警察就可能找上門了。對於這樣的不當得利,是一定要還的,搞不好還撈一個盜竊罪名。那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雖有餘額百萬,但你能取出來的也只有2-5萬。取款機每天只能取款2萬元,櫃檯取多於5萬元,要出示身份證。用櫃員機轉賬需要24小時才能到賬,錢沒到賬可能人就被抓了。你會為這區區幾萬元,去冒巨大的道德風險和法律風險嗎?

萬一急需要用錢,我也不會取。因為這不屬於自己的錢,你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通過公安機關或者銀行尋找失主,讓我們的人品經受住考驗,拾金不昧也許還能得到失主的獎勵。這樣的獎勵,我們受之無愧,也可以用來解燃眉之急。也或許因此能得到社會和人們的更多幫助。正所謂好心有好報嘛。


咬文嚼字的魚


這不是取不取的問題,而是誰敢取的問題。

之所以不敢取,主要兩個原因。

一是用這卡真取出錢來屬於犯法,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不敢取。

二是這年頭就算真的有人丟卡,誰會傻到把密碼和卡放一起?遇到這事很有可能是個圈套,或許是騙子利用拾卡人的貪念行騙。

這事如果放在20年前,估計撿到的人十有八九是要取的。但現在,心態就複雜多了。首先電子眼成為了很多人良心發現的始作俑者,就算你能取得出來,但如果人家報警,估計幾個小時就有人上你家敲門。遙想當年許庭案,因為取款有毛病,一時貪財多取了幾千塊,一審就判了無期。那麼自己拿別人銀行卡在沒經過卡主允許的情況下取錢,極有可能被判定為盜竊。撿到卡不還這不會對失主造成直接損失,而拾卡人也不會形成直接利益。但是是卡人自己拿這卡去取錢,可就兩個性質了。

再者,之前丟中大獎的彩票、丟假幣、丟古董等等的設套騙人的案例多了去了,基本上一碰就上當,而且這些案例都曾被做成節目上電視,很多人遇到這樣天上掉餡餅的事,估計都是取也不是,不取也不是,所以最後要麼當好人交給警察叔叔,要麼悄悄留著,然後N年以後再扔掉……


城市發展報告


不知道心理學是怎樣分析的,如果是一張一百塊,我就“笑納”了,但是這是百萬財富啊,那我肯定不會要啊。有如下兩個原因。

1、金額太大,警察會管的

這不是100塊錢,也不是幾百塊錢。甚至我相信,如果只掉了一千塊錢,且沒有丟失掉身份證等重要證件,丟失的那人肯定也不會報案,即使報案了,警察也沒有功夫去管。

但是這是一張有百萬金額的銀行卡,所以首先丟失者不會不在意,警察叔叔也一定盡全力幫忙尋找。

2、裝在信封裡

裝在信封裡,這讓我想到這個錢要麼就是與工作相關,要麼就是急需用錢做什麼事。

如果是與工作相關,我們撿到這個錢,並且據為己有,這不是給丟失的那個人造成了很多麻煩嗎?首先自己需要賠償工作損失,其次可能還會丟掉工作。

如果是急需用錢,我們撿到這個錢,不物歸原主,假使丟失的那人等著這錢救命,那不是相當於殺人嗎?

所以這錢不能要。首先數額太大,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不能損害到其他人!

在此,我只想說明一下,為什麼說撿到100我就“笑納”了。因為現在社會上普遍認為拾金不昧的品德已經越來越稀有了,所以即使丟了幾百,很多人也只是心疼一段時間,而不會選擇去派出所。

這也證明了我們的品德要加強,才能共同營造對社會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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